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并购融资风险的控制如何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企业并购融资风险的控制如何做?
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并购融资风险的控制如何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企业并购融资风险的控制如何做? 一、企业并购中融资风险的防范
  企业并购中,与融资风险有关的决策行为还包括定价决策和支付决策,其中定价决策是融资决策的基础,而支付决策又是融资决策的条件,所以对融资风险的控制应贯穿于整个企业并购流程中。同时,并购资金需要量往往较大,通常需要采用多种融资方式,这就要求企业进行风险控制时必须综合考虑不同融资方式的影响。
   1、控制企业并购成本
  合理确定并购成本是企业并购融资决策的前提。企业并购资金需要量直接影响融资额和融资方式的确定。小规模并购可能只需要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和短期信贷即可完成,而大规模并购就需要企业采用多种融资方式去筹资。并购全部成本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并购完成成本、并购后的整合与营运成本和并购机会成本。并购完成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其中直接成本是指并购支付的购买价格,间接成本包括债务成本、中间费用和税收成本等。整合和营运成本是指并购完成后,为使被并购企业健康发展而需花费的整合和长期营运成本。并购机会成本是指包括实际成本费用支出以及放弃其他项目投资而丧失的收益。对于并购完成成本可以通过并购价格做一个明确的量化,对于整合与营运成本则可以采取销售百分比法和回归分析法进行量化。
   2、合理确定企业资本结构
  当收购方确定并购成本以后,就面临着融资来源的初步安排,这一安排主要是指自有资金与外部融资以及外部融资中的债务融资与股权融资比例关系的确定,这实际上就是资本结构决策。笔者认为,设计合理的资本结构应注意以下方面:
  (1)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
  (2)与企业的偿债能力相匹配;
  (3)考虑企业风险承受能力、企业信用等级与债权人的态度等因素。
   3、优化企业债务资本组成及期限结构
  在上述并购融资分析工作结束后,企业应再对债务资本的组成及其期限结构进行分析,周密计划并购资金需要量及支出预算,合理制定出并购资金支出顺序和支出数量,并据此做出债务融资的期限结构、数量结构安排;根据企业财务状况和融资可能,对企业资金使用情况做出合理安排,在保证企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确保并购活动所需资金的有效供给;根据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调整资产负债匹配关系,通过建立流动性资产组合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通过分析本企业的行业特征和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将未来的现金流入与流出按期限进行分装组合,寻找出正现金流和资金缺口(负现金流)的时点,不断调整自身的资产负债结构来防范流动性风险。
  企业并购是做强做大必要走的道路,一帆风顺纵然是好,面对所出现的小插曲,出现的所不确定的事情我们也是要放在前提所必须要考虑的问题。综合上述所说的几点好好的利用,势必可以做到对企业并购融资风险的控制。

·北京诈骗罪量刑金额是多少?
    北京诈骗罪量刑金额是多少? 一、北京诈骗罪量刑金额是多少? 诈骗罪量刑的金额至少要三千元以上,而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但是数额是认定侵犯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除根据侵犯财产数额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以及诈骗罪犯罪嫌疑人的认...

·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现实中,不管是租赁房屋还是买卖房屋,其实很多人都是通过房产中介机构进行的。而中介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后,一般也会收取一定的费用。那您知道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首先,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

·二手房买卖中介陷阱都有哪些
    由于一手房的价格畸高,而二手房的价格相对低了很多,因此,很多人都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二手房买卖大多数都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的,但是一些黑心的中介会设定各种各样的购房陷阱。具体来说,二手房买卖中介陷阱都有哪些?本文马上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二手房买卖中介陷阱都有哪些 (1)中介...

·一、离婚孩子的父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孩子的父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

·年农村房屋买卖法律的相关规定
    农村房屋买卖法律的相关规定 (一)、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 现行关于房屋买卖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只适用于城市,专门关于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一个也没有。涉及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性文件只有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批复。在这个批复里,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是:如果农村房屋的买卖双方已...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条款怎样写
    租房合同当中,不仅要将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清楚,就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也要事先做一个预估,然后写清楚违约条款。不过您知道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条款怎样写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条款怎样写 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合同各方当事人应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各...

·支付宝能付抚养费吗,具有法律效力吗?
    当今社会,网上支付方式如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等方式已经十分普遍,在目前大部分的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抚养费的支付问题也不可避免,那么支付宝能付抚养费吗,支付宝支付抚养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下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一下。 一、具备可以执行的相关依据,即可支付宝支付且具备法律效力...

·合同未生效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合同未生效违约责任如何承担?一、合同未生效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一般情况下未生效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除非一方当事人故意阻碍所付生效条件成就。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条件成就之前合同就已经成立,但须待条件成就时才能生效,在条件成就之前,合同效力处于停止状态。 通说认为,在附生效条件...

·虚假广告中广告商怎么承担法律责任?
    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明就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需要为此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还...

·试用期公司解除合同要提前3天通知么?
    试用期为用人单位和新员工之间提供了又一次双向选择的机会,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和新员工都有权做出去留的决定。如果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合同不再雇佣新员工,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天通知新员工吗?下面我们就试用期公司解除合同要提前3天通知么这一问题在下文中为您做出解答。试用期公司解除合同要提前3...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