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家政服务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家政服务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家政服务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家政服务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用工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派遣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了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第二条 合同期限与人数
  
  
  1.甲乙双方约定合同期限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满如双方没有终止合同的书面请求,在《劳务派遣续订确认书》签署后自动按整年度延续,依此类推;
  
  
  2.派遣人员人数及名单以每月实际发生和结算单载明的为准,并由双方共同核定增减变动。
  
  
  第三条 服务地址
  
  
  第四条 甲方承担的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派遣费占每月固定费用的 %;
  
  
  2.每月固定费用的计费方法:
  
  
  (1)以实际派遣人数为依据,按照每月 元/人的标准计算,包括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劳保等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每年核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为依据;
  
  
  (2)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派遣人员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的委托书的规定代发,并书面通知乙方代发数额,代发数额从固定费用中扣除;
  
  
  3.甲方于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述费用;
  
  
  4.其他费用
  
  
  (1) 依法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2) 工会经费及残疾人保障金;
  
  
  (3)《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含职业病)后,先由甲方垫付医疗、赔偿等法定费用,在工伤认定之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或者依法报销。
  
  
  第五条 岗位和时间
  
  
  1.岗位描述:
  
  
  2.工作时间:
  
  
  甲方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派遣人员工作时间,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支付派遣人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六条 甲方权利
  
  
  1.派遣人员如有提供虚假身份证、学历证、履历等其它证件或乙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2.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变更派遣人员并作合同背书: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的工作要求;
  
  
  (2)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委派期满,派遣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派遣人员劳务报酬标准,作为本合同附件;
  
  
  4.出资对派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派遣人员约定与培训有关的违约责任,并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在乙方不反对的情况下实施;
  
  
  5.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权向其索赔,对方有义务给予协助;
  
  
  6.有权在派遣人员入职前核查其身份证、学历证及各种资质资格等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
  
  
  7.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六条2.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派遣人员的,应提前30日书面向乙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停止委派或更换派遣人员;
  
  
  8.对拟派遣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有知情权;
  
  
  9.根据双方约定的工作岗位安排派遣人员的工作;若有变动,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出示必备有效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须依据合同约定,按照派遣人员实际岗位合理确定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及福利待遇;
  
  
  3.于每月 日将上月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发放清册交乙方;派遣人员的工会经费及残疾人保障金由甲方依法缴纳;
  
  
  4.按月将派遣人员的考勤审核与劳务报酬等情况告知乙方;派遣人员的工资报酬及福利待遇可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发放,代发数额从固定费用中扣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应支付乙方派遣人员参加社保的费用,缴纳比例参见本地社会保险参保标准,缴纳基数以本地社保经办机构每年核定的参保基数为依据;
  
  
  6.应如实告知乙方和派遣人员、服务的场所、人员、数量、规模、食宿标准和服务对象中是否有传染病人或精神病人;
  
  
  7.为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工具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8.对派遣人员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和管理责任;
  
  
  9.派遣人员出现工伤、职业病、非因工负伤及患病所应享受的待遇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理赔工作;
  
  
  10.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先由甲方垫付医疗、赔偿等相关费用,待乙方按社保规定程序报销后,按社保核定金额全额支付给甲方,甲方应承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由用工企业应支付的其他所有费用部分;
  
  
  11.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申报备案事宜;如果由于甲方误报、漏报、申报时间延误及证明资料不真实等造成的不予以支付社保待遇或工伤认定部门做出不属于工伤认定,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 乙方权利
  
  
  1.可委托甲方代发派遣人员的工资报酬及福利待遇,乙方委托甲方代发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的委托书的约定代发,并书面通知乙方代发金额,代发金额从每月固定费用中扣除;
  
  
  2.维护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3.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乙方义务
  
  
  1.应如实告知甲方有关派遣人员的真实身份、健康状况、文化程度和服务技能等级、是否接受过培训、是否有不良记录;
  
  
  2.出示必备有效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应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乙方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并负责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4.负责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
  
