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补充协议的效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合同补充协议的效力
您的位置:首页  »  
 

合同补充协议的效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1、合同补充协议是指:在原合同的基础之上遵循法律法规适用范围的,签约双方或者当事人自愿对某一件事情或者某一约定共同达成统一意见、统一标准而签订的合法协议就叫做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同样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并且依然对合同事项和内容以及当事人作出了明确的、详细的合同执行规定、违约责任等等法律要求。2、合同补充协议简单来说是指:签约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你情我愿,不胁迫、不压迫、不威逼的行为,以及不可存在引诱、欺骗的做法而签订的具备法律效力的合法协议或者合法合同。当事人对约定事项经过商讨、决策等等流程,将约定事项固定下来,在意见上达成一致,并对合同内容作出充分的解释和说明,最终签订的事项在法律上就叫做合法协议或许和合法合同。3、一般而言,合同补充协议在法律效力上与原合同并无二致,两者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特殊情况补充的合同协议甚至比原合同更具说明性以及说服力。比如说,当合同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发生矛盾或者冲如时,一般而言,将会按照签约时间在后所约定的合同内容或者合同条款为执行准则。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增强以及强化补充协议的法律效益。并且大多数的情况,在法律准则上认为后来的签订协议是对原先合同的进一步纠正和补充,理论上可以按照新约定、新协议的标准以及规范对签订合同的双方以及当事人作出合法的约束,并要求双方对签订的合同负责。4、此外,存在特殊情况时,合同补充协议有可能无法生成或者失效。比如说,签约合同的某一方是未成年人,则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均不具备法律效力。又或者说,因为一些外在的阻碍因素导致协议无法生成,那么此类协议也依然不具备法律效力。比如说签订合同或者协议的某一方因缺失签约条件等等原因就很有可能导致协议的失效。5、合同补充协议是否需要公证:一般而言,在法律上对某些签订合同或者协议作出了明确的公证准则以及流程,那么此类合同以及协议的签约就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流程执行,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将签订的合同以及补充协议的效力加以固定和强化。简单而言,就是除了签约双方或者当事人各执一份合同外,还需由公证人、见证人,也就是第三方持有一份签订合同或者协议。若是法律上并未作出相关说明,则应该由签约双方或者当事人自行决断。这样做的目的同样是为了将签订的合同以及补充协议的效力加以固定以及强化。6、合同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又可称为“补充协议”或者“协议补充”:两者概念上并无差别,实质上,前者针对原合同而言,后者则针对既定的合同内容和条款而言。均是为了增强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而存在的一种形式。
  
  
  

·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
    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法律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
     (1)民愤不是极大的;
     (2)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n...

·工程投入市场后工程承包证明的关系如何确定?
    工程投入市场后工程承包证明的关系如何确定? 工程质量如果出现问题,主要责任一般在承包方身上。但是如果工程已经投入市场,很多承包方不会承认其自身的承包关系,因为劳动雇佣关系已经中止,所以很多工程使用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那么,工程投入市场后工程承包证明的关系如何确定?下面就让我们为...

·在我国工伤8级能赔偿多少
    在我国工伤8级能赔偿多少 工伤8级能赔偿10个月的本人的工资。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二、工伤的认定 ...

·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多久
    对于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人们对软件的应用频率也是逐渐上升,其优质的软件,对于开发的公司就是一笔丰厚的财富。而公司开发了软件之后尽快申请著作权的保护,更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同时也能为公司创造更多的财富。1、 软件著作权申请前需要准备相应的资料:一般包含申请书和说明书等材料,其...

·眼睛内取出金属片还不算工伤?
    眼睛内取出金属片还不算工伤? 一、眼睛内取出金属片还不算工伤? 眼睛内取出金属片算不算工伤,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一个认定的,如果是属于工作原因所导致的眼睛内部取出金属片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保险金与遗产的区别是什么?
    一、保险金与遗产的区别是什么?1、条件不同按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只有在被保险人死亡属于保险人保险责任范围内时,死亡保险金才能支付给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并没有在保险期内死亡,受益人也就不可能拿到保险金,所以,保险金的给付是基于特定条件下的行为。而遗产却不同,一旦公...

·取保候审要本人到派出所笔录
    取保候审要本人到派出所笔录 说起到取保候审,相信我们应该都不会太陌生,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就经常会听说某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想要取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就必须要向相关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而且取保候审要本人到派出所笔录。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有关取保...

·符合犯罪构成条件的行为都是犯罪吗
    符合犯罪构成条件的行为都是犯罪吗符合犯罪构成条件的行为都是犯罪,一般犯罪只要满足法定的四个构成要件就可以进行定罪,而对于要件需要从主客观方面,还有从主体,客体方面来进行确定,构成犯罪的都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犯罪构成三要素说三要素说认为,一个行为要构成犯罪,除了行为符合构成要件...

·爷爷奶奶有没有抚养权
    这样的情况少,但并不是没有。在我国,一般的情况下,孩子的养育权拥有者属于孩子的父母,在法律上,孩子的养育权也是由父母所有,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孩子的祖父祖母也可以拥有对于小孩的照料的权利,但是这种情况比较少,但是不代表没有。对于小孩养育的权利,法律上有明确的条例,具体如下:相...

·商标被抢注商品上市销售怎么办?
    商标被抢注商品上市销售怎么办?(1)异议(申请中商标):在国内发现他人抢注商标,商标权人可以在该商标三个月的异议公告期内对其提出异议。可以基于恶意或拥有在先相同/近似商标提异议;(2)撤销(已注册商标):中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关于商标使用的管理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