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对破产管理人的异议,该如何重新选择ʦ绰13951899110
对破产管理人的异议,该如何重新选择
λãҳ  »  
 

对破产管理人的异议,该如何重新选择

www.nj48.com Ͼͬʦ

    对破产管理人的异议,该如何重新选择企业如果申请破产清算的话,此时法院一般是会指定专门的破产管理人的。但实践中有可能对破产管理人产生异议,这个时候允许重新选择。那么对破产管理人的异议,之后该如何重新选择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破产管理人的选择《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一)《企业破产法》第26条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的,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但在债权人会议成立之后,继续或停止债务人营业的决定权由债权人会议行使。在破产程序中,我们一直认为法院应当充当中立、公正的一种角色,不应过度地干预私法领域内的事务。(二)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的,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管理人依照本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二、破产管理人的法律义务(一)主动申请回避与如实说明的义务。依据该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在进入指定管理人程序后,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发现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并向人民法院书面说明情况。”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该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对“利害关系”进行了法律上的界定,如果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经过内部审查发现存在上述利害关系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回避并做出书面说明。如果在进入破产程序后,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发现与破产案件存在利害关系的,依照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辞去管理人职务,并应阐明正当理由。比如,依照破产法和该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管理人,对已知债权人的公告则在“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而且可能随着破产程序的进行而出现一开始并未知的债权人,而在该司法解释对利害关系的界定中,如曾经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担任债权人的法律顾问、与债权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法定亲属关系等均被视为与破产案件存在利害关系,属于应主动申请回避的情形,这就存在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在破产案件进行过程中发现和破产案件存在利害关系的可能性,一旦发现,应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辞职,且应在收到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决定书次日起在人民法院监督下向新任管理人移交全部资料、财产、营业事务及管理人印章。(二)不得拒绝人民法院指定或转让管理人职责的义务。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一旦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除非存在法定不能担任管理人的情形,不得拒绝人民法院的指定,而且,一经指定后,必须亲自担任管理人,不能向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转让管理人职责。因为如果允许转让,则使得人民法院的指定流于形式,可能出现没有进入管理人名册的中介机构和个人担任实际破产管理人的情形,这违反了设立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初衷,不利于对破产案件的审理,毕竟人民法院在指定管理人时,是依据法律所规定程序严格选出的,而进入破产管理人名册的中介机构和个人也都是经过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审查并公示过的,而且对破产管理人职责的任意转让不利于人民法院对管理人的管理和监督,不利于对破产案件的审理。上述就是对破产管理人的异议产生之后,重新作出选择的内容,但愿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实践中,作为企业破产管理人,此时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也要履行享有的法律义务。至于破产管理人的义务有哪些,

商标被抢注授权以后应该怎么维权
    商标被抢注授权以后应该怎么维权?1、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2、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恶意抢注”指...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有效性是否存在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有效性是否存在 有效。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指在...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一审自诉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4

  
  (××××)×刑初字第××号
  
  自诉人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

怎么确定不动产合同纠纷管辖地
    怎么确定不动产合同纠纷管辖地生活中常见的不动产其实就是房屋、土地等等。围绕不动产合同而产生的纠纷也是比较多的,由于不动产涉及的财产比较大,因此很多时候处理这方面的纠纷都是通过诉讼方式。此时就要确定不动产合同纠纷管辖地,到底该如何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关于不动产有关的纠...

有什么情况不授予专利权
    什么情况不授予专利权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专利法根据专利保护的特点和我国经济、技术发展状况,对一些主题作了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例外规定。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有...

江苏省投资环境概述
    

江苏,简称“苏”,意为草木繁茂,鱼米丰盛,历来是我国最富庶的地区之一,通江达海,素有“鱼米之乡”之称。因其境内原有“江宁”、“苏州”两府,故取其首字而称“江苏”。江苏位于中国东部沿海的长江三角洲,跨长江下游两岸,东濒黄海,有近1000公里的海岸线,西北连安徽、山东,有低山丘...

商标侵权向哪个单位投诉
    商标侵权向哪个单位投诉商标侵权投诉,是指商标权利人等就商标侵权时间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应查处下列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新婚姻法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我国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所以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对婚姻中财产的相关规定作出明确的解释说明,其中房产就是比较作出了详细说明的一部分,那么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 (...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包括什么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包括什么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保护的主要是:文学作品、绘画作品、符号作品、影像作品、工艺美术品等立体作品、表演作品、音像作品等以及激光唱盘、多媒体等新的作品形式。二、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多久1、公民的作...

一、工伤认定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一、工伤认定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工伤认定的例外情形有: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等情况。工伤认定定级后发给证件。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伤致残人员定期进行复查,残情若有变化,等级应作相应变更。工伤致残人员若要求进行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应...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