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管理整改措施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合同管理整改措施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合同管理整改措施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合同管理整改措施有哪些
  
  一、合同管理方面
  
  1、合同原件散见于各个部门。
  
  隐患:合同原件易丢失,不利于合同部门对合同的整体管理。
  
  建议:合同原件应该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管理,除满足财务部门需要外,合同管理部门应保存完备的合同原件,其他部门需要备份合同,可以使用复印件。
  
  2、合同相关资料存放散乱,如:合同主体资信调查资料、授权委托资料、设备材料领用资料、合同结算资料与合同文本存放散乱。
  
  隐患:合同资料易于丢失,不利于对整个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掌控。
  
  建议:将合同主体资信调查资料、授权委托资料、设备材料领用资料(特别指工程劳务承包公司的月领用汇总表)、合同结算资料(特别指工程劳务承包公司的月结算资料与最终结算资料)与合同原件存放在一起,除满足财务部门需要外,统一由合同管理部门备存。
  
  3、合同台账登记不全。
  
  隐患:不利于合同分类、履约管理,不利于项目领导掌控合同的履约情况。
  
  建议:将合同按工程劳务承包、材料、设备、临建、临时用地分类管理,建立合同台账,标明履约情况。具体表格可以参照集团公司豫工集法[2010]75号附件1《合同签订、履约情况统计表》。
  
  二、合同签订规范方面
  
  1、合同主体(合同前置的甲乙方)与合同签章主体(合同后置的甲乙方)不符。
  
  隐患:因合同主体不明,导致合同无效,败诉风险较大。
  
  建议:合同主体应以合同签章主体为准,严格一致,一字不差,更不能将合同主体的名字缩写。
  
  2、合同文本中表格有空项。
  
  隐患:存在合同相对方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随意添加合同内容的风险,导致合同纠纷。
  
  建议:将合同文本中表格的空项抹去或添加文字,作到无空项。
  
  3、合同文本无页码。
  
  隐患:存在合同相对方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整页更改合同内容的风险,导致合同纠纷。
  
  建议:在合同文本底端添加“第 页 共 页”字样,并且有“甲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甲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字样。
  
  三、合同履约方面
  
  1、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签订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隐患: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不能以工程劳务承包队伍这种组织的名义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签订的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属无效合同,法律不予保护。而在实际审判中,相关司法解释又保护工程法人(如我们集团公司)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之间的事实劳务合同,即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组织的劳务队伍干多少工程,工程法人应支付多少工程款,这种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对有资质的工程法人极为不利。工程法人不但要对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还要对其纠纷(其组织内部的人员伤亡赔付纠纷、与当地的经济纠纷)承担责任,因此工程法人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签订的工程劳务承包合同风险极大,不可控制。其次,违背了集团公司豫工集法[2009]117号文的禁止性规定。
  
  建议:严禁与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以及非法人组织签订工程劳务承包合同。考虑到施工实际情况和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若不得已将工程劳务承包给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应让他们挂靠到有法人资格和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
  
  2、合同相对方委托授权内容不明,授权委托书出现“我公司委托某某处理相关的一切事宜”。
  
  隐患:授权委托书授权权限不明,容易产生合同纠纷,合同履约风险较大。
  
  建议:授权委托书授权权限应清晰明了,如授权签订合同、施工现场管理、办理结算,办理领款,办理领用材料设备等。在合同履行中,一定清楚协作队伍现场负责人的代理权限,哪些事情是其能签字的,哪些事情是其不能签字的,要求他根据其代理权限签字。
  
  3、合同相对方委托代理人转委托。
  
  隐患:委托代理人转委托除非是紧急情况且为了委托人的利益,一般情况下,委托人对转委托形成的民事责任是不承担责任的,除非委托人事后追认。转委托很容易产生合同履约风险,且不可控制。
  
  建议:禁止出现转委托。
  
  4、材料设备领用单据上领用单位与合同相对方名字不符。
  
  隐患:容易出现被领用的材料设备无人认账,产生合同纠纷,败诉风险较大。
  
  建议:材料设备领用单据上领用单位一定要与合同相对方的名字严格一致,一字不差,更不能将合同相对方的名字缩写。对于已经发生的,且无法更改的领料单据,补救措施为:将领料单据按日期、签字人员汇总成表,催促相应合同相对方签章确认。要求:每月工程结算时间,将合同相对方当月领用的材料设备根据领料单据汇总成表,经合同相对方签章确认后与工程量结算单据一同附入合同原件之后,统一保存。
  
  5、月工程量结算单据无合同相对方签章确认。
  
  隐患:易出现因合同相对方授权不明产生纠纷。
  
  建议:除合同向对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外,合同相对方还应签章确认。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合的关于合同管理整改措施以及建议的相关信息以及问题,合同现在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对于很多项目以及工程都需要合同,相对应的合同管理也必须要跟上社会节奏,保护合同双方的利益,进行合理的合同签署。

·劳动者的职务发明什么意思
    劳动者的职务发明什么意思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在专利法中,这种关系集中体现为职工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问题,即职工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的问题。原则上,这...

·融资租赁的特点
    融资租赁有以下特点:

    一、融资租赁的承租人是以融通资金为目的,为达到此目的,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就负有融通资金的责任,这种活动是一种金融投资活动,资金困难的承租人通过出租人的金融投资,解决了资金困难,达到了融通资金的目的...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的土...

·商业秘密许可使用的类型
    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独占许可。被许可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在约定范围内有生产和销售的独占使用权,这种独占权甚至可以约定排斥许可方使用。在这种情形下,许可方仅保留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和收益权,自己不能进行生产和...

·公司破产清算优先权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优先权是什么?如果一个企业经营不善,就会宣告破产,从而进行破产清算。破产企业在进行破产清算程序之后,其整体资金已经不足以支付全部的破产债权,所以在实际的破产清算过程中,优先权问题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此在破产清算中探讨清算优先权更具有典型意义。对此关于公司破产清...

·没签劳动合同能要求赔偿吗?
    没签劳动合同能要求赔偿吗 现在社会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很多劳动纠纷产生。《劳动法》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要给予劳动者双倍工资,不过并不是所有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都能得到赔偿。1、签署过空白或者单方劳动合同的情形在实践中,许多劳动者过来咨询说,自己签...

·申请破产保护程序
    申请破产保护程序 一、申请破产保护程序 1、破产的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2、破产的受理: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

·土地使用权证和不动产证是一样的吗?
    土地使用权证和不动产证是一样的吗?土地使用权证和不动产证,确实是一样的。不动产证是由土地证和房产证合二为一而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简称《不动产证》。是一种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的不允许动的房产权利证明。又称《中国不动产权证》。淘汰房产证需要居民提供“个人税号”。具体...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 在现实情况下,当企业发展不顺导致破产时,企业可能不仅自己倒闭甚至会欠下很多债务。法院对资不抵债的企业会进行破产处理的司法程序,而所有债权人都可依法参加破产程序组成债权人会议行使其职权。那么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

·合同诈骗从犯能怎么处罚
    看具体情况定。对合同诈骗罪从犯的处罚是在合同诈骗罪量刑基础之上,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合同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