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诺成合同是什么意思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诺成合同是什么意思
您的位置:首页  »  
 

诺成合同是什么意思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诺成合同是什么意思诺成合同是什么意思
  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这是从合同成立条件的角度对其所作的分类。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仅有当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或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合同关系。实践中,大多数合同均为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例如买卖合同,只要买卖双方对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付标的物,买卖合同即成立。其他如购销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等,都属这类合同。有些诺成合同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登记后才能成立,如房屋买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等,须向有关机关履行登记手续。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区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对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风险的转移时间等都有重大意义。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什么合同是诺成合同,什么合同是实践合同,应根据法律的规定或交易习惯来确定。
  两者成立或生效的时间及要件不同。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在成立或生效的时间及要件上的不同是“区分论”设置的一种划分标准,不能以这种划分的标准作为划分后所具有的意义;
  对当事人义务的规定不同: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是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的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上的过失责任。缔约上的过失责任是合同责任向缔约阶段的扩展和延伸,其与违约责任之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缔约过失责任违反的是法定的先合同义务,而违约责任违反的是约定义务;其次,缔约过失责任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而违约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只要有违约行为存在,除法律规定的少数免责事由外,行为人一般都要承担违约责任;再次,从责任方式上看,缔约过失责任仅有赔偿损失和返还财产两种方式,而不是像违约责任方式那样多样化。
  因此,对于诺成合同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已经很清楚了,诺成合同需要双方意思一致,当事人需要履行合同义务,违反义务会产生违约责任,多数实践合同都属于诺成合同。因此,在签署诺成合同后就一定要履行相关义务,避免违反约定。

·涉嫌重婚领证怎么能领到 一、涉嫌重婚领证怎么能领到?
    涉嫌重婚领证怎么能领到 一、涉嫌重婚领证怎么能领到? 涉嫌重婚是领不到结婚证的,因为违反了一夫一妻制,结婚登记的条件是: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这一规定...

·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有期合法吗?
     一、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有期合法吗? 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有期是不合法的。 1、饮酒驾车 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

·分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么
    分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么在我国公司运作以后,相应的业绩和业务有所增长时,一个公司不能够满足公司的日常运作时,这时就可以设立相应的分公司。总公司可以设立法人,而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可以由总公司法人代理这类分公司的负责人。应该准确的说法人代表可以为分公司的负责人,法人是企...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我们将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朔州市朔...

·出轨一方诉讼离婚法律怎么判
    夫妻一方出轨是夫妻关系的死穴,它像一颗定时炸弹一样威胁着夫妻关系。没出轨一方受到的损害较大,一般提出离婚诉讼也都是受害一方。但是,出轨一方能否提起离婚诉讼?而此时出轨一方诉讼离婚法律怎么判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轨一方诉讼离婚法律怎么判 1、法院会根据离...

·随着我国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行情持续火爆,许多地方的新房价格都已
    随着我国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行情持续火爆,许多地方的新房价格都已高高在上,远远超过了大部分购房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因此,很多购房者就把目光转向了二手房,但二手房的出卖方和新房不一样,不是房地产开发商而是房屋的个人业主,那么,二手房可以贷款吗? 一、可以贷款的二手房 一般办理银行贷款时,...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条款是怎么规定的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条款是怎么规定的(一)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反诉自身条件...

·军人酒后驾车的处罚军人酒后驾车的处罚
    军人酒后驾车的处罚军人酒后驾车的处罚 总参谋部日前下达通知,要求加强军车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和纠正酒后驾车问题,维护军队纪律和形象。 总参通知要求从严治军,军人酒后驾车,一律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组织集中整训;醉酒驾车,一律吊销驾驶证,调离司机岗位,并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酒后驾车...

·劳动合同解除意味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结束
    劳动合同解除意味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结束,对于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双方协商一致,除非特殊情况,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必须提前通知对方,那么劳动合同法解除送达劳动者有什么规定吗?合同法中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 要式法律行为是指必须具备特定的法...

·公司引进新股东税务费用有哪些?
    公司引进新股东税务费用有哪些?需要交纳个税和印花税等,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