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在上班期间员工打架算工伤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在上班期间员工打架算工伤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在上班期间员工打架算工伤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在上班期间员工打架算工伤吗?
  
  
  首先,我们要明确构成工伤的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伤。
  
  
  其次,《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从反面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从上述的规定来看,员工在上班时间打架不一定全是工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实践中主要通过三个条件进行判断:
  
  
  (1)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
  
  
  (2)必须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
  
  
  (3)不存在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何种情况属于“履行职责”存在争议。关键是看双方打架的原因是不是与被害人的本职工作有关系,因为每个员工在单位上班都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如果打架的原因和被害人的工作内容无关,当然打架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如,因双方平时的个人恩怨,或者因其他原因的私人报复而引起的打架致伤残等。
  
  
  二、主要种类
  
  
  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分为
  
  
  ⑴轻伤;
  
  
  ⑵中度伤;
  
  
  ⑶无生命危险的重伤;
  
  
  ⑷有生命危险的重伤;
  
  
  ⑸危重、存活和不明。
  
  
  2.按致伤因素分类:
  
  
  ⑴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
  
  
  ⑵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
  
  
  ⑶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
  
  
  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
  
  
  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
  
  
  5.按受伤组织和器官多寡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
  
  
  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后,也是需要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用人单位要为每一位劳动者都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就包括了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了任何的工伤后,受害人也是可以凭借工伤保险来索要一定的工伤赔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需要上税吗
    在我国现行劳动法的保护下,企业与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企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但是个人在拿到这么一笔经济赔偿金后又会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需要上税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面内容中位您做详细解答。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要交税吗? 《财政部国...

·绑架勒索罪怎样才成立如何定性?
    绑架勒索罪怎样才成立如何定性? 一、绑架勒索罪怎样才成立如何定性? 绑架勒索罪在进行认定的时候,必须是存在着绑架勒索行为,还需要在主观意图上是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具体的认定标准如下所述: 1、绑架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区别;拐卖妇女、儿童罪也可能有绑架的行为,与绑架...

·网络诈骗公司进行诈骗应该怎么处罚?
    网络诈骗公司进行诈骗应该怎么处罚? 最近一段时间,在网络上面的诈骗行为越来越多,最常见的就是微信诈骗,除了微信诈骗以外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诈骗,比如说有网络诈骗公司进行诈骗。那么,如果网络诈骗公司进行诈骗应该怎么处罚?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如果网络诈骗公司进行诈骗应该怎么处...

·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扣押时间是多久
    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扣押时间是多久一般情况下扣车期限是5天,需要鉴定的有可能是20天,最长不超过60天。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重大立功减刑的情形都有哪些
    罪犯在服刑期间要是有重大立功的话,那此时就有可能获得减刑机会,一旦被减刑那意味着实际服刑的期限就要少一些,这是很有利的。不过法律中规定的重大立功减刑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重大立功减刑的情形都有哪些 绝对减刑的实质条件是指在刑罚执行期间,受刑人具有重大立...

·现实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都是
    现实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都是允许的,但在解除的时候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解除才行。若出现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况,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实践中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有什么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劳动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

·刑事逮捕
    刑事逮捕 刑法对于逮捕程序有如下法律规定: (一)提请、批准逮捕 1、公安机关提请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

·二手房产权过户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登记要件:
    二手房产权过户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登记要件: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赠与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

·安徽征收土地苗木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安徽征收土地苗木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当政府或者是国家对某块土地进行征收时,很多人由于在自己的地上种过苗木,因此,国家也需要对这些苗木进行补偿。然而,根据每个地区的情况不同,种植的苗木不同,那么最终的补偿也会不同,那么安徽征收土地苗木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集资诈骗罪既遂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
    集资诈骗罪既遂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