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不交罚金可以判缓刑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不交罚金可以判缓刑吗
您的位置:首页  »  
 

不交罚金可以判缓刑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不交罚金可以判缓刑吗,对于此问题小编先从字面意义解释,先说罚金,所谓的罚金指的就是惩罚自己的过错而被处罚的钱,所以说罚金对于刑罚来说是另外一种的处罚方式,他们的关系是罚金属于刑罚;刑罚中的罚金处罚方式针对的是触犯财产类犯罪的罪犯,财产类犯罪主要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法庭认定犯罪,确定有犯罪行为,必须要承担此次财产性犯罪的刑事责任。我们再看看问题中提及的缓刑二字,缓刑其实是刑罚的一种执行中规定的制度。接下来我们就说说不缴纳罚金是否可以判缓刑?1.其实被告人在被法院判决需要缴纳罚金时,就已经被法院用法律约束了,被告人只是单纯的不想缴纳罚金首先法院对被告人是不会撤销缓刑这个制度的,毕竟法律约束除了针对被告人还是要对法院有一定的约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法庭认定犯罪,确定有犯罪行为,如果结论已经确认没有发现其他反驳证据时是无法驳回改变的。2.如果被告人不缴纳罚金,那法院就可以对此被告人执行强制的让他缴纳罚金。法院对被告人宣判要被罚罚金的主要目的其实是法院主要想通过交付罚金的态度看看犯罪人认罪的态度,看看犯罪人知不知道自己的错误,想不想悔改,尊不尊重法律,到底执行率能达到多上。3.当然当被告人本次缴纳罚金自主性强,法院对被告人觉得是知错就改,尊重法律,那判决的时候肯定就会按照正常的惩罚制度判决,但是如果被告人连罚金缴纳都扭扭捏捏,各种原因理由拒绝缴纳,那法院对被告人的印象就是不知悔改,轻视法律,那我相信判决的时候也会对这种不知悔改的表现加以否定,罚金不论被告人是否承认,法院也一定会判决,对你恶劣的态度也会表现在自由刑罚当中,被告人缴纳罚金不积极,那处罚的刑期也就随之受到影响,加长刑期时间。4.一般在法院正式去审判事件结果前,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会处罚罚金,从上面的解释来看,我们可以清楚的认识到法院是可以从被告人是否积极配合缴纳罚金来看被告人认罪态度的,那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肯定就会直接影响到法院对被告人判刑的决定。于情于理大家也应该理解,被告人如果自身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法院肯定会对此犯罪嫌疑加强判刑来帮助被告人认知自身的错误。
  
  
  

·单位在试用期辞退员工是不是就可以随便进行
    试用期其实就是单位对新入职员工的一个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不合格会直接被辞退,可是单位在试用期辞退员工是不是就可以随便进行呢?相信有不少劳动者都遇到过单位在试用期内随意辞退的情况,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单位在试用期辞退员工可以随意进行吗 在试用期内,只有当...

·如今有不少年轻男女购买房子的时候都是由父母帮着给首付的,而此
    如今有不少年轻男女购买房子的时候都是由父母帮着给首付的,而此时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通常房贷也是由自己来偿还的。那么对于这样买房子首付父母给的情况,如果日后夫妻离婚的话,此时的房产应该怎么分割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买房子首付父母出,离婚房产怎么分 法院起诉...

·一、加班费交税规定是多少?
    一、加班费交税规定是多少? 加班费也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如果这些所得的总额加起来超过1600元,就应当交纳个税。并不是加班费达到多少就要上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

·江苏省高级法院公布2011年劳动争议十大案例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08-2010年度劳动争议十大案例,全面反映了涉及《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各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企业因经营困难而实施裁员的合法性认定问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确认问题、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问题等。律师为大家解读如下:

...

·离婚协议对共同债务的约定能对抗债权人吗
    离婚协议对共同债务的约定能对抗债权人吗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一方负担债务是否有效,需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对债权人则无效,债权人可以起诉夫妻双方或任意一方要求还款。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债务所承担的责任是一种连...

·上班一直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吗
    上班一直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吗?上班公司一直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出现以下情况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拖欠工资,不支付加班费。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3、...

·竞业限制违约金过高是否合理?
    竞业限制的主体主要是企业中涉及企业商业机密或者重要技术的员工,以维护企业的利益为首要目的而签署的协议,一旦违反了约定的内容,就需要赔付违约金,一般情况下,违约金在签署该协议时就已经确定了,但是,违约金也不能约定过高。本文中将对“竞业限制违约金过高是否合理”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

·一、离婚财产案件一般开庭几次?
    一、离婚财产案件一般开庭几次?离婚财产诉讼中,通常情况下开庭一次就可以了,极个别的情况会有第二次开庭。在离婚诉讼中,审理案件的法官会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以及相应的举证期限,开庭时就诉讼请求以及答辩意见一并进行审查。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

·民间借贷的利息利率要怎样才合法
    (一)利率问题对于民间借贷的利率,《合同法》作出了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司法解释则具体规定为约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也就是说,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内协商。如目前一年期的银行贷款年利...

·如何提出管辖权异议?
    如何提出管辖权异议? 一、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需要满足的条件 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且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参加到诉讼中去,视为承认法...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