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流转范本的内容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流转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流转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流转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流转范本
  
  甲方(出让方): 乡(镇) 村 组,农户姓名
  
  身份证号:
  
  住 所: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 流转承包土地的种类、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
  
  甲方将承包的土地(以下简称承包地) 亩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承包地座落于 。四至界限。 (承包地属性、质量等见附件)。
  
  (二)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 方式(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及其他)将其承包地流转给乙方生产经营。
  
  (四)流转承包地用途
  
  流转承包地只能用作农业用途,具体用途为 。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1、承包地流转费用现金支付。合同期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转费每年 元。付款时间每年10月31日。
  
  2、流转土地所享受国家惠农资金和其它补贴均由 方享受。
  
  (六)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承包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承包地。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2、义务。在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下,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甲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甲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产经营权。如果乙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将甲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甲方同意。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
  
  (七)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经管站各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转让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名:
  
  乙方(盖章)签名: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流转的注意事项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3、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
  
  4、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流转要根据双方的意见,在双方达成流转一项时,书写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流转,形成书面协议,并且还一定要进行公证,力求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流转能够顺利地进行,使得双方的土地承包流转顺利展开

·离婚时财产保险如何分割?
    1、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财产保险,包括财产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各种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是以城乡居...

·不管是修建房子还是修建其他类型的工程,一般来说,大的工程都是
    不管是修建房子还是修建其他类型的工程,一般来说,大的工程都是会将其他的部分业务以发包的方式散发出去,承包给其他专业单位来做,这也就会涉及到单独发包,那么土方工程能单独发包吗?工程量如何计算?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土方工程能单独发包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夫妻在协议离婚中,会涉及到对财产的分割问题。此时可以单独签订一份协议,即夫妻财产分割协议。那么您知道这个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夫妻财产分割协议有什么效力 1、按照《合同法》,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效力体现为二:(1)表明当事人...

·离婚诉讼有哪些程序,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办理结婚手续的时候有一定的程序要求,而要是夫妻想解除婚姻关系,办理离婚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程序的。而协议离婚的程序还与离婚诉讼的程序不同,那到底离婚诉讼有哪些程序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离婚诉讼有哪些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

·变更公司法人内部程序的流程是什么?
    变更公司法人内部程序的流程是什么? 我们知道我们国家的经济是市场经济,很多企业在这个环境中公平竞争,而国家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企业的发展,一个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法律上称之为法人,通常是该企业的总经理或者董事长,代表公司来行使权利,那变更公司法人内部程序的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向银行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人在购买房产的时候无法一次性全额付清,因此只有选择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但这涉及到银行利益的事情,当事人在提出贷款申请之后,银行方面会对条件做出审查,不过您知道向银行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向银行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1...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包括哪些
    劳动者个人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第一、工伤认定申请表;第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第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

·租赁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关租赁的纠纷也是很常见的。就比如:出租方要提前收回租赁物,或者是租赁方要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等。当然,不管是哪一方,只要违约就要承担责任。那么,在法律上,因解除租赁合同违约如何赔偿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作出的具体介绍。 一、租赁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1、发生一方违约后...

·何谓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何谓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债权人与债务人在签订借贷合同后,债权人可以在规定范围内行使权利,但如果债权人行使的权利属于违约行为或其行为会侵犯到债务人的权益的话,债务人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可行使抗辩权,而债务人抗辩权的行使有先后之分。那么何谓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下面就由我们为...

·申请离婚诉讼法律援助会被受理吗?
    申请离婚诉讼法律援助会被受理吗? 一、离婚诉讼能否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规定就有离婚案件范围:法律援助范围:第八条:“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对方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离婚的; ”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