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怎么对民间借贷诉讼费计算

当事人因为民间借贷而产生纠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怎么对民间借贷诉讼费计算 当事人因为民间借贷而产生纠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怎么对民间借贷诉讼费计算 当事人因为民间借贷而产生纠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怎么对民间借贷诉讼费计算
  
  当事人因为民间借贷而产生纠纷的,建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此时一定要把握住诉讼时效,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那么案件就不会受理。而向法院起诉的时候,需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那怎么对民间借贷诉讼费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怎么对民间借贷诉讼费计算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借款纠纷案件属于财产案件,所以借款纠纷案件诉讼费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除去案件受理费外,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二、民间借贷案件收费标准
  
  借款纠纷案件属于财产纠纷案件,其收费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其收费标准如下:
  
  1、财产案件收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4、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当中的经济纠纷,因此在收取诉讼费的时候,一般是按照涉案的财产金额来收取的,而具体关于民间借贷诉讼费计算的内容,我们也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当事人对工伤认定异议怎么处理
    虽然法律中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需要对申请的工伤认定案件作出结论,但此时当事人也有可能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这样的情况下自然需要对异议作出处理才行。那对于当事人而言如果自己对工伤认定异议的话,此时应该要怎么做才好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解答。 一、当事人对工伤认定异议怎么处理 劳动者...

·商品房的购买者要怎么维权
    商品房的购买者要怎么维权无论是购买怎样的物品,作为购买者其合法利益都是受到了法律保护的。当然,此时也要注意在购买的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损害到自身利益。而对于商品房的购买者,要是不幸遇到了相关纠纷的话,此时应该要怎么维权才好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

·写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
     要是以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那么此时离婚夫妻必须要先就相关事宜协商一致,之后签订书面的协议,也就是您常说的离婚协议,否则是不能达到离婚目的的。那么现实中,当事人写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写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 1、离婚协议内...

·买二手房按揭贷款要什么条件
    在公民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也是可以选择向银行按揭贷款的。而此时,申请了按揭贷款的,还需要银行方面做出条件审查、材料审核。那么一般情况下,公民购买二手房按揭贷款要什么条件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二手房按揭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1、首先需要第一手业主证件合法,就...

·车祸骨折误工天数是怎样计算的
    一,车祸骨折误工天数是怎样计算的1、受害人的伤残构成伤残时,误工时间可以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至定残前一天,这就要求肇事方与受害人从事故发生后就尽可能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尽力将双方的损失减少到最小。否则,如果肇事方迟迟不肯垫付医疗费,致受害人无法及时治愈,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就越...

·侵占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

·继承财产同时继承债务吗?
    继承财产同时继承债务吗?继承来法规定了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合法有效的财产之后,同时继承了被继承人生前合法有效的债务,根据债务的相对性原理,继承人只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而且还的顺序还有区别,先用法定继承的部分还;不够的话,再用遗嘱继承和遗赠部分自的遗产还,且这...

·房屋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怎么办?
    房屋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怎么办?您买到商品房后,会在拿到的房产证上面看到土地使用年限这一栏,如果是普通住宅,则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也就是人们所说的70年的产权。目前还没有商品房到期,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很多老旧商品房面临产权到期的问题。那么,房屋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怎么办?下面...

·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到场怎么办
    由于起诉离婚就是打离婚官司,因此要是对方不到场的话,其实也就意味着在开庭的时候,对方是没有出庭的。这种情况下,对查清楚夫妻之间的事情就比较麻烦,但法官不会因此就不对案件作出判决。那到底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到场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 由于离婚案...

·债务抵销权的行使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抵销权人必须向对方当事人作出抵销的意思表示,抵销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须对方当事人同意,抵销权人也不得撤回。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