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开车撞死了人会坐牢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开车撞死了人会坐牢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开车撞死了人会坐牢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开车撞死了人会坐牢吗?开车撞死了人,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坐牢的,但如果是蓄意谋杀,则需要判刑坐牢。我国刑法第16条: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例如有人蓄意撞上行驶中的汽车自杀,汽车避让不及,发生了死亡的结果,那么这是一种意外事件,驾驶员是不负刑事责任的。如果当事人负主要责任则构成交通肇事罪,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要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即是作案人,但未逃离现场,当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的罪行;在司法机关尚未确定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因特定违法行为在被采取行政、司法拘留、劳动教养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内,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交通肇事犯罪行为的。二、法律依据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项规定,交通肇事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开车撞死人的情况下,如果是意外事故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坐牢的,但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如对死者进行赔偿等,一般情况下,可以由保险进行赔付,但如果涉及到驾驶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车辆撞死了人的情况下,则构成交通肇事罪,肯定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在单位上班之后完成分配的任务就会得到相应的工资报酬
    劳动者在单位上班之后完成分配的任务就会得到相应的工资报酬,但是很多人只会在意自己最后拿到工资总额是多少而不去在意究竟自己的工资是由哪几部分组成的,这也就让很多企业少发工资提供了机会。下面一起来看看标准工资包括哪些部分组成?标准工资包括哪些部分组成?随着单位分配自主权下放,分配方式...

·离婚官司什么情况下一审就能判离
    我国所有的法律在制定的时候,都是合乎于情理的。比如说我国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虽然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诉讼请求的时候,一审不会判决离婚。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院甚至在一审的过程当中就会直接宣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下面我...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

·遂宁征地拆迁补偿条例
    遂宁征地拆迁补偿条例国家对城市进行建设和扩大,难免需要对 ?农村的 ?土地进行征地拆迁。四川省对遂宁市进行旧城改造征地拆迁,这一 ?举动 ?让大部分分的遂宁市居民充满了 ?不安和 ?疑虑 ?,虽然政府也会对被拆迁的居民进行补偿,当时并他们并不清楚补偿的数额 ?。遂宁征地拆迁补偿条...

·遗弃罪自诉案件的起诉方式是怎样的?
    遗弃行为不仅违反了道德规范,也触犯了法律规定,但是由于遗弃罪是自诉案件,若受害人不主动提出法律诉求,司法机关是不会提出工公诉的,也即不起诉则补不到救济,然而无论是何种类型的起诉案件,都是需要按照既定的方式进行起诉的,你是否知道遗弃罪自诉案件的起诉方式是怎样的? 一、遗弃罪的法律...

·物业不到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费
    其一、业主收房之后,在条件成熟时,应及时、依法成立业务委员会,以便更好的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共治共管,维护自身的权益。 其二、在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很好的履行物业管理及维护等职责的情况下,业主可否拒付物业费?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们平时应注意固定或保留证据,以便在诉讼过程中提供相关材料,...

·临时工管理办法试行
    临时工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临时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的实施 我国关于临时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其实是叫做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这是由国务院在1898年制定实施的。那么该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对临时工利益的保护又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全民所有制企...

·支付加班工资的标准上海是什么?
    支付加班工资的标准上海是什么?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

·安丘农村拆迁补偿多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安丘农村拆迁补偿多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拆迁一直是人们在关注的话题,特别是自身当前正遇到拆迁问题时很多人都会选择了解拆迁相关方面的只是,这样自身遇到难题解决起来也会方便很多,了解应该如何去解决,当前安丘农村拆迁正在进行,所以对安丘农村拆迁政策很多人都想要了解,那安丘农村拆迁补偿多...

·唐山市工伤职工伤残待遇是怎样的?
    唐山市工伤职工伤残待遇是怎样的? 一、唐山市工伤职工伤残待遇是怎样的? 唐山市工伤职工伤残待遇是不同的等级按照本人工资的60~50%的比例来进行一个发放, (一)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待遇 标准: (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