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现今交通事故撞电动车人伤责任怎划分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现今交通事故撞电动车人伤责任怎划分
您的位置:首页  »  
 

一,现今交通事故撞电动车人伤责任怎划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现今交通事故撞电动车人伤责任怎划分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3、特殊情况的责任划分和承担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依法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交通事故的责任的划分在有关法律上有着详细的规定,只要自己学会合理的对待就可以有效的解决,因此自己不需要过度的纠结事情的处理的难度,只要自己的程序操作符合有关的条例就可以确定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侵犯,但是需要自己做好必要的准备。
  
  

·回迁房
    回迁房,是开发商给回迁户的房子,有的回迁户可能把房屋进行二手交易,卖给他人。那么,购买回迁房的风险有什么,有房产证吗? 购买回迁房的风险 第...

·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开除员工
    单位若想开除员工的话,其实也就是与员工之间解除劳动关系,但出于对员工利益的保护,避免单位随意开除员工,我国相关法律中也是对单位开除做出了情形规定的,只有在符合规定情形下单位才能开除。那具体而言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开除员工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开除员工...

·茶叶订购合同
      茶合(1986)字第  号
  甲方:茶厂、茶叶公司  乙方:__乡__村__组__
  根据国家现行的农副产品(茶叶)的收购政策、经双方商定,签订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向甲方交售茶叶品名,数量如下:
  ───────┬──────...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可以不调解吗
    细心的人发现了起诉离婚的过程中,一般法官都是先对离婚案件作出调解的,而此时根据不同的调解结果,自然对案件作出的处理也是不同的。那起诉离婚可以不调解吗?审理了之后就直接宣判不行吗?这是很多人心里的疑惑,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吧。 一、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吗 1、调解...

·诉讼离婚程序分哪三步?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

·交环保罚没款去哪里交才可以?
    交环保罚没款去哪里交才可以? 一、交环保罚没款去哪里交才可以? 要到当地的环保部门进行缴纳。罚款交不上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 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

·驰名商标的保护原则
    驰名商标的保护原则一般分为相对保护主义和绝对保护主义两种。

    相对主义保护原则是指禁止他人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在与商标所有权人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注册或使用,《巴黎公约》采取的是相对保护主义原则;绝对主义保护原则...

·在什么情况下才适合诉讼离婚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虽然是由当事人选择离婚的具体方式,但此时也要看实际的情况是否适合该离婚方式。而针对不同的方式,法律中规定了不一样的适用情形。那您知道在什么情况下才适合诉讼离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在什么情况下才适合诉讼离婚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的途径...

·自然人刑事责任能力年龄的规定是怎样的?
    自然人刑事责任能力年龄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自然人刑事责任能力年龄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