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公民买房子都有哪些费用?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公民买房子都有哪些费用?
您的位置:首页  »  
 

一、公民买房子都有哪些费用?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公民买房子都有哪些费用?
  
  
  公民买房子的费用主要包括房屋契税、住房维修基金费、房屋产权登记费、印花税以及相关的工本费。
  
  
  1.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考虑到各个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且各个地区经济差别较大等情况,二套房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在这个范围内依据城市的具体情况而定。
  
  
  注意: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2、住房维修基金
  
  
  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缴纳比例:
  
  
  1、商品住宅每平方米缴纳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每平方米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3、房屋产权登记费、印花税、工本费
  
  
  这三个都有统一的标准,房屋产权登记费是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印花税是5元/本,工本费是10元/本。费用虽少,却是入住社区必备的支出。
  
  
  开发商收取的费用
  
  
  开发商收取的费用都是根据签署的合同进行结算,不会额外收取费用。比如房贷尾款、装修变更费等。一般来说所以涉及的费用等相关问题一般会签订补充协议,是事先经过客户同意的。
  
  
  物业收取的费用
  
  
  物业费也是一项必须要缴纳的费用。但是物业费的范围很多,像物业管理费、供暖费、水电气费、垃圾处理费都统称物业费。
  
  
  1、物业管理费用
  
  
  物业管理费都是按照房屋面积计算。但是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小区,不同的物业公司收取的标准不一样。并且在具体收取物业管理费时,有些项目是一次性收费;有些项目则是定期收取;有些项目的收取方式较为灵活。这些都会在合同中所有体现。
  
  
  2、供暖费
  
  
  暖气费都是在规定的时间统一收费的,按照房屋面积来计算的,有统一的标准,所以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提前收取这些这笔费用,业主只要在供暖前缴纳相关费用即可。
  
  
  3、水电气费
  
  
  水电气费的收取,有些自己需要自己去水电气供应公司缴纳,有的是由社区物业公司代收,收费标准也是不同城市有不同的标准。
  
  
  4、垃圾处理费
  
  
  业主产生的生活垃圾最终都要由物业公司统一回收,统一处理,其中产生的人工费、管理费等费用都要从业主手中收取。具体标准根据社区的不同,收费也不同。
  
  
  公民如果想要成为自己家的房子时并不是像正常买东西一样交钱就可以拿到货物的,一般来说房子除了是建筑物以外还需要用到大量的土地,所以还需要给土地资源的所有者也就是国家一定的费用,而这些钱都是用税的形式给国家并且最后会用到公共之上的。
  
  
  
  

·一、停车场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由谁出具?
    一、停车场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由谁出具?停车场交通事故定责任书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停车场交通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归警察局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

·和军人离婚房产怎么分配,如何分割离婚房产
    在与军人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共同房产也是要进行分割的,而此时最常见的就是对经济适用房的分配。究竟军人离婚时经济适用房该如何分配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军人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归谁 军人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同普通的经济适用房分割并无多大的区别。军人经济适用...

·对合同履行地中的“接收货币一方”如何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内容如下:第一款: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二款: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

·离婚分割房产如何公证?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房产是最重要的一项。选择协议离婚的,双方会商量好房产分割方案,并用书面协议确定。很多夫妻办好离婚手续后,即便是签署了房产分割协议,出于防止违约的目的,通常会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以增加协议的效力。那么离婚分割房产如何公证?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离婚分...

·多次盗窃怎么量刑,怎么认定?
    针对多次盗窃的行为,《刑法》直接规定为盗窃犯罪,此时按照规定该如何对多次盗窃进行量刑处罚呢?实践中,我们又该怎样来认定多次盗窃行为?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阐述。 一、多次盗窃怎么量刑 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条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

·离婚后男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吗?
    夫妻双方办好离婚手续后,子女的抚养权就有了归属,一般情况下是归女方所有。男方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并享有探视权。出于对子女的疼爱,有时候,男方会提出要回抚养权的请求,这方面引发的纠纷案件也不少。那么离婚后男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吗?下面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离婚后男方可以要回抚养权...

·长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长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为了公共需要,政府有权公民的土地进行依法征收,当然会给予一定的补偿。最近几年,人们对征地补偿的关注度持续上升,都不希望在征地中产生损失。所以实时跟踪政府有关征地补偿的最新政策消息是必须的,今天我们在这里要介绍的是长泰征地补偿,仔细地看吧。 根据福建...

·聚众斗殴犯罪终止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聚众斗殴的行为是刑法所禁止的,不仅仅是“聚众”才成“斗殴”,单独实施地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也被判定为聚众斗殴罪。无论实施犯罪行为的目的是义气、私仇、或是利益,都被视为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秩序。这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那么,聚众斗殴犯罪终止量刑(是犯罪中止而不是犯罪终止)...

·刑事案件法院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法院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法院办案程序 一、一审起诉 (一)立案 当事人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立案。立案庭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将裁定不予受理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不服,可以在10日内向上...

·单位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若是个人实施受贿行为的话,则有可能构成受贿罪。但要是单位作为主体实施了这样的行为的话,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单位受贿罪。这是两种不同的犯罪,法律中规定的量刑标准也是不一样的。那究竟单位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