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机动车扣分标准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机动车扣分标准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机动车扣分标准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机动车扣分标准是什么?
  
  一、机动车扣分标准是什么?
  
  扣1分:
  
  1、 非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2、 驾驶未放置有效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
  
  3、 驾驶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
  
  4、 违反灯光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使用规定。
  
  扣2分:
  
  1、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不系安全带;
  
  2、 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3、 营运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
  
  4、 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的;
  
  5、 遇到前方机动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扣3分:
  
  1、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2、 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3、 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4、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5、 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6、 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未按照规定让行;
  
  7、 城市道路中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新交规扣分标准:
  
  扣6分:
  
  1、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2、 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3、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4、 闯红灯。
  
  扣12分:
  
  1、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
  
  2、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3、 酒后驾车扣证6个月,处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5、 未悬挂或者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物随号牌等违法行为。
  
  二、相关规定
  
  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12个月为一年。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2、如果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是2010年5月日,那么驾驶证记分周期就是:从2010年5月日的零时起至2011年5月日二十四时止。
  
  3、违法所记分值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所记分值未满12分的,记分系统会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分值(交清罚款后)自动清零;
  
  4、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你的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
  
  驾驶人员驾驶机动车辆时,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规定,如果违反了相关规定的,交警部门会根据扣分标准进行扣分,需要注意的是,一个周期即一年内,驾驶人员总分只有12分,扣满后就需要重新对相关规定进行学习,另外涉及到罚款的应当及时到事故处理部门交纳。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信用卡还款逾期了怎么办
    信用卡还款逾期了怎么办 很多人还款能力不够,但是却强行的使用信用卡,最后导致自己经常逾期还款。那么在信用卡还款逾期的情况下,使用者应该怎么办呢?而逾期不还信用卡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信用卡还款逾期了怎么办 1、继续使用 逾期后,...

·虚假诉讼罪移送管辖的司法机关是哪个?
    虚假诉讼罪移送管辖的司法机关是哪个?虚假诉讼罪是公诉案件,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管辖的。证据确凿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

·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约定不明应该怎样进行赔偿
     一、民法典关于违约金约定不明应该怎样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关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

·房屋质量条例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房屋质量条例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房子质量问题可以要求修复 (一)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购房者还是认为存在质量问题,可以申请鉴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

·在外地身份证丢了要怎么补办
    在外地身份证丢了要怎么补办异地补办身份证流程1、相片的采集:一是能承担居民身份证照相的照相馆或承担二代证照相的派出所;二是群众本人采集符合二代证技术要求的相片。2、相片的传输。目前我市的相片认证委托深圳市公安局特种证件制中心居民身份证相片认证中心(以下简称“认证中心”)进行认证。...

·交通事故赔偿抚养费标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各个地方交通事故的发生越来越频繁,每年死亡人数不计其数,男女老少都有,特别是未成年人要居多一些,因此政府应该要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则,避免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那么交通事故赔偿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赔偿抚养费标准 (1...

·出租人提前违约解除合同应该怎样处理
    出租人提前违约解除合同应该怎样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什么是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主要适用于哪几种情形
    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都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对于有离婚打算的夫妻而言,需要结合自身的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来办离婚手续,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解除婚姻关系。那您知道在法律上面究竟规定什么是起诉离婚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又称裁判离婚,是指夫...

·借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借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借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

·经济合同的的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
    经济合同的的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 经济合同纠纷发生后,如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从经济合同的地域管辖区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