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用卡欠钱算夫妻债务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信用卡欠钱算夫妻债务吗
您的位置:首页  »  
 

信用卡欠钱算夫妻债务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随着时代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突出进步,人们的消费方式越来越不多元化,信用卡消费在各式各样的消费方式中占比不断加大,信用卡还款问题也越来越复杂,那么,信用卡欠钱算夫妻共同债务吗?如果正处于夫妻双方婚姻正常时期,其中一位使用信用卡并造成的欠款,若当事人离婚了或者被银行催缴、追债,信用卡中的债务该由谁来偿还呢?是当事人中一方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呢?以下来做简要回答:由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发布的,被法律界称为二十四条超级大补丁的法释(2018)2号,针对夫妻双方就财产债务等纠纷问题提出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前后始终之间产生的经济债务责任划分,解决了从法律角度如何裁定债务归属的问题和情况。简单概括《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中前三条的规定:1、在债务信息署名时,如果有夫妻双方署名或有一方署名但时候追加另一方署名的情况,此类型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2、若债务信息署名仅有夫妻双方当事人中一人,债务理由为家庭共同经济负担,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该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且法院需提供支持。3、若债务信息署名仅有夫妻双方当事人中一人,债务理由非家庭共同经济负担,法院无需提供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当事人如果有证据表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等活动的,法院应提供支持。除此之外,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进行以下几种情况的简要概括:1、若债务信息署名仅有夫妻双方当事人中一人,债务理由为家庭共同经济负担或夫妻共同生产生活等活动的,另一方当事人如果有相应的举证证明,可以向法院提出非夫妻共同债务判决申请。2、若债务信息署名仅有夫妻双方当事人中一人,但债务发生在婚前,另一方当事人没有还债义务,但当事人如果有相关举证证明,可以向法院提出夫妻共同债务判决申请。3、在夫妻双方正常婚姻期间,如果有被第三人所知道的事先约定,如各自财产及债务由各自担责的,那么信用卡债务则由卡主一方当事人独自偿还。4、在债务信息署名时,如果有夫妻双方署名或有一方署名但时候追加另一方署名的情况,但信用卡债务曾用于夫妻中一方当事人个人开支或非法活动的,则另一方当事人不需要承当还债责任。5、若债务信息署名仅有夫妻双方当事人中一人,但债务用于处形成了夫妻共同可支配的财产的,当事人如果有相关举证证明,可以向法院提出夫妻共同债务判决申请。综上所述,信用卡负债还款问题,针对夫妻双方偿还责任十分复杂,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
  
  
  

·医保要交多少年才能不交
    医保是指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法律规定,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这算是国家给您的一项福利,为了自己的医疗保障,基本上人人都要交医保。而具体医保要交多少年?一、医疗保险要交多少年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达到退休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因果关系吗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因果关系吗总结笔者处理医疗事故案件遇到的问题,现归纳医学因果关系判定的基本规则如下:1.提供足够数量的真实可靠的判定材料。争议发生后,医疗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文字材料、实物均予保留、提取。应当立法确认医疗机构负有保存有关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的义务,医疗机构违反此项...

·不知情收赃会被拘留吗
    不会,如果不知情的,就不构成违法,更不属于犯罪,没有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除了建筑设施工程质量是十分重要的,同时居住的建筑装修装饰关注着建筑的美观以及它的使用性能,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对于居住的装修装饰是十分重视的。为了促进装修装饰工程质量的改善,我国制定了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我们将在下门为您作出详...

·婚姻法离婚抚养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现在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但是越来越多的人对家庭意识观念确越来越淡,离异家庭越来越多,由于其中涉及到离异时有未成年子女,所以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必须对未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那婚姻法离婚抚养费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离婚后子女扶养费负担的确定标准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

·案子两个月也没有判刑?
    一、案子两个月也没有判刑?《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1、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

·什么是合同违约补充协议?
    什么是合同违约补充协议?一、什么是合同补充协议。 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

·民事诉讼案由非法行医可以吗
    民事诉讼案由非法行医可以吗?一、非法行医是民事诉讼法的案由么? 1、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就没有这么一个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这个有关民事诉讼案由的规范性文件,就是为了规范比较混乱的民事诉讼的案由,便于当事人起诉和法院审判,也便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统计和管理。为此,...

·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 众所周知,商标权是受到我国法律保
    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 众所周知,商标权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并且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如果他人侵犯了权利人的商标权,则会面临着赔偿问题,那么您知道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吗?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可以阅读下文做一个了解。 一、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 1、专有性 商标权的专...

·继承父母遗产房过户费怎么算
    继承父母遗产房过户费怎么算?1、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评估费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2、房地产过户工本费,大概是100左右。二、 房管局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