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夫妻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夫妻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夫妻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夫妻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 单位犯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4.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6.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7.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刑法条文1、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应占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2、第二百零四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 出口退税 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 ,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3、第二百一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4、第二百一十二条 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 执行 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只要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就必须要进行缴纳个人所得说,个人所得税在中国有征收起点,超过征收点需要按照工资进行计算个税,不超过征收点不需要进行纳税,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偷税漏税不但可耻,情节严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适用有关合同违约的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包括哪些内容
    一、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包括哪些内容? 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文书格式的要求,此判决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首部 1、标题 分两行书写,第一行写法院名称,第二行写文书种类,即"民事判决书"。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写编号,表述为"[年度]×民...

·法律援助民事诉讼工作的规定
    法律援助民事诉讼工作的规定我国的司法机关审理的案件大致可分为三大类: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立法机关也颁发了不同的诉讼法规范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碎玉民事诉讼案件,若一方当事人为经济能力支付律师费的,可以依据法律援助民事诉讼工作的规定申请得到法律援助。 关于民事诉...

·车祸调解不成应该要怎么办
    车祸调解不成应该要怎么办发生车祸以后,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车祸导致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可以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同时提交书面调解申请,那么具体来说发生车祸怎么进行调解?另一方面,调解的前提是个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异议,但是如果无法就损害...

·债权债务免除协议
    债权债务免除协议 债务免除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1:_________ 乙方2:_________ 乙方3:_________ 乙方4: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与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之间长期存在业务往来。 2、乙方1、乙方2...

·车险出险后多久不定损无效 ?
    车险出险后多久不定损无效 ?一、车险出险后多久不定损无效 1、出现交通事故后多久不定损,可能会无效,可以理解为出现交通事故后多久不定损,失去向保险公司理赔的机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车辆确有购买相应的保险,车辆所有人应当在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

·职工工伤认定中工资怎么发放
    现如今工伤这种事情用人单位和员工个人都是有损失的,只不过有一些比较不负责任的用人单位,在员工工伤以后就会极力的推脱相关责任,甚至在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和治疗期间,就停止为员工发放工资。如果职工不了解我国的法律的话,会认为用人单位这样做也正常,实际上这样做是不允许的。您还是一定要知道,...

·在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主体横行的现代社会,劳动者无疑是一个弱势群
    在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主体横行的现代社会,劳动者无疑是一个弱势群体,用人单位有各种方法可以损害到劳动者权益或者不给予其享受完备的权益,特别是现如今劳动者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是很常见的,因为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做出各种选择,当然不排除其他特别原因用人单位不得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协议,那这些...

·哪些房子才真的属于违建?
    哪些房子才真的属于违建? 一、什么是违建? 目前关于违法建筑的界定,主要依据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可以定义为: 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过期的临...

·合同法迟交货违约金是多少
    合同法迟交货违约金是多少?一、出卖人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标的物是其最基本的义务,同时出卖人还得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出卖人逾期交货,即迟延交付,是指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标的物的期限届满后才完成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出卖人逾期交付,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超过交付标的物...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