南京与商业银行长期次级债务的借入期限相关的一些问题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与商业银行长期次级债务的借入期限相关的一些问题
您的位置:首页  »  
 

与商业银行长期次级债务的借入期限相关的一些问题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当前,我国处于经济飞速发展的重要时期,经济多元化对于投资者、经济相关的从业者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尤其对于银行从业者来说,尽可能多地储备一些经济方面的常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普及一些与“长期次级债务的借入期限”相关的一些常识:次级债务在相当多的国家中,已经成为了银行里最关键的二级资本的获取方式。次级债务是由银行推出来的一种长时间的一种债务,如果银行在五年间未出现停止营业或被注销的情况,这个债务的期限就一定是大于等于五年的。虽然听起来有些消极成分,但它却对金融各方有着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它可以增加到银行去借钱的人的还钱能力,可以减少借钱的人需要支付给被借方的酬金,还可以增强经济大环境对于各方的掌控力。我们平时总是认为银行的钱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其实不然,近年来,诸多新成立的银行如雨后春笋一样出现在大众视野。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在实际操作中,银行也有资金不足的情况发生,所以国家银行监督委员会对于银行可以经过认同和同意将长期次级债务算入银行二级资本这一举措,无疑为我国银行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银行的长期次级债务,归根结底有五个重要因素:1.时间:大于等于5年;2.必须经过国家银行监督委员会的同意;3.是一种银行的二级资本;4.这种二级资本是非特殊的、无需保证的;5.不以实际存在的银行产业作为抵押。罗列出这五个重要因素后,大家是不是很明了地看出长期次级债务对于商业银行的重要意义了呢?从近看,长期次级债务的确解决了商业银行的燃眉之急,如迅速地补充商业银行的二级资本,且风险相对较小,但从长远角度考虑,五年时间过去后,银行仍然会面临二级资本不充足的问题。所以,商业银行如果想得到长足的发展,还是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的含金量,不断壮大自己,用长期次级债务将资源补充进来之后,要紧锣密鼓地解决实质问题,使自己在银行业立于不败之地。
  
  
  

·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责任限额分别是多少?
    一、交强险责任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如何处理交通违章扣分罚款
    在网上处理交通违章的扣分和罚款的步骤:1、在手机上下载交管12123,然后登录自己的账号,登录后点击页面上的“机动车违法”;2、点击后会显示机动车“违法未处理”,点击界面上机动车的车牌号进入处理界面;3、在违章处理界面会显示机动车违章的各种详细信息,然后点击界面下方的“处理并缴款...

·公司法人更名的有关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人更名的有关内容是什么? 我们知道,公司法人是公司的代表,是具有民事权利的个体,对于公司发展作用巨大。所以,在某些情况下,需要进行公司法人更名手续。那么,公司法人更名的有关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人变更的情形 1...

·一、离婚财产分割手续是怎么样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手续是怎么样的?离婚财产分割手续是首先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来进行确定,或者是通过法律分割,一人一半原则进行。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

·夫妻的个人债务要偿还吗
    夫妻的个人债务要偿还吗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盗用商标被知道了怎么办?
    盗用商标被知道了怎么办? 一、盗用商标被知道了怎么办 盗用商标被发现后,盗用人可以积极与商标权人协商赔偿的问题,最好是委托律师处理案件,尽量减轻处罚。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

·上海s7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上海s7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上海市为了改善城市交通,缓解交通拥堵情况,如今又在修建S7高速公路。在修路过程中,很多沿线村庄都受到影响,土地被征用。涉及到的自然村,上海市政府会给付一笔补偿款,然后由村委会进行分配。那么上海s7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上海s...

·注册商标有什么好处 ?
    注册商标有什么好处 ?一、注册商标有什么好处,不注册商标有什么后果吗 1、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打造品牌效应; 2、提高产品的知名度,树立品牌形象; 3、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防止假冒; 4、为申请驰名商标做准备; 5、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格进行...

·录音能否作为刑事案件的直接证据
    录音能否作为刑事案件的直接证据 ?一、相关法律法规 2002年4月1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

·国家行政处罚罚没款应盖公章还是财务章?
    国家行政处罚罚没款应盖公章还是财务章? 一、国家行政处罚罚没款应盖公章还是财务章? 公章;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