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买卖二手房的税费谁出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买卖二手房的税费谁出
您的位置:首页  »  
 

买卖二手房的税费谁出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买卖二手房的税费谁出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我国二手房的交易税费种类,主要分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其中常见且额度较大的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三大类。
  
  (一)买方的二手房交易税费:
  
  1、契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 (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
  
  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二)卖方的二手房交易税费:
  
  1、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3、土地出让金: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解困房: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5、商品房:
  
  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 × 3% × 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6、分摊费用: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10楼以下)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
  
  7、个人所得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营业税及附加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5% (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五年)
  
  二、如何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
  
  1、针对房价价格变动引起反悔的情形,购房方不但要与卖房方签订合同,还要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2、针对二手房交易手续复杂,导致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产生不信任,交易难以进行的问题,买卖双方都要在交易时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最好选择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
  
  3、针对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导致纠纷,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各种事项,并对双方谈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
  
  4、针对售房者缺乏诚信,隐瞒真实信息导致纠纷,购房者可以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作出约定。
  
  5、针对禁止上市交易引发的纠纷,建议广大购房者不要对这类性质的房屋抱有侥幸心理,否则一旦引起纠纷涉诉,往往会承担不利后果。
  
  买卖二手房,当事人之间签订了合同,交付了房款,也转移了二手房的占有,其实还不算完。这是对不动产的买卖,根据我国《物权法》中的规定,需要当事人办理过户手续,转移二手房的所有权,那么二手房交易才是真正的完成。而在过户的时候,买卖双方就要各自承担一些税费。
  
  

·撤销婚姻民事判决书的格式是什么
    我国的婚姻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针对不符合国家婚姻登记情况的人员,婚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对婚姻进行撤销,撤销婚姻的民事判决书通常由法院出具。撤销婚姻的执行是在符合国家新婚姻法的规定的情况下进行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撤销婚姻民事判决书的格式是什么? 一、...

·在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在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关注量较高的事项,在认定标准这一块,我国相关法律是有专门的规定和责任认定的,但各地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不全一样的。那么南昌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南昌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一、认定划分 公安机关...

·行为请求权的执行
        (一)对行为请求权执行的概念
      对行为请求权的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一方当事人有义务履行一定的行为而拒不履行的,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强制该当事人履行一定的作为义务。我国民事...

·如何与职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所谓竞业禁止,是指员工在离开本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的其它公司任职,或由该员工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为了避免劳动者侵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

·逾期后债权转让有效吗?
    一,逾期后债权转让有效吗?逾期后债权转让是有效的。只有借条,只要债务人对债务无异议,就可以进行债权转让。转让债权,是以通知到债务人时生效。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

·哪些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哪些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一、哪些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效借贷行为不具备借贷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受法律保护。主要包括: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毒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

·自己车刮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多少?
     在生活中,家家户户都会买车。而不可避免的,我们在驾驶车子时就会放生刮擦,尤其是自己车。那么人们就会有这样一个疑问:自己车刮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多少?这是人么迫切想要了解的问题,了解了这一范围,不仅可以省下人们不少麻烦,还可以省下人们不少的时间,还可以减轻车主的经济负担。 一、机...

·民法总则合同法关系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合同法关系是怎样的 在我国,其实有些法律法规之间的法条都是相互制约的。比如说我国的合同法虽然是一部纯粹的民事单行法,但是合同法在进行制定的时候,是以民法总则为依据的。尽管如此民法总则和合同法之间的关系可能不像您想的那么简单。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民法总则合同法关系是怎样...

·离婚时股票如何分割?
    1、《婚姻法解释二》第15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股票分割办法的问题。在《婚姻法解释二》中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

·行政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常用的手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公民可以进行拘留,从而限制其人身自由。采取行政拘留措施时公安机关人员必须要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行政拘留的程序的相关内容。一、行政拘留的程序1、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