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您的位置:首页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工资贷款怎么贷?
  
  工资贷款能贷多少?
  
  1、个人工资贷款是指按借款人月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其个人工资收入作为还款保证的用于个人消费需求的保证贷款,无需担保。
  
  2、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工资收入×90%×期限月份。
  
  3、贷款的最高限额为每笔不超过人民币二十万元。最长限期为2年,即24个月。
  
  可以根据自己的工资进行计算,就可以知道自己的工资能贷多少钱。
  
  二、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1、借款人提出个人工资贷款申请;
  
  2、银行在收到借款人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对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偿还能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向借款人作出答复;
  
  3、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工资贷款的需要哪些资料?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个人资料: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蓝印户口原件及其复印件;
  
  2、借款人工作单位与借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3、借款人工作单位开具的保证函;
  
  4、借款人近3个月内缴纳的公用事业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信费)帐单任一;
  
  5、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群体材料:
  
  1、以上资料的1、3、4部分;
  
  2、如借款人所在工作单位为企业,另提供该单位的财务报表。
  
  工资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及经济效益好、管理规范、职工队伍稳定的企业职工;
  
  2、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借款人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及债务;
  
  4、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关于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这个问题,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的是工资贷款,实际上就是按照一个人的工资的收入状况的比例来进行的贷款,这种贷款是不需要进行担保的。除此之外,小编在这里给大家介绍一下,工资贷款的申请条件。
  
  

·公路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公路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公路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工程项目: 合同段: 甲方(承包人) : 乙方(分包人) :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

·债务人借钱赌博如何处理债务人借钱赌博
    债务人借钱赌博如何处理债务人借钱赌博,贷款人知情的,该借贷合同无效,该借款合同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贷款人不知情的,债务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清偿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四、第五、第六项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
    时代发展催生了很多东西,比如闪婚,但闪婚过后的离婚率也大幅度增加,认识不到两个月就结婚,结婚不到两个月又离婚的情况大有人在。在这样的环境下,民法典也在与时俱进,于是很多人都会问,那民法典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有没有一个量化的尺度和标准,答案自然是有的。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

·购买捕猎野生动物的工具犯法吗
    购买捕猎野生动物的工具犯法吗?购买捕猎野生动物的工具不犯法,但伪造、倒卖、转让狩猎证或者驯养繁殖许可证,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按照5000元以下的标准执行。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

·对侵权行为管辖规定
    

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

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

·我国公民都知道,在我国为了抑制过高的房价,我国政府推出的有限
    我国公民都知道,在我国为了抑制过高的房价,我国政府推出的有限购政策。现如今,我国各省在房价的问题上也是限购政策,但是在生活当中针对一些家庭条件较好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家庭,也有可能购买第二套房产。在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房本国房本没下来算第几套房? 一、在我国房本没下来算...

·公司聘用员工不慎的赔偿责任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从该条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只要用人单位招用了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且因此造成了经济损失,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需要考虑该用人单位主观上是否有过错...

·公司法人是否需要持股?
    公司法人是否需要持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对外代表公司进行活动的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同于公司的股东,股东只负责投资收益,法定代表人则还需要负责公司的实际经营。那么,公司法人是否需要持股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一、公司法人不需要持股首先明确告诉您,依据《公司法》第十...

·离婚时债务由一方全部承担后来又无力偿还另一方还会负责偿还吗?
    离婚时债务由一方全部承担后来又无力偿还另一方还会负责偿还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

·“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驾驶者应当对好意同乘者承担责任。好意同乘者无偿搭乘的行为并不意味着其甘愿冒一切风险。驾驶者对于好意同乘者的注意义务并不因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