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关于欠债不还的老赖能拘留多久?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关于欠债不还的老赖能拘留多久?
您的位置:首页  »  
 

关于欠债不还的老赖能拘留多久?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老赖能拘留多久
  
  
  如果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可以司法拘留,一次最长15天,法律没有规定次数限制,再严重可以判刑,刑法有拒不执行法院裁定判决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41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扩展资料
  
  
  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如果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可以司法拘留,一次最长15天,法律没有规定次数限制,再严重可以判刑,刑法有拒不执行法院裁定判决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41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行为,但是生活中就是存在非常多欠债不还的人,对于这样的老赖,债权人只能利用法律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般就是司法拘留,最长的时间是十五天,如果拘留了之后还是不还,可以再次拘留。
  
  
  
  

·法院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什么?法院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法定继承人顺序
    法定继承人顺序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27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法所说的...

·办公积金贷款多久下来
    15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正常情况下:只要手续齐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规,从申请受理到发放贷款很快就能办理下来。公积金贷款的一般放款时间:1、公积金贷款(无需复议)的情况下,在提交资料后需要7才能审批通过。2、审批通过后需要过户交易,在过户交易完成产权办出后大...

·债务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债务转让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债务承担理论和《民法典》关于债务承担的规定,债务承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本来无效或者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订立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承担,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发生...

·集资诈骗案辩护词编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众所周知,每件案件的辩护词的编写都是以法律标准为依据。近年来我国发生的集资诈骗案件不下小数,如果需要为集资诈骗这种犯罪性质的案件编写法律辩词,那么辩词是根据什么法律依据来写。下面我们就为您揭露集资诈骗案辩护词编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集资诈骗案件中,根据《非法集资解释》第5条规定...

·商铺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商铺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在我国,我们对一块土地所有权的持有主要是看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我们对土地使用的权利,我们知道,无论是商铺,还是个人住宅,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我们知道商铺的使用权是40年。那么,商铺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为...

·一、安徽省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安徽省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伤残等级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

·审判公开原则
    《宪法》第125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刑事诉讼法》第11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  
    审判公开的含义是:人民法院...

·商标无效自始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无效自始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商标无效自始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 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了...

·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如何处理
     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如何处理? 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后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续签也可以选择不续签。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