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试用期工资怎么给,如何给试用期工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试用期工资怎么给,如何给试用期工资
您的位置:首页  »  
 

试用期工资怎么给,如何给试用期工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待遇虽然不像正式员工的那么好,但最基本的工资还是应该要支付的,并且法律规定了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标准。那到底试用期工资怎么给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工资怎么给
   1、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常见问题
  用人单位将试用期的劳动者作为廉价的劳动力,试用期的工资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
   3、法律风险
  补齐工资,劳动者可要求支付赔偿金。
   4、防范策略
  完善单位的薪酬体系,查清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在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之上(含)支付试用期工资达到两个80%中的任意一个。
   二、企业怎么缴纳试用期员工社保
   1、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常见问题
  鉴于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尚未决定是否长期雇佣劳动者,同时为避免麻烦,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往往在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也常常错误认为试用期内并非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用人单位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3、法律风险
  劳动者可以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保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后,工亡补助金提高到30万元左右,单位如未购买保险,这笔费用就由单位自行承担。
   4、防范策略
  入职后及时购买社会保险,勿因小失大。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而要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话,那么单位也是要根据其实际的上班天数来为其计发工资的。
  
  
  

·成年子女读研期间可以向父母主张抚养费吗
    首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抚养费请求主体仅限于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其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一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为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上述立法目的和主要功能在于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以...

·犯罪分子盗墓会背叛死刑吗?
     一、犯罪分子盗墓会背叛死刑吗? 一般不会,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

·无罪过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无罪过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满16周岁的人未达到刑法上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其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的意识和意志比较弱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2)不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所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与不满...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减资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减资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做了很大的改变,理论上讲一元钱也可以注册公司,但实践中并不是这样,但公司注册资本是可以减少的,那么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减资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减资的程序是怎么样...

·一、劳动合同法有没有问题?
    一、劳动合同法有没有问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益保护失衡。《劳动合同法》一方面对劳动者缺乏约束,规定的法律责任较轻,例如劳动者辞职权规定、违约金适用范围限制等对劳动者赋权过度,缺乏配套制约措施;另一方面对企业用工自主权限制较多,例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门槛过低、变更劳...

·违法发放贷款罪法律条文有哪些
    违法发放贷款罪法律条文有哪些《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

·哪些情况构成重大误解
    哪些情况构成重大误解根据我国《合同法》中的规定,合同订立的时候如果一方出现了重大误解的,那么该合同是可以申请撤销的。不过,从法律的角度看,究竟哪些情况构成重大误解呢?而在实践中,对于因重大误解签的合同应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情况构成重大误解 所谓...

·在我国长治工伤鉴定去哪?
    在我国长治工伤鉴定去哪?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去做工伤认定,等伤情稳定了,拿着工伤认定再去以前办工伤认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伤残鉴定的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指定相关机构去做伤残鉴定的。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房贷卡贷能延期?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房贷卡贷能延期?根据法律规定疫情房贷卡贷能延期,基本都是打银行服务热线,客服人员会登记信息,然后交由后台部门或客户房贷经办网点的客户经理联系跟进;住房按揭客户也可以直接打办理业务的网点电话申请。对于特殊情况无法事先申请的,比如在重症监护或住院的患者,有一些银行也接...

·所有不明埋藏物属于谁呢?
    所有不明埋藏物属于谁呢?当施工单位或者个人在地下挖掘到贵重的埋藏物且不知道埋藏物属于谁的时候,你会选择上交国家还是会认为只要不是文物,就无需交给国家,而应该属于发现这个物品的那个人。相信每个人都会有每个人不同的看法。那么,国家对不明埋藏物的所有权又是如何规定的呢,所有不明埋藏物属...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