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说到个人所得税,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说到个人所得税,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您的位置:首页  »  
 

说到个人所得税,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说到个人所得税,相信您都不陌生吧。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也就十分重要。那么,您知道个税申报错误怎么办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关于个税申报错误怎么办的知识。
  
  一、个税申报错误怎么办?
  
  如果在征期内,您要修改的数据生成税款多于错误录入的,可以通过正常申报——获取申报成功反馈——首页——选中当月申报记录——启动修正进行数据的修改,重新进行申报。 如果您要修改的数据生成的税款少于错误录入的,需要跟您所在的管理分局联系,请他们将申报数据作废,重新发起申报。 具体明细操作,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二、申报时所需资料:
  
  根据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所得、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扣)税额、应补(退)税额等情况,如实填写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纳税人的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
  
  三、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的信息:
  
  一般只需填写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各项所得的年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税额、应补(退)税额。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职业、任职受雇单位、经常居住地、中国境内有效联系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如果是外籍人员,除上述内容外,还需填报国籍、抵华日期等信息。
  
  四、纳税申报表的领取:
  
  纳税申报表可以从税务局网站上免费下载,也可以直接到各地方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免费领取。通过兼职取得高收入者的申报: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五、申报税务机关的选择:
  
  1、是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2、是如果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3、是无任职受雇单位的,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4、是如果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综上所述,关于个税申报错误怎么办这个问题,可以通过正常申报——获取申报成功反馈——首页——选中当月申报记录——启动修正进行数据的修改,重新进行申报。另外,纳税申报表可以从税务局网站上免费下载,也可以直接到各地方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免费领取,

·零口供能定罪吗
    零口供定罪原则分为慎重原则和充分原则。一、慎重原则慎重原则作为"零口供"定罪的基本原则,是"零口供"案件自身特征的需要,也符合现代刑事诉讼的价值取向。"零口供"案件的客观真实存在两种现实可能:一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确实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无供可录。二是虽然中国刑诉法没有赋予犯罪嫌疑...

·毒品犯罪量刑意见
    常见的毒品犯罪,包括了走私毒品罪、贩卖毒品罪、制造毒品罪等等。众所周知,我国对毒品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同时最高法也对毒品犯罪量刑做出了专门的规定,即毒品犯罪量刑意见。下面,就让我们为你介绍一下毒品犯罪的量刑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可以根...

·诉讼前劳动仲裁程序必经的吗
    ?一、劳动仲裁程序必经的吗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但它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所有方式的必经途径。《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

·一般签订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一般签订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一般签订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怎样起诉孩子的抚养权?
    现在的社会中,会有很多家庭因为感情不和,在有孩子的基础上,还是选择了离婚。那么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成了一个必不可少的问题。有些家长想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在法院的判决下,却没有得到护养权。那么怎样起诉孩子的抚养权?本文就此为您介绍的便是当事人应该如何去法院起诉孩子抚养权。 一、如何...

·离婚分割财产不给怎么办
    离婚分割财产不给怎么办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是诉讼离婚的话,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环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企业或个人对环境造成污染,那么
    环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企业或个人对环境造成污染,那么,将会受到相关部门的严厉处罚。对于企业造成的污染,如果给他人造成损害,应当给予受害人一定的补偿。那么,环境污染事故赔偿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范围 受害者一旦证明了对方的行为...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标准
    一、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标准 1、茅草房每平方米补偿 2000元。2、砖房每平方米补偿 2600元。3、平房每平方米补偿 3000元。4、楼房(二层及以上)每平方米补偿 3500元。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

·哪些刑事案件不能公开审判
    法官对案件的审理原则上都是要公开进行的,当然,不同诉讼中也有一些特殊的案件是不能公开审判的。就刑事案件而言,此时不能进行公开审判的具体包括了哪些案件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哪些刑事案件不能公开审判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遭降薪合法吗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总之,就降低薪资的这件事情,是必须...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