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补充协议的效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合同补充协议的效力
您的位置:首页  »  
 

合同补充协议的效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1、合同补充协议是指:在原合同的基础之上遵循法律法规适用范围的,签约双方或者当事人自愿对某一件事情或者某一约定共同达成统一意见、统一标准而签订的合法协议就叫做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同样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并且依然对合同事项和内容以及当事人作出了明确的、详细的合同执行规定、违约责任等等法律要求。2、合同补充协议简单来说是指:签约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你情我愿,不胁迫、不压迫、不威逼的行为,以及不可存在引诱、欺骗的做法而签订的具备法律效力的合法协议或者合法合同。当事人对约定事项经过商讨、决策等等流程,将约定事项固定下来,在意见上达成一致,并对合同内容作出充分的解释和说明,最终签订的事项在法律上就叫做合法协议或许和合法合同。3、一般而言,合同补充协议在法律效力上与原合同并无二致,两者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特殊情况补充的合同协议甚至比原合同更具说明性以及说服力。比如说,当合同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发生矛盾或者冲如时,一般而言,将会按照签约时间在后所约定的合同内容或者合同条款为执行准则。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增强以及强化补充协议的法律效益。并且大多数的情况,在法律准则上认为后来的签订协议是对原先合同的进一步纠正和补充,理论上可以按照新约定、新协议的标准以及规范对签订合同的双方以及当事人作出合法的约束,并要求双方对签订的合同负责。4、此外,存在特殊情况时,合同补充协议有可能无法生成或者失效。比如说,签约合同的某一方是未成年人,则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均不具备法律效力。又或者说,因为一些外在的阻碍因素导致协议无法生成,那么此类协议也依然不具备法律效力。比如说签订合同或者协议的某一方因缺失签约条件等等原因就很有可能导致协议的失效。5、合同补充协议是否需要公证:一般而言,在法律上对某些签订合同或者协议作出了明确的公证准则以及流程,那么此类合同以及协议的签约就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流程执行,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将签订的合同以及补充协议的效力加以固定和强化。简单而言,就是除了签约双方或者当事人各执一份合同外,还需由公证人、见证人,也就是第三方持有一份签订合同或者协议。若是法律上并未作出相关说明,则应该由签约双方或者当事人自行决断。这样做的目的同样是为了将签订的合同以及补充协议的效力加以固定以及强化。6、合同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又可称为“补充协议”或者“协议补充”:两者概念上并无差别,实质上,前者针对原合同而言,后者则针对既定的合同内容和条款而言。均是为了增强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而存在的一种形式。
  
  
  

·申请交通故事调解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交通故事调解的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交通故事调解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需要具备共同申请条件、申请期限条件、书面申请条件等。 (1)共同申请条件:必须是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则不能进行调解。 (2)...

·北京房屋租赁协议范本
    说到租房的问题,就不得不提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签订,是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而且各个地区有一定的差异。那么,北京房屋租赁协议范本是什么样的呢?有什么格式要求和注意事项吗?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北京房屋租赁协议范本,供您参考。 北京房屋租赁协议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

·入职一个月后提离职怎么解除劳动关系
    现代社会想要找到一份自己心仪又适合自己的工作并不容易,可能有些新入职的公司员工会在入职一个月后提离职,这个时候已经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及没有签订合同的员工都需要考虑如何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下面我们具体来看。 一、入职一个月后提离职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

·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情形有哪些
    行为人在被侦查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如果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经过认定构成自首的,那么在判刑时也是会酌情进行处理的。但具体来说究竟怎样的情形才属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呢?您可以通过下文进行深入了解。 一、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情形有哪些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犯罪嫌疑...

·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在生活中,进行拆迁一般都是为了公共利益,可以是城市的建设发展,也可以是为了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但是不管怎么说,如果不当的征收土地是会侵犯住房者的合法权益的,所以在国家的法律规定当中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赔偿的规定是什么很多人不知道,让我们来告诉您相...

·一、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出租人享有有法定解除权的几种情形如下: 1. 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合同。 2. 承租人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而解除。 3.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而解除。 4. 承租人未按照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

·一、劳动合同终止代通知金不给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终止代通知金不给怎么办?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代通知金,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

·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的规定内容
    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的规定内容工程投标保证金和一般的投标保证金是一样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买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买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我们在下文为您说明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规定内容有哪些。一、什么叫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指在...

·承租经营合作协议
      我们__位同志自愿结合,依法投标、竞标。经过答辩、竞选,取得了__厂承租人的合法身份。为了在__年的租赁期内顺利开展工作,完成承租指标,我们__位承租人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章 关于合作期限及相应事项
  
  1.__位承租人的合作期限为__...

·强奸罪既遂怎么判刑处罚
    强奸罪既遂怎么判刑处罚强奸罪既遂的判刑标准如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