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花呗借款利息怎么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花呗借款利息怎么算
您的位置:首页  »  
 

花呗借款利息怎么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花呗借款利息怎么算
  
  说到花呗借呗,大家都不陌生。想必很多人都用过这个借款方式。他们的确是在必要的时候截了我们的燃眉之急。但我们也不能够忽视他的还款利息。今天小编就来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花呗和借呗的分期还款利息。
  
  首先来讲一下花呗的还款利息,花呗最多可以分12期进行还款,还可以分为3期6期9期。
  
  这四种分期的还款利息也是各不相同的。假设我们申请了3000块钱的花呗分三期还款,需要多少钱的利息呢?
  
  分三期的还款利息是2.5%,每个月的利息也就是25块钱,每个月应该总还款金额为1025块钱。分六期,每个月的利息是4.5%,那么一个月所要偿还的利息就是22.5,一个月总共要还522.5元。分九期,每个月的利息是6.5%,一个月的利息就是21块七。一个月总共需要还款355元。分12期,一个月的利息是8.8%。需要还款22块钱。一个月总共需要还款272元。有事我们可以看出来,分期时间越长,收取的利息就越多。所以我们在选择花呗还款的时候一定要量力而行,越早还清越好,以免产生更多的利息。
  
  肯定会有人还不上款那么花呗逾期之后是怎么算的呢?
  
  
  逾期之后按照还没有还款总金额的0.05%来计算。如果你一共借了两万块钱逾期十天,那么就需要缴纳100块钱。0.05%看似不多,时间长了,那就可真多。如果你仍然没有还款时间很长很长,就会被支付宝起诉。到时候可不就是还款这么简单的事情了。还会影响到你的个人征信。
  
  二、可以同时主张合同违约金和借款利息吗
  
  可以同时主张合同违约金和借款利息,虽然违约金与利息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违约金是基于对方当事人违约所产生的违约责任;
  
  利息则是基于迟延履行所应支付的资金成本。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同期银行年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民间借贷提前还借款利息能降低吗?
  
  这个问题不是法定的,取决于借款合同的约定。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四、哪些民间借贷关系是无效的?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以上就是有关花呗借款利息怎么算的相关知识,小编在这里也奉劝大家不要超额消费。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检察院批捕了就一定有罪吗
    一、检察院批捕了就一定有罪吗? 批捕只是有重大的犯罪嫌疑,要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必须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 《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不是一概不予...

·部分地区存在限购令,导致人们只能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一套房产。而
    部分地区存在限购令,导致人们只能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一套房产。而有些人为了购买第二套甚至是第三套房产,会选择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但是借名买房存在着很大的法律风险。具体来说,借名买房时的风险都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借名买房时的风险都有哪些 首先,如...

·年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年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3、未结婚,有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4、其他情况。如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的父母,应给子女...

·非法集资主要罪名有那些?
    非法集资在生活中不是很常见,但是如果受害者一旦遇到非法集资因为没有防范而掉入集资的陷阱那么轻则伤财重则倾家荡产,所以对于非法集资的组织人员法律上也会严重的进行打击,那么非法集资主要罪名是什么呢?一起在本文中了解一下吧。 一、非法集资主要罪名有那些?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

·女方起诉离婚在外地可以起诉吗?
    女方起诉离婚在外地可以起诉吗? 可以在对方居住满一年的地方起诉离婚。由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二、关于缺席的相关内容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工人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人口结构变化,避免社会劳动人口数量锐减造成的影响,防止社会养老保险出现过大缺口,国家相关部门一直在研究延迟退休的相关可行性,由于涉及到所有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延迟退休规定的制定引起了广大群众的高度关注,那么,工人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呢? 据人社部消息,...

·在我国非劳动关系包括哪些材料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实不是属于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就不能按照正常的劳动关系来要求用人单位。劳动者之所以会针对劳动关系认定产生纠纷,无外乎就是在于用人单位否定了这种劳动关系,但是基本上很少有员工无事生非,明明就不属于劳动关系,却非要主张是劳动关系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是什么?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是什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

·对于交通事故受害方来讲,能够及时的拿到赔偿是其最关心的问题。
    对于交通事故受害方来讲,能够及时的拿到赔偿是其最关心的问题。有时候双方无法通过调解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这时交警通常会建议我们向法院申请对肇事车辆的财产保全。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什么?下面我们针对这个交通事故赔偿中的比较重要的问题,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交通事故...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