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律规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法律规定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规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法律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那么单位就应该严格按照这个时间来执行。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而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工作的话,此时法律上面规定的加班加点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加班加点的条件有哪些
  无论加班还是加点,都是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在原本应该休息的时间内进行的工作,是工作时间在休息时间中的延伸。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规定了延长工时的程序及上限。
  用人单位在正常情况下不得加班加点,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能组织劳动者加班加点:
  1、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的;
  2、在休息日和法定休假节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营业的;
  3、必须利用休息日或法定休假节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了完成国家紧急任务及在旺季急需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任务的;
  5、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等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6、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用人单位在上述情况下需要组织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应征得工会和劳动者本人同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加班加点。
   二、哪些人员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
  1、厂级高级管理人员和非直接从事生产的中层管理人员;
  2、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外勤、推销、长途运输、部分装卸等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人员;
  3、在休息日、法定休假节日和平时夜间轮流值班的管理人员;
  4、请事假在一定天数内照发工资的管理人员;
  5、未定级的学徒工、熟练工、练习生;
  6、受处分发生活费的人员。
  上述不执行加班加点工资待遇的人员,如确需在休息日、法定休假节日加班和每天法定工作时间外加点的,事后应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
  按照上文的说法,无论是加班还是加点,此时都是员工在自己的休息休假时间内工作,那么就应该对相关员工作出补偿,通常就是单位支付员工一定的加班加点费用。而实践中,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加点工作的,也是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具体加班加点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确认不是劳动关系需要什么条件
    众所周知,当劳动者要到公司入职需要同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由于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关系到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双方的责任以及权利,所以对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确认是很重要的。确认不是劳动关系需要什么条件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利用婚姻诈骗怎样写起诉书?
    利用婚姻诈骗怎样写起诉书? 一、利用婚姻诈骗怎样写起诉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

·争取子女抚养权中需要收集哪些有利证据
    争取子女抚养权中需要收集哪些有利证据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

·施工过程中的高空坠物责任如何划分?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在各个城市中也会建造起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那么在施工建造的过程中,如果出现高空坠物造成人员伤亡,责任该如何划分呢?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那么所有建筑物的使用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建筑施工地高空坠物的责任怎...

·一、夫妻共有财产被一方赠予儿女是否有效?
    一、夫妻共有财产被一方赠予儿女是否有效? 我国《民法典》缺乏上述有针对性的明确规定,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婚姻法第17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

·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的区别
        1、主观目的不同。民事欺诈是为了用于经营,借以创造履行能力而为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希望通过实施欺诈行为获取对方的一定经济利益,而合同诈骗罪是以签订经济合同为名,达到非法占有公...

·除斥期间是不是绝对期间?
    除斥期间是不是绝对期间? 一、除斥期间是不是绝对期间 除斥期间不是绝对期间,可以分为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前者由法律直接规定,后者允许当事人根据法律自行约定。甚至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由一方向对方单方提出一合理期限。例如,中国《合同法》第95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

·高速倒车事故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
    高速倒车事故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高速倒车事故将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进行一定的罚款,如果说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话,或者是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也应当按照刑法的规定来进行,通常情况下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高速倒车造成事故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注册商标转让后会不会发新证
     一、注册商标转让后会不会发新证 注册商标准让后是不会再发新证的,只是对于商标信息变更之后,会给与相应的证明。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中的部分信息,不管是文字还是徒刑等,都是应该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的商标来对待。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