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组织领导传销罪法条规定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组织领导传销罪法条规定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组织领导传销罪法条规定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传销受骗的常常是身边的亲人朋友,传销人员利用人们想要快速挣钱的心理,通过引诱或胁迫参加者,通过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等发展下线人员来获取报酬的组织, 我国法律对组织领导传销罪法条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详解。
  
  
  我国打击非法传销的主要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2001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6次会议通过,2001年4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自2001年4月18日起施行)规定《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01年4月18日 公发[2001]11号)中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1998年4月18日以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处理的答复》([2003]高检研发第7号)规定《禁止传销条例》 (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 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2009年2月28日通过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组织、领导传销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规定: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以后,仍然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该批复明确了对传销行为按非法经营罪处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以数额作为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标准,传销型非法经营罪归于该规定的第五条:其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传销是我国法律严厉打击的组织,组织传销人员为了更快的发展人数起来,会威逼利诱受骗人从身边的人行骗,一旦发现自己误入传销组织,应当尽快想办法逃离并报警,我国法律对组织领导传销罪法条规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有效吗
    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有效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身边的人提起工程承包。其实,工程承包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比如建筑工程一般都是先由公司项目部带头,然后将施工的具体过程承包给包工头。而在进行工程承包时也需要包工头与公司签订协议,那么,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有效吗?下面我们一起...

·解决房屋租赁纠纷要哪些证据
    实践中,围绕房屋租赁而产生的纠纷还是比较多的,那么当事人该如何来处理这样的纠纷呢?而在处理的过程中,有需要准备好哪些证据材料?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如何处理房屋租赁纠纷 一旦遇到房屋租赁纠纷,当事人该如何处理?有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一)协商解决 房屋...

·寻衅滋事罪殴打他人三次致人轻伤怎么判?
    寻衅滋事罪殴打他人三次致人轻伤怎么判?寻衅滋事罪殴打他人三次致人轻伤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

·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没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没劳动合同怎么办? 只要建立了用工关系,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认定工伤的。不签订劳动合同是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因工受伤不给予享受工伤待遇的做法也是错误的。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 劳动争议案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

·协议离婚后抚养费过高怎么办?
    在现实的生活中,离婚是经常发生的事,离婚后不仅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对子女也是有抚养义务的,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抚养的费用可以协议约定。那么当协议约定的抚养费过高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要怎么处理呢?这是很多父母关心的问题。下面就由的我们就协议离婚后抚养费过高怎么办进行解答。 一、协议离...

·专柜店长交的五险一金是指什么?
    在生活和工作中,伴随着制度的不断健全,用人单位都会给予劳动者几种保障性待遇。不管职位的高低,五险一金都是人们关注的问题。那么,专柜店长交的五险一金是指什么?申请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专柜店长交的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指的是五种社会保险以...

·关于客户拖欠货款联络函具体格式是什么
    如果想要和自己的客户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的话,那在处理债务债权的这种事情的时候就一定要选择合适的方法。比如说可能客户在接到货物以后长时间的没有将货款及时的打入指定账户当中,那么公司也可以在适当的时间内由工作人员向客户下发催货款的联络函。可能当公司的领导将这个任务交给自己的时候,有些...

·房屋拆迁补偿诉讼时效是多久,从何算起?
    房屋拆迁补偿诉讼时效是多久,从何算起?房屋拆迁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如何确定? 对于在房屋拆迁安置案中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何确定的问题,编辑认为,应根据房屋拆迁安置的三种不同的安置方式来具体确定。 一、以移地安置方式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纠纷案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开始计算? 编辑认为...

·未付款的股权转让协议解除有什么法律后果
    未付款的股权转让协议解除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般来说,股东之间进行股权相互转让时,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受让人未按合同期限内付清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人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很多人都不太了解。那么,未付款的股权转让协议解除有什么法律后果?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

·分居怎么证明,需要哪些证据
    夫妻一方以分居为理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需要有证据证明,夫妻之间存在分居事实。那么您知道分居该如何来证明吗?而证据夫妻分居又需要哪些证据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分居怎么证明 夫妻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必须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法院就不会采纳该主张。在分居离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