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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管辖地是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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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管辖地是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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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管辖地是哪里?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
  
  被告人的户籍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为被告人被追诉前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
  
  被告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为其居住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居住地。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二、刑事诉讼参与人有哪些?
  
  1、当事人
  
  当事人是指与案件事实和处理结果有切身利害关系的诉讼参与人。具体包括:
  
  (1)被害人。是特指在公诉案件中,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自诉案件的被害人称之为自诉人。
  
  (2)自诉人。是指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犯罪而被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尚未被提起公诉的人。
  
  (4)被告人。是指被指控犯有某种罪行并被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当事人。包括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和公诉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自被提起公诉之日起称为被告人。
  
  (5)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指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对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做出物质赔偿的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是指对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物质赔偿责任的人。
  
  2、其他诉讼参与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以及诉讼代理人。
  
  综上所述,最高法针对刑事诉讼法公布过司法解释,其中对管辖、审判、起诉及刑事侦查等程序都做出了规定,明确犯罪发生地和嫌疑人居住地法院具备管辖权。如果涉及到多个法院,最先受理案件的优先处理。法院受理的案件是检察院移送的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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