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协议怎么签?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协议怎么签?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协议怎么签?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了解离婚协议怎么签的问题时,可以从离婚协议应该包含的内容进行分析,同时也可以看看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接下来,我们搜集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离婚协议书具体该怎么签才好。
   一、签订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明确的离婚表示;
  当事人选择离婚有比较复杂的原因,现实当中经常发生的有:婆媳不和、夫妻双方性格不合、金钱因素、子女教育理念、性生活因素、家庭暴力、分居导致感情不和等等。但在表述上,宜简单不宜复杂,一般笼统的表述为:“因性格不合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的可能性,
   2、离婚协议书中不要也不能附条件;
  现实中,很多离婚男女都会附加条件的离婚,比如有的人就会说双方在债务还清之日起方可离婚,银行按揭还清之日起离婚等,这些附加条件,离婚登记机关是不会受理的,因为它们被认为是双方仍没有对离婚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这也直接摧毁了协议离婚的基础。
   3、子女抚养权的行使、探望权的行使、抚养费的支付应明确具体,具有切实可操作性;
  在约定抚养费的支付条款上,须约定明确的支付方式、数额、期限、未支付的惩罚性条款、应支付到那个账户等问题,另外,对于未抚养子女一方,为保证探望权的行使,最好在支付方式上按月支付。
   二、如何签订离婚协议
  谈如何签订离婚协议书,不是要谈其形式,而是要谈实质内容。严格来说,离婚协议书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出于双方共同意思而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的姓名、性别以及工作单位等个人基本信息;
  2、离婚原因;
  3、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
  4、子女抚养和教育问题;
  5、双方婚前婚后以及现金存款等财产的分割和处理;
  6、债权债务处理;
  7、可附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8、其他如子女探视或经济帮助等的约定。
  离婚协议是离婚夫妻协商之后签订的,与自身的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在签订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其中的条款,一旦签字日后基本就是不允许反悔的。以上就是对“离婚协议怎么签”的解答,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离婚后索取财产的行为是否合法?
    一、离婚后索取财产的行为是否合法? 一般是不合法的,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这一规定,男女之间虽因离婚而终止了夫妻间权利义务关系,但离婚时一方如有生...

·劳动争议处理的形式有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的形式有哪些在当下社会,因为网络和媒体获取信息的快速和便捷,我们很容易看到或者听到一些关于劳动争议的事件。在发生了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双方可以选择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争议,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争议处理的形式有几种呢?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劳动争议处理的形式...

·诈骗罪被判刑后可以保释吗
    不可以。保释,在中国称之为取保候审,判刑结束后,不能申请取保候审,只能申请假释。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流程是怎样的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流程是怎样的在申请专利的时候需要交纳一定的申请费,而日后每年还需要支付专利年费,否则的话法律就不会对专利给予相应的保护。不过申请专利的费用是可以进行减缓的,那么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流程是怎样的?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流程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

·拆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拆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许多拆除建筑的工程都会进行招标,由中标的企业承包施工。在中标之后,施工企业会与发包方之间签订一份书面上的协议,对施工过程中的一些具体事项进行约定,在协议中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以保障双方的利益。那么,拆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

·医疗过错责任纠纷中的举证责任
    医疗过错责任纠纷中的举证责任 医疗过错责任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如何划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

·与他人同居算重婚罪吗?
    一、与他人同居算重婚罪吗?与他人同居不一定属于重婚,只有存在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据才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

·劳动合同法对工资拖欠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对工资拖欠的时间规定是什么?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法》第五十条,“...

·羁押与行政拘留有哪些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羁押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 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具有处罚性质。司法拘留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措施;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羁押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既...

·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缴什么税?转让条件是什么?
    在我国,个人转让和出售土地视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的,但是有很多人不知道缴纳哪些税费,具体缴纳的金额是多少,所以,本站的我们专门为您整理出有关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缴什么税的有关资料,供您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增值税(出让方):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增值税。二、印花税和契...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