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车辆过户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车辆过户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
您的位置:首页  »  
 

车辆过户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车辆过户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
  
  一、车辆过户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
  
  车辆过户附随义务是需要履行的。随附义务是法律用语,指合同当事人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应当承担的照顾义务、通知义务、协助义务等。在民法典中,以义务基础的不同,分为基本义务和随附义务。
  
  二、附随义务和从给付义务的区别
  
  1、产生的依据不同
  
  从给付义务产生自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而附随义务是依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于契约及法律所定内容以外,尚负有的义务。
  
  先合同义务又称“前合同义务”或“先契约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
  
  2、存在的范围不同
  
  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而从给付义务只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生效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
  
  3、内容不同
  
  附随义务指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为了使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获得最大的满足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从给付义务简称从义务,是不具有独立意义,对主给付义务的履行起辅助作用的义务。
  
  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五)行驶证原件;
  
  (六)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七)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八)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九)《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车辆进行过户的手续和需要的材料在相关的单位都是有一定的制度进行规定和约束的,在进行相关的过程时也要签订相关的合同。如果在合同中有遗漏或和需要补充的条款或者内容的,可以额外签署一份随付义务,随父义务中的条约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并且需要严格执行。
  
  

·故意毁坏财物罪一万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一万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故意毁坏财物罪一万元的量刑标准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

·一、第三者保险偿误工费怎么进行计算?
    一、第三者保险偿误工费怎么进行计算? 由保险公司对车险理赔误工费进行理赔的时候,误工费的确定和计算并不是随意进行的,这一点,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有着极为严格的规定的,所以,受害人需要进行误工费的理赔时,还是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 这些材料证明包括: 受害人单位所提供的员工证...

·取保候审多久之后才能出国?
    取保候审多久之后才能出国? 一、取保候审多久之后才能出国? 取保候审的期限为一年,如果取保候审期满后,公安机关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的,当事人是可以出境的。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

·引诱幼女卖淫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引诱幼女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隐名股东作为债务人,隐名股东的债权人怎么处理?
    隐名股东作为债务人,隐名股东的债权人怎么处理? 一、隐名股东作为债务人,隐名股东的债权人怎么处理 隐名股东并没有公司法意义上的股权、股份,但如果在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提供了隐名投资者的隐名投资状况,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以实现其债权。 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

·审查合同需要重视哪些问题
    审查合同需要重视哪些问题1、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时,应审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是否是具备与签订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审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代订合同的,要审查是否具备委托人的授权委...

·没有合同能打官司吗?
    这是可以起诉的。无法核对原件的复印件,是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还必须要有其他证据来佐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五条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三...

·一、夫妻婚后财产各自分开可以吗?
    一、夫妻婚后财产各自分开可以吗? 夫妻婚后财产各自分开是可以的,《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l8条的规定。 二、夫妻婚后...

·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该怎么处理
    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该怎么处理一、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该怎么处理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

·刑事抗诉申请书的写法是什么
    刑事抗诉申请书的写法是什么?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住址。如系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提出请求的,还应写明申请人与被害人的身份关系。因不服___________人民法院(年号)刑初字第_______号刑事判决书,特提请贵院提出抗诉。申请请求: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