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司机酒驾死亡交强险赔偿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司机酒驾死亡交强险赔偿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司机酒驾死亡交强险赔偿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虽然我们经常能够在马路上看见相关的警示标语,但是有些人可能还会忽视这种存在,而导致走上伤亡的后果,那么有些人可能想知道司机酒驾死亡交强险赔偿吗,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酒驾甚至醉驾致人死亡的,可能会有一定的赔偿,但是具体情况还是要来具体分析了,具体看下文。
  一、司机酒驾死亡交强险赔偿吗的概括
  保险公司会对车主进行追责。很多人误以为交强险什么都保,其实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保险公司如果已经对第三者进行了赔偿,车主拒不支付这部分的费用,保险公司有权利利用法律的武器来追偿这部分的费用。目前法律规定,如果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交通部门会对车主进行处罚,处罚包括比较高额的罚款,吊销驾驶执照,严重者甚至可能拘留。
  二、司机酒驾死亡交强险赔偿吗的方案
  酒驾已经是一种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了,在以往的事故案件中,酒驾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不进行赔偿的。虽然目前保险公司会先行赔偿,是一种对于伤亡第三者的保障,但车主最后还是需要支付这部分费用的。
  三、司机酒驾死亡交强险赔偿吗的相关规定
  如果由于酒驾发生了交通事故,在以后的投保中,各家保险公司会根据车主以往的驾驶车辆的情况,进行保险费用的评估,车主日后需要支付保险费用将会更高。在新的保险规则中,这部分的费用可能会达两倍以上。酒驾交强险赔偿范围规定是非常科学的,是借鉴了世界各国的保险规定。作为车主,安全驾驶才能够保障自己的安全,保障路人的安全,保障家庭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在这里小编也要提醒读者朋友们,不要酒后驾驶,尤其是对于那些有一定危害性的道路上,并且我们也应该提醒交警朋友们,应该多注意这种情况的严厉打击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也是在保护当事人以及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
  
  
  

·17年新婚姻法有哪些更改
    婚姻是人们认为的的爱情的归属,一段好的爱情,必将成就好的婚姻。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国家对于《婚姻法》的更新完善,也是按照社会发展中所存在的一些常见问题所进行的修改。那么对于17年新婚姻法最新条例,您知道多少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解述。 17年新婚姻法的有关条例的修改,以及增...

·离婚时能否要回结婚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离婚时能否要回结婚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股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股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依据《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不在投资公司就职的、也就是通过分红得到利益的那就不用签定劳动合同,而对于在公司就职、领取工资收入的,就要在入职一月内签定劳动合同;当然在绝对信任主要投资方的情况下,也可以口头约定的方式替代劳动合...

·有人堵我家门口闹事怎么办
    建议及时报警,该种行为不违反《刑法》的规定,但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刑事赔偿不立案复议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复议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2、申请复核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

·无债权债务意思是什么?
    无债权债务意思是什么?(1)什么是债权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债权债务是不能单独出现的,有债权就一定会有债务。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计算,具体如下: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计算,具体如下: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等额本息还款法,另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法。选择不同的还款方法,您每个月需要还款的利息也就不一样的。 例如:您的公积金贷款17万元,贷20年计算,分两种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额本金计算公式: 等额...

·债权债务转移证明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移证明怎么写债权债务关系中,在还款时,由于其他原因无法偿还,我们就可以通过债权债务转移让其他人代替我们偿还债务,这时候就出现了债权债务转移证明。今天,我们就给您讲解一下债权债务转移证明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债权债务转移 债权转让债务转移都属于合同的转让,合同的当事...

·公司保密协议条款相关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保密协议条款相关的内容是什么? 一、公司保密协议条款相关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保密协议条款是公司与其他个人、组织或者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所规定的保密协议条款。在合同中,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了保密条款或者合同的性质需要执行保密义务,就必须遵守。下面就保密条款和知识产权方面介绍关于公...

·什么是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必须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一)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