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合同条款如何设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劳动合同条款如何设计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合同条款如何设计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 合同条款应依法而定
    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七项必备条款、双方约定条款和专项协议及其他附件。必备条款见《劳动法》第三章、《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6]481号)、《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助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280号)及各省市颁发的《劳动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等,这里就不再细述。约定条款包括商业秘密、违约金、出资培训等内容。违约金及培训费的制定也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灵活制定,不可僵化不变。如用违约系数来调整违约金比例,在企业处于上升及平稳期时可提高违约金系数,而在企业停滞期可降低违约系数。并根据不同岗位的重要性拉开层次收取违约金。劳动合同条款应能体现员工能进能出、工资能增能减的原则。 



  

    二、劳动合同与经济合同不同



  

    不能将劳动合同与经济合同混为一谈,如甲方要求乙方完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他责任。甲方为乙方提供1.5亩地。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土地不得转卖出租,使用权归乙方后发生转卖出租要经甲方同意,不经甲方同意自行转卖的按自行解除劳动关系处理。这些都是经济承包合同的内容,与劳动合同无关,更不能够互相代替。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的范畴,而经济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再者,两者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经济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经济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我们身边发生的交通事故肯定是有的
    我们身边发生的交通事故肯定是有的,对于交通方面我们国家是有道路交通安全法来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对于醉驾方面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醉驾往往会对自己和他人造成巨大的伤害,严重可导致死亡。丈夫醉驾车祸身亡一般妻子和儿子都是有继承财产的权利的。那么丈夫醉驾死亡,妻子可以继承财产吗? ...

·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危害
    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就应当尽快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要是不签劳动合同的话,这是有一定危害的,那到底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危害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虽然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

·试用期的劳动权利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

·公务员工伤认定眼病的认定流程是什么?
    无论是从事什么工作的社会工作者,无论从事的工作是什么性质,都会遇到工作中意外受伤的可能性,这时就要进行公务员工伤认定,了解公务员公伤认定的流程就显得十分必要。以下以公务员工伤认定眼病的流程为例,经行详细的流程简介。 (一)受理机构:用人单位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行政部门; ...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最新规定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最新规定刑事案件的审理包括了一审、二审以及再审等三个不同的阶段,在不同的审理阶段中,法律规定的期限是不同的。那到底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带来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最新规定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一审法院审理期限 1、公诉案件 人民法院审...

·国家赔偿如何申请,申请条件是什么?
    国家赔偿是公检法等机关发生误抓或误判等情形后国家方面给予当事人的补偿。事实上,因为公检法机关的执行者是人,而人孰无过,所以难免发生些错误,国家赔偿就是为了应对这些情况,当事方也可以自己申请国家赔偿,我们为您整理出了国家赔偿如何申请的一些条件和申请材料。 一、需要满足的条件 ...

·双方都签字的合同就能生效吗
    双方都签字的合同就能生效吗根据《合同法》,合同的生效可以有以下四种情况:1、依法成立无约定的,成立即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所谓依法成立,是要注意合同生效的条件:...

·二手房交易一般都是个人之间的买卖行为,对比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
    二手房交易一般都是个人之间的买卖行为,对比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在交易的复杂性上,因房源“质素”和卖方性质不同而使二手房交易的难度要更大一些。特别是对产权状况的了解程度直接影响着二手房买卖的质量,也是购房者主动出击免除后患必不可少的功课。那么在现实中二手房产权问题主要有哪些呢?请跟...

·讨要债务要具备怎样的条件
    讨要债务要具备怎样的条件 一、讨要债务要具备怎样的条件 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要有债务人起码的信息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打房产官司要多少钱?
    房屋对于任何一个家庭来说都是价值比较大的财产之一,这也是为什么离婚的时候,关于房屋的分割问题产生纠纷的原因,当然我们国家关于房产这个问题打官司的,也是非常多的,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打房产官司要多少钱?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打房产官司要多少钱? 房产确权...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