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签订合同之后不交三金合法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签订合同之后不交三金合法吗
您的位置:首页  »  
 

签订合同之后不交三金合法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签订合同之后不交三金合法吗?三金有什么用? 一、签订合同之后不交三金合法吗
  合同工单位不可以不交三金。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二、三金的用途
  “三金”这个说法太老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该是“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其中的“五险”是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员工办理的社会保险。在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时,原单位应当在十五日内给员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有新单位的转移到新单位,由新单位继续交纳,连续计算;没有新单位的,可转为自由职业由个人交费,也是连续计算。
  社会保险在原则上是可以异地转移的,但目前确实存在异地不能联网影响转移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退保。
  社会保险与户口不一定一致,只要在单位工作,单位就应当给办理社保。比如,外地的农民工也是应当办理社保的。到离职时因户口一致不能转移的,退保就是了。
  以上就是我们对“签订合同之后不交三金合法吗”问题的解答。三金是每一个企业员工都应该享受的合法权益。一个企业有责任和义务为员工缴纳三金,这也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如果一个用人单位想要不履行自己的义务,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年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年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3、未结婚,有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4、其他情况。如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的父母,应给子女...

·重庆私募基金公司该如何建立?
    重庆私募基金公司该如何建立? 一、重庆私募基金公司的建立 私募基金有3种形式: 1、有限合伙制; 2、公司制; 3、信托制。   公司制的缺点是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5%——35%的个人所得税。基本上没有哪个傻冒使用这种模式。信托制的缺点是购买一个信托账户需要300万,并...

·在当今社会中,买卖房屋是十分常见的事情,由于房价飞快上涨,大
    在当今社会中,买卖房屋是十分常见的事情,由于房价飞快上涨,大部分人的经济条件又十分有限,很多人在买房时会选择购买二手房,购买二手房需要谨慎小心,所以买卖二手房土地使用权是否需要转让成为了买家十分关注的问题。下文详细回答了购买二手房土地使用权需要过户吗这个问题。 一、土地使用权...

·骑车撞人该怎么办
    骑车撞人该怎么办骑车撞人该怎么办?这可能是许多经常骑车的人会遇到的情况,虽然属于非机动车事故但处理的时候也不能掉以轻心,尤其是涉及到赔偿问题,如果处理不好的话也会给当事人带来无尽的烦恼,在此向您介绍骑车撞人处理常识。一、骑车撞人该怎么办?1、首先应当报警,由公安交管部门判定事故双...

·轮胎质量司法鉴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轮胎质量对于车辆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出现问题非常容易照成一定的威胁性,法律也有相关的轮胎质量司法鉴定规定要求,当轮胎出现一定的质量问题需要司法鉴定时,就需要了解一些 轮胎质量司法鉴定 的标准,针对这个知识,我们为您简单的说明一下。 轮胎质量司法鉴定的标准: 轮胎车辆动力以...

·意定监护适用哪些人群?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总则将意定监护的适用人群范围扩大至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2017年12月,司法部发布的指导案例提及,上海一位七旬老人中年丧妻,五个子女因其生病住院的治疗和陪护意见不一致产生矛盾。...

·民事诉讼证人申请格式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证人申请格式是怎么样的? 1、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申请人×××,(性别),(出生年月日或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注:申请人是公民的,请按上述顺序、格式写明身份情况) 申请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

·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是怎样的,如何收集证据?
    对于现在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来说,最难解决的部分便是对于劳动关系的确认的问题,而且很多情况下,在面对劳动纠纷的时候,用人单位会说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这个时候吃亏的往往就是劳动者,这时候就需要有证据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是怎样的,如何收集证据? ...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版
    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除了法律规定的情形以外,必须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就要签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表明双方正式达成解除事宜。今天我们为您分享一篇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版。 一、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版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我单位 同...

·贪污罪共犯量刑原则是怎样的
    贪污犯罪当中同样也是可能存在共同犯罪的,此时就有必要区分共同犯罪当中的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根据他们在犯罪过程中起的作用不同,做出对应的处罚。那么您知道贪污罪共犯量刑原则是怎样的吗?现在,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贪污罪的量刑原则应以共犯的独立性为主,但又不能脱离共犯从属性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