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什么是串通投标罪?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什么是串通投标罪?
您的位置:首页  »  
 

什么是串通投标罪?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对于一些大型的项目、工程,为了能够是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往往会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来寻找合作伙伴。而在这个过程中,有的人为了能够中标,不惜与他人串通。这样的行为是很容易构成串通投标罪的,那么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究竟什么是串通投标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什么是串通投标罪
  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串通投标罪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正常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也侵害了国家、
  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招标、投标是一种竞争性很强的市场交易方式,其优越性在于优胜劣汰,使整个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其本身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倘若当事人通过串通投标的不正当手段排斥他人的正当竞争,就会使招标投标活动丧失其原有功能,进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两方面的行为:
  一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这通常表现为投标人之间相互通气,彼此就投标报价形成书面或口头的协议、约定,或者就报价互相通报信息,以期避免相互竞争,牟取不正当的利益。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投标人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投标报价。
  (3)投标人之间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
  (4)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约定给没有中标或者弃标的其他投标人以“弃标补偿费”。这里,须区分这样几个概念:投标报价、标底和标价。所谓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向招标人出示的愿意付出的交易商品或完成工作的价位。
   二、哪些行为是串通投标
  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行为主要表现为:
  (1)招标者故意泄露标底。即招标人有意向某一特定投标人透露其标底行为;
  (2)招标者私下启标泄露,即招标人在公开开标之前,私下开启投标人标书,并通告给尚未报送标书的投标人;
  (3)招标者故意引导促使某人中标。即招标人在要求投标人就其标书作澄清事实时,故意做引导性提问,以促成该投标人中标了;
  (4)招标实行差别对待,即招标在审查、评选标书时,对同样的标书实行差别对待,或者对不同的投标者实施差别对待;
  (5)招标者故意让不合格投标者中标。即招标者允许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者参加投标,并让其中标;
  (6)投标者贿赂获密,即投标者通过贿赂手段,在公开开标之前,从招标者处获取投标者报价或其他投标条件的行为;
  (7)投标者给招标者标外补偿,即投标人有意与招标人商定,在公开投标时压低标价,中标后再给招标人以额外补偿;
  (8)招标者给投标者标外偿金。即招标者与某投标者商定,在公开投标时,故意抬高标价,使标价高于通常价,而致其他投标者上当吃亏。高价定标后,招标者按约定给故意抬高标价的投标者一定的偿金。
  实践中,串通投标的行为并不一定就会构成串通投标罪,此时具有相应的行为,还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此罪的立案标准,然后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罚。至于串通投标罪会判多少年,你可以到我们网站咨询宜宾律师!
  
  
  

·一、交通事故多大岁数的没有误工费了?
    一、交通事故多大岁数的没有误工费了? 一般情况下,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就没有误工费但有证据证明伤者还在工作,有收入来源可以要求误工费。 二、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合同到期后能辞退员工吗?
    合同到期后能辞退员工吗? 一、合同到期后能辞退员工吗?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

·新婚姻法是如何维护女方权力?女方出轨怎么判?
    一直以来,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女性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婚姻上,普遍地位低,鲜有话语权。即便如此,法律的制定也要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新婚姻法较好的维护了妇女的权益,让妇女不会那么容易受到伤害。那么,新婚姻法是如何维护女方权力?女方出轨怎么判?请看下文。 一、新婚姻法如何维护女...

·广西征收土地赔偿标准有哪些
    广西征收土地赔偿标准有哪些近年来,广西政府大量的征收土地来进行城镇化建设,但是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难免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土地的使用权人认为政府征收其土地后,对其的赔偿不合理,其实广西征收土地赔偿标准国家是有明文法律规定的,下面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广西征收土地赔偿标准...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1、法院要收多少起诉离婚的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在立案时出于省费用的考...

·工程发包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发包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在发包单位确定承包单位后,会将工程进行发包,在现实生活存在承包单位在承包后,对工程再行发包的现象,但是有些工程按其性质的规定,是不能再行发包的,为了防止非法发包行为的出现,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工程发包管理办法。 工程发包管理办法 一、 目的 ...

·肖像权侵权民事责任有哪些
    肖像权侵权民事责任有哪些目前,侵害肖像权的纠纷不断发生,肖像权侵权的类型也日显多样化。对他人肖像权实施了侵权行为的,就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那肖像权侵权民事责任有哪些呢?而在了解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还是要先看看法律规定的肖像权包括哪些内容,接下来,由我们为您介绍。一、肖像权包括哪些...

·在我国起诉离婚开庭时间多久
    在我国,离婚是公民的自由。公明可以选择离婚与否,也可以选择离婚的方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可以通过双方协议离婚、调解离婚,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离婚。当公民决定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当离婚案件立案之后,公民最关注的问题便是开庭的时间了。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起诉离婚开庭时间...

·土地承包经营权善意第三人对抗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善意第三人对抗吗?一、善意第三人 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登记是指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当事人,申请国家有关部门...

·怎么分遗产才合适,孕妇能多分遗产份额吗
    在对死者的遗产进行分配的时候,总有人会觉得无论怎样分都是不合理的。由此,也有不少人在咨询我们怎么分遗产才合适这个问题。有的人在怀孕期间,亲人就去世了,那么此时孕妇能多分遗产份额吗?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怎么分遗产才合适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