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活中人们在签房屋租赁居间合同时,往往不留心就会掉入各种“陷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生活中人们在签房屋租赁居间合同时,往往不留心就会掉入各种“陷
您的位置:首页  »  
 

生活中人们在签房屋租赁居间合同时,往往不留心就会掉入各种“陷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生活中人们在签房屋租赁居间合同时,往往不留心就会掉入各种“陷进”中,产生各种纠纷,使自己遭受到损失,这时就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本文中为您介绍签订房屋租赁居间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房屋居间协议有哪些陷阱
  居间协议设定买卖义务居间协议约定的是委托人与中介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对委托人设定必须签订买卖合同的义务。房屋买卖双方是否签订买卖合同,取决于双方能否对买卖条件达成意向一致,但现实中,一些中介公司以格式条款在居间协议中约定签约时限,应属无效。
  交易不成收取“违约金”《合同法》明确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只能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通信费等。中介公司单方面以格式条款约定委托人在买卖不成的情况下承担所谓中介服务费或违约金,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买卖双方利用了中介的交易信息或依靠其媒介作用达成了交易却不支付居间费用,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意向金”牵制委托人许多中介公司会要求买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意向金“以示购买诚意”,一旦中介公司收到该笔费用后都会利用它牵制委托人,使其不得不签订买卖合同。现实中,居间协议不可能包含买卖合同所应当包含的全部内容。在买卖双方对许多重要交易条件尚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将意向金转化为定金,存在很大的交易风险。因此,买卖双方应在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后再支付定金。
  先收费再办手续按规定,经纪机构单方收取的中介费用最高为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经纪机构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户口迁移等手续后方可收取中介服务费。但事实上,不少房产中介都在协议中要求委托人一次性付完全部费用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二、怎样解决中介纠纷问题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房产中介公司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一般情况下,房产中介费用是在买卖双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后、房屋正式过户之前付给房产中介公司。这避免了买卖双方不诚信的情况。可是,一旦由于种种原因合同中止,很多中介公司不会退还中介费用,并做出这样的解释:虽然交易没有达成,可是在交易中,中介公司已经付出了劳动,理所当然收取报酬。大多数守约方由于当初签订合同时没有特别关注中介费用的款项,因此往往投诉无门,只能吃哑巴亏。
  针对以上问题,给买卖双方提出了三点建议,以期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房屋买卖双方应在委托中介公司办理过户等手续时,尽量在合同中明确各种条款、税费等名目和数额;
  2、应当严格审查中介公司报告的事项;
  3、关于费用支付期限问题,不应轻信中介公司的口头承诺,一定要写入合同。
  明白租赁房屋居间协议的“陷进”及注意事项,识破房屋中介的一些骗局,才能更好的签订合同,找到适合自己的房屋,避免经济利益的损失。如果您还想深入了解有关房屋租赁居间合同的相关事宜,可以咨询网站来进行求助。

·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
    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多少年? 注册费用按类别按个数收取,每类每个商标费用: 1、一般商标每件3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费用,国内公司或个人,其中国家规费300元) 2、代理机构网报 一般商标每件16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费用,国内公司或个人,其...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提交哪些证据?
    (1)证明婚姻关系、家庭关系、同居关系等共同生活关系的证据。 (2)证明存在家庭暴力或正在面临家庭暴力威胁的证据,如现场视频、伤情照片、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病历、法医鉴定报告、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加害人保证书、加害人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或通话记录等。 未成年子...

·水污染防治法的内容是什么?
    水污染防治法的内容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环境问题一直都是各个地方政府非常重视的问题,因为它关系到人们的健康生活,为此,我国也出台了水污染防治法,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相关的知识,比如说水污染防治法内容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水污染防治法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处罚不同: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

·上海房屋租赁税应该怎么交
    一、 上海房屋租赁税是什么,由谁交?房屋租赁税里面含了多种税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教育附加和教育费附加。根据我国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印花税由租赁合同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缴纳,其他税费由出租人缴纳。现实生活中,房东为了...

·一、婚内与他人同居属于重婚罪吗?
    一、婚内与他人同居属于重婚罪吗? 婚内与他人同居不一定属于重婚罪,重婚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诉,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影响很坏的,即使被害人不起诉,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应由人民检察机关审查决定是否构成重婚罪。所发现配偶有重婚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二、...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

·收养人必须无子女吗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收养人必须无子女吗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收养人必须无子女吗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单身外国收养人如符合中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收养条件,可以在华收养子女。但是,从“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的原则出发,被收养儿童最好能生活在有双亲的、健全的收养...

·租房的时候房东与承租者会签定一个合同,那么租赁合同租赁未给出
    租房的时候房东与承租者会签定一个合同,那么租赁合同租赁未给出约定期限怎么办?租赁期限是很重要的,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要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法有很多规定,包括内容有租赁名称、租借期限、租金等等,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更多相关知识吧。 租赁合同没有给出约定期限怎么办? 租赁期限...

·中国法定年龄结婚年龄怎么规定的
    中国法定年龄结婚年龄怎么规定的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民法典》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