  
  5.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由甲方承担用工单位的赔偿责任;在劳动部门做出工伤认定后由乙方负责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或商业保险赔付部分的申报理赔等事务;
  
  
  6.对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协助甲方对派遣人员进行索赔。
  
  
  第十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务关系
  
  
  1.违反甲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十五日以上的;
  
  
  4.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而甲方又无法安排派遣人员从事其它工作的;
  
  
  5.派遣其它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7.有酗酒、吸毒、赌博、自残等行为的;
  
  
  8.按本条第4、5、6项解除与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甲方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人员与乙方。
  
  
  第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通知甲方解除劳务关系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采取搜身、体罚、侮辱等方式,严重侵犯派遣人员人格尊严的;
  
  
  3.甲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书面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二条 甲方支付给乙方各项费用,由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双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终止合同,如一方私自终止合同,或未按合同履行的,属于违约;违约方按年度管理费总额的 %承担违约赔偿。
  
  
  第十四条 甲方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及违约责任
  
  
  1.甲方隐瞒其单位经营状况、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有违法违规等行为的;
  
  
  2.甲方拖欠派遣人员劳务报酬一个月以上的;
  
  
  3.甲方拖延支付服务费、社保等各项费用的;
  
  
  4.甲方有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
  
  
  5.甲方在生产服务过程中不顾派遣人员生命安全的。
  
  
  第十五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内容不得侵害派遣人员的利益。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用工单位签章): 乙方(委派单位签章):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不管是什么行业都是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来进行签订,而且双方要进行协商好里面的条款,这样对于双方的利益都是会受到很大的保障的,有法律的保护就不怕另一方做出任何违法的事情,法律是会保护每一个合法的公民。
  
  
  
  

·所在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

·什么是强迫劳动罪,如何认定强迫劳动罪
    单纯的从字面上理解强迫劳动罪,就是指老板或单位以暴力的手段,强行要求劳动者为自己提供劳动,这样的行为很多时候会给劳动者造成人身的损害,因此会作为犯罪处理。从法律上面分析,究竟什么是强迫劳动罪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什么是强迫劳动罪? ? 强迫劳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

·开除员工要赔代通知金吗?
    开除员工要赔代通知金吗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劳动者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下,出现了法定的特别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法律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合同。由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势必给劳动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而劳动者本身又无过错,因此法律规定一方面用人单位提前30...

·婚后按揭买了房离婚怎么分财产?
    婚后按揭买了房离婚怎么分财产?婚后按揭买了房离婚分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

·拒执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并非是所有的被判处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处罚的民事主体,都会按照既定的规定,承担处罚责任的,此种行为会构成拒执罪,但是也并非所有的这些民事主体都会被立案审理,那么拒执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拒执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依据《最高人民...

·涉嫌犯罪在看守所羁押有案底吗
    涉嫌犯罪在看守所羁押有案底吗 一、涉嫌犯罪在看守所羁押有案底吗? 在看守所羁押不会有案底,经法院的审理以后构成犯罪的才会有案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

·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哪些内容?
    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哪些内容? 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促进政府行为公正透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本...

·债权人承担的债务举证责任有哪些
    债权人承担的债务举证责任有哪些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首先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要件事实成立的证据。由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债权人主张合同权利的发生,其应该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

·婚前公司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不仅意味着一段婚姻因为各种原因走到了尽头,更是牵扯到了财产等各方面的问题,需要考虑的事情实在是太多。涉及到财产分割方面,离婚的夫妻双方更是慎之又慎,夫妻共同财产自是不用多说,但婚前公司财产如何分割呢?下面我们就带您来认识这个问题。 一、婚前公司财产如何分割? 就财产的分...

·法院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在现实中,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况是十分常见的,只有具有相关技能知识的单位才可以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的申请人一般是人民法院或者其他相关机构,一般不会是以个人的名义进行申请进度。法院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法院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当事人申请鉴...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