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转让诉讼时效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债权转让诉讼时效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债权转让诉讼时效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要想知道债权转让诉讼时效为多久,要限制的债权转让是什么,其实很好理解,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债务权利人将自己的所有债权或者部分债权全部转让给第三方人的行为,在债权转让的时候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就可以,不需要债务人的同意。但不是所有的债权都可以转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类情况的,不允许转让:有些合同性质不允许转让的,当事人约定不允许转让,有相关法律规定不允许转让的。进行债权转让要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的话,转让不发生法律效益,就是等同没有转让。如果受让人同意那么转让通知才可以取消。债权的基本诉讼时效是二年为止,自从债务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的那天起开始计算,如果权利被侵害超过了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将不会进行保护。虽然诉讼时效可能会过期,但是并不表示债权消失,只是诉讼的权利过期了,人民法院不管了,但是如果当事人还愿意履行债权的话,这种情况下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影响。这是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写到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具体情况进行。总之债权的转让是法律问题,需要先通知被转让人,有一些规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转让,被转让的债权人要及时处理,还要注意诉讼时效,基本为两年,超过20年人民法院将不会在管理,因此债权的转让是个麻烦的问题,如果真有需要,建议找到律师咨询处理。
  
  
  

·商法和公司法的含义是什么?
    商法和公司法的含义是什么?在司法考试里,考生总是不能具体分清商法和公司法的具体含义,概念混淆。许多社会上的经商人士也因此而在正常公司运营货贸易往来时发生经济利益的纠纷。为了减少经济社会中发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下面本文就为考生以及求知人士进行解答。 一、商法和公司法的关系 商法包括...

·注册了公司一直没营业怎么办
    注册了公司一直没营业怎么办 一、注册了公司一直没营业怎么办 公司注册后长时间没有经营下去会被税务监控,取消核定的税种。 注册公司原则上必须经营,长时间不经营可以依法吊销,但是实践中很少吊销。 公司如果长期不经营了,需要去工商,国税地税办理公司注销业务,而不能置之不理。如果未...

·房屋复垦补偿标准是什么
    复垦补偿款按每户宅基地实际面积补偿。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方米计算,逾期十二个月以内,每月增加百分之五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

·债务关系的担保人怎么自保?
    债务关系的担保人怎么自保? 一、债务关系的担保人怎么自保? 债务关系的担保人可以采取以下的方式自保: (一)担保人担保前必做工作: 1.摸清借款人的为人和信用。被担保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 2.了解借款人借钱目的。这一点非常非常重要,如果是借钱去做高风险的投...

·关于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有哪些?在我国如今解决问题都需要依据法律来解决,法治社会中人们的各项权益受法律的保护,任何组织单位或这个人都不能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利,在婚姻法中就规定保护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罪关注的一项规定就是关于家庭暴力的规定,那关于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

·离婚要求损害赔偿多少?
    离婚要求损害赔偿多少?离婚要求损害赔偿几千元左右,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金额目前司法界尚无定论,但...

·一般数罪并罚可否判处缓刑
    一般数罪并罚可否判处缓刑对于一人犯有数罪的情况,绝对地排斥缓刑的适用,也是不当的,这样既不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也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相悖。因此,对于一人犯有数罪,应该有条件地允许适用缓刑。在具体审判实践中,可以作如下区别,即除了下列情况外,可以适用缓刑:1.行为人犯有同种数罪。行...

·如何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

·发生交通事故是人们都不愿意看到是事情,这往往意味着人身受到了
    发生交通事故是人们都不愿意看到是事情,这往往意味着人身受到了伤害、财产受到了损失。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您不要惊慌失措,交通警察会对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那么,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原则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原则 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

·刑事诉讼法未成年的规定是什么
    对未成年人成长教育的保护,在我国的诸多法规当中都有体现,因此在刑诉法当中对未成年人庭审的程序就有着特别的规定。法院在审讯未成年人犯罪的时候,不会像审理自然人犯罪一样,是有着特殊的法庭程序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未成年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未成年的规定是什么?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