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江苏省离婚小孩抚养费一般多少钱?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江苏省离婚小孩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您的位置:首页  »  
 

一、江苏省离婚小孩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江苏省离婚小孩抚养费一般多少钱2019年江苏省离婚小孩抚养费一般是父母一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法院在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分当事人所接受。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将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夫妻离婚之后,获得孩子抚养全的一方,有权利向另一方索要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一般根据支付方的收入为准。支付孩子抚养费的目的在于保障孩子享有一定的权利,并且能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中成长以及学习,这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孩子的身心健康。
  
  
  

·小额欠债不还怎么办
    小额欠债不还怎么办小额欠债不还怎么办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信贷公司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信贷公司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

·交强险保险费是多少
    交强险保险费是多少钱一年 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交付给保险公司的保险金额是是根据法律强制规定交付的,不得根据当事人意愿决定,其分类依据最主要是根据车辆种类,接下来将由的我们为您介绍有关知识。 一、交强险的概念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主要内容是什么?
    当事人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后,相关赔偿义务机关会向财政部门申请费用,用来支付对当事人的赔偿。为了避免国家赔偿费用使用方面出现漏洞,导致国家财产发生损失,我国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那么《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我们一起通过下文做个具体了解。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 第一...

·承租公房是否属于可继承?
    承租的公有房不属于遗产。所有权属于国家,只能由政府授权的机构作为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 共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事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

·新颁布的新刑诉法71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顾名思义,就是关于刑事诉讼规定的法律。二零一六年我国出台了最新的刑事诉讼法,对旧的刑事诉讼法之间的一些不准确不完善不合理的地方进行了部分的修订和整改。今天,为了帮助您加深对法律知识的认识,我们就来学习一下二零一六年新颁布的新刑诉法71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第六章 强...

·当你被拆迁公司强拆时,怎么办?
    当你被拆迁公司强拆时,怎么办?1.确认拆迁性质。了解拆迁主体,如果是政府主导的,一般是为了公共利益,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这种情况只能争取合理补偿;如果是纯粹的商业行为,就不具有强制性,您有权决定是否被拆迁。2.确认土地性质。分清楚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拆迁。国有土地上拆迁依...

·在我们进行解决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时候,一定要先弄清楚发生纠纷
    在我们进行解决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时候,一定要先弄清楚发生纠纷的原因,然后再进行想办法解决纠纷,这样就会比较容易解决。那么,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实践工程款结算纠纷处理过程中,通常存在的纠纷...

·按揭贷款买二手房需要什么条件
    现实中,要是想买房当时手里的资金又不够的,此时公民可以通过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或者二手房,但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法律中规定按揭贷款买二手房需要什么条件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和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按揭贷款买二手房需要什么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居留身份。...

·一、 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是什么?
    一、 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是什么? (一)认定标准: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

·权利解读——传播权
    传播权指著作权人享有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权利。传播权包括表演权、播放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内容。

    播放权主要指著作权人享有将其作品在电台广播、电视台播放、互联网传播和通过放映机、扩音器等设备播放的权利。著作权法第...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