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钢结构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钢结构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钢结构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钢结构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
  
  
  1、一级资质企业
  
  
  该类型企业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包括网架、轻型钢结构工程)的制作与安装。
  
  
  2、二级资质企业
  
  
  二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跨度33米及以下、总重量1200吨及以下、单体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及以下的钢结构工程(包括轻型钢结构工程)和边长80米及以下、总重量350吨及以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下的网架工程的制作与安装。
  
  
  3、三级资质企业
  
  
  三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跨度24米及以下、总重量600吨及以下、单体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下的钢结构工程(包括轻型钢结构工程)和边长24米及以下、总重量120吨及以下、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及以下的网架工程的制作与安装。
  
  
  二、资质申请的流程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建筑业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企业除外);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4、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 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
  
  
  5、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6、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 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7、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三、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1)重视钢结构基础工程的质量控制
  
  
  钢结构基础工程的质量控制一般指钢结构基础预埋螺栓的质量控制,预埋螺栓是整个工程施工的第一步,也是非常关键的一步,是整个工程的基础。施工基础预埋螺栓时首先熟悉图纸,了解图纸的意图,应制作安装模板。预埋螺栓用两安装模板及钢筋定位在柱子的主筋和模板上,保证预埋螺栓不受土建浇注混凝土施工而移位。这样每组螺栓之间的间距、高低可控制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同时,保护好螺栓丝扣,在混凝土浇筑时不被损坏。土建工程完工后,用经纬仪和水准仪对地脚螺栓的标高、轴线进行复查,并做好记录。并交下一道工序验收。
  
  
  (2)钢结构制作工程质量控制
  
  
  钢结构工程的施工通常要经过工厂制作和现场安装两个阶段。钢结构工程有大部分时间是在工厂车间内部进行,由于钢结构构件在工厂内加工制造的质量好坏,对钢结构工程的现场安装及整体结构的安全稳定至关重要。因此钢结构制作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相应企业资质、生产规模、技术能力、机械设备及先进的工艺水平。
  
  
  钢结构一般制作工艺流程分为:放样→下料→拼板→切割→组立→埋弧焊接→钻孔→组装→矫正成型→铆工零配件下料→制作组装→焊接和焊接检验→防锈处理、涂装、编号→构件验收出厂。在钢结构制作中,应根据钢结构制作工艺流程,抓住关键工序进行质量控制,如控制关键零件的加工,主要构件的工艺、措施,所采用的加工设备、工艺装备等。
  
  
  (3)重视焊接工程质量控制
  
  
  在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工程工程中焊接工程是最重要的环节,必须重视焊接工程质量控制。目前,钢结构在生产过程中大部分采用具自动埋弧焊机,部分具备半自动气体保护焊机,个别部位采用手工施焊。焊接质量问题较多存在于手工焊缝,这些问题有:焊瘤、夹渣、气孔、没焊透、咬边、错边、焊缝尺寸偏差大、不用引弧板、焊接变形不矫正、飞溅物清理不净等。鉴于这种情况,钢结构施焊前,对焊条的合格证要进行检查,按说明书要求使用,焊工必须持证上岗证,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一、二级焊缝不得有气孔、夹渣、弧坑裂纹,一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满焊等缺陷,一、二级焊缝按要求进行无损检测,在规定的焊缝及部位要检查焊工的钢印。不合格的焊缝不得擅自处理,定出修改工艺后再处理,同一部位的焊缝返修次数不宜超过2次。
  
  
  钢结构工程承包企业的资质是判断是否能够接下这项工程,没有到达基本的企业是不能够跨级建设相关工程的,建筑业企业在建立之初就要向有关部门申请该资质,如果没有该资质而进行动工的话,那么就是无证、违法动工,对工人和建筑都是非常危险的。
  
  
  
  

·劳务关系的含义?
    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一方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主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佣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可以存在于法人与法人、法人与自然人、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它的表现形式与内容是多样化的。 ...

·一、公司营业执照注销需要多久?
    一、公司营业执照注销需要多久? 首先,要在地市级以上的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申明公司要办理注销,不再经营。同时公司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其内部债权债务、税款、职工工资等情况进行清算,并出具清算报告。 清算小组成员要到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手续。接下来,就可以依此办理国地税、...

·一、民法典子女抚养费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子女抚养费规定是什么?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

·行政拘留期限如何计算的?
    行政拘留期限如何计算的?(一)行政拘留的起始时间。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二)行政拘留时间的计算问题。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根...

·《民事诉讼法》中涉及刑事案件该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中涉及刑事案件该怎么办?《民事诉讼法》中涉及刑事案件该怎么办?当前我国国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案件数量在不断上升,但主体应当以民事诉讼案件居多,重要的刑事案件当然也有,二者因案件性质不同,享有相应权限的侦查机关、审理机关各不相同。有的时候,我们偶尔会遇到“案中案”,相...

·专利申请被驳回怎么办?
    专利申请被驳回怎么办?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发明专利申请后被驳回的十一种理由经常有申请人存在这样的误区,认为发明创造是自己独创,只要申请专利就肯定会授权;同时也有些不负责任的代理人胡乱给申请人承诺:“把你的发明创造交给我,保证你授权!”其实,发...

·在自家门上安装可视门铃是否侵犯邻居隐私?
    公民进出住宅的信息、访客信息等与家庭和财产安全、私人生活习惯等高度关联,应视为具有隐私性质的人格利益,应受法律保护。可视门铃摄像头的监控范围可以覆盖邻居的门口位置,其进出住宅的活动信息、访客情况等个人隐私信息,存在被该可视门铃摄像头监控摄录的可能。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

·法律规定冷暴力属于家暴吗
    冷暴力属于家暴吗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明确规定:“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在此之前,关于“家庭暴力”的定义出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

·车险理赔次数与保费有什么关系?
    车险理赔次数与保费有什么关系? 如果车遇到事故或者有损害的情况下,并且由车险,可以有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车险的保费与理赔次数有关,车险的理赔次数会影响到保费的多少。那么,车险理赔次数与保费有哪些关系呢?车险理赔的流程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车险理赔次数与保费 对...

·调解对劳动争议的意义是什么?
    调解对劳动争议的意义是什么 在雇佣关系中存在着雇佣者和被雇佣者,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的变化关系到二者之间的利益,当二者出现在争议的时候,就需要相关机关进行调解,调解不当也许会引发更大的纠纷。那么调解对劳动争议的意义是什么?如何进行劳动争议调解呢?在下文中为您进行解答。 一、劳动争...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