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起诉谁?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起诉谁?
您的位置:首页  »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起诉谁?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起诉谁?如果由于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入院治疗不能够正常工作的,肇事者还需要赔偿给受伤者一定金额的误工费用,如果双方可以进行沟通协调,就不用经过法律程序;但是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就需要诉诸法律。起诉可以将责任方和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列为被告。1、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2、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部分,单位未扣工资的,不赔误工费;二、误工时间怎么计算确定?1、误工时间的计算需要当事人出具医疗鉴定报告,因此当事人在遭受侵害后,应及时的进行法医鉴定,若未构成伤残,误工时间则是鉴定书中所载的期间。2、若被认定有伤残等级,计算时间只能是鉴定机构在鉴定书上盖章签署日期的前一天,而不能按照鉴定书中所记载的误工时间,因此可能会面临着司法鉴定离受伤日越远,则获得全额支持的机率越大,但定残可能性也会随之降低的情况,这需要受害人根据具体的情况衡量。三、误工费是否包括兼职收入?误工费的标准以实际减少的收入为依据,这包括全日制收入和兼职收入两部分,但计算的标准有所不同。1、全日制收入以受害人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为标准,但不得超过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除此之外,如果受害人因为受伤可能会丧失年终奖或奖金,也可以将相应的费用算入误工费。2、兼职收入按照无固定收入来计算,具体是指以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综上所述,对于上班族来说,在路上遭遇交通事故,因为治疗伤情会耽误一定时间的工作,这样单位也会扣工资。对于这种损失,受害人可以向责任方提出来,协商不成的,走司法程序。一般情况下,误工费在交强险的赔付限额内,原告可以将事故责任方和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院。
  
  
  

·没有公证的离婚协议子女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没有公证的离婚协议子女抚养权可以变更吗?没有公证的离婚协议也是可以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用人单位接到劳动局投诉用童工后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用人单位接到劳动局投诉用童工后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在法制化的国家里公民的行为只要触及法律规定,就会被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用人单位来说,我国明文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果用人单位存有侥幸心理而雇佣童工的话,一经发现同样会被追究其法律责任。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用人单位接到劳动局投诉用...

·公司法人股份应占多少?
    公司法人股份应占多少?根据《公司法》规定,法人是具有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所以可以不占公司股份。相关法律知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作为股东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担任,也可以由非股东的公司经理担任。对于股东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其...

·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如何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应有充分的法律及合同依据,因此实践中,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进行解除。具体就其中的员工而言,您知道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

·买房的付款方式到底有几种
    买房的付款方式到底有几种 1、一次性付款 即双方签订售房合同一定期限内(通常是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付清房款的95%,剩余5%在交房时一次付清。一次性付款手续简便,房价折扣较高,但占用大量资金。 2、分期付款 一般是在付清首期房款后随工程进度分若干期付款,直至交房后全部付清,...

·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数额计算
    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一) 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
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继续治疗费既可根据案情一次性判决,也可...

·在有了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失败经验之后
    在有了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失败经验之后,有的人在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准备就稍微显得充足一些。之前自己遗漏的一些证据材料,在这次也一并收集到了。那到底这个第二次诉讼离婚要怎样的证据才行呢?若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

·刑法中绑架罪同伙定性是什么
     一、刑法中绑架罪同伙定性是什么? 绑架罪同伙定性一般是从犯,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金?
    人们到单位参加工作,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里面写清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情形。当然,在女员工处于怀孕阶段,单位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如果违约,单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金?我们结合了有关资料,我们一起做个大致了解。 一、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金? 劳动部《关...

·医疗纠纷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医疗纠纷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全世界,有着各种各样的疑难杂症,但随着世界的医疗技术不断的发展,不少的疑难杂症逐渐被攻克,这对于人类的医疗事业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但是,医生和病人之间的关系是微妙的,所以医生与病人的纠纷也时有发生。那么,医疗纠纷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的我们为你介绍一下。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