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标注册的方式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商标注册的方式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商标注册的方式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商标注册的方式是什么 一、商标注册的方式是什么
   (一)自己注册
  自己注册是自己到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国家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国家商标局是全国唯一负责审核商标注册的单位。各省级以下工商部门负责商标的使用管理工作,无权核准商标的注册与否,所以全国范围内的商标都需要提交到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中国允许本国公民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申请。
   (二)委托注册
  委托注册就是委托组织申请。北京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费一般为500元左右。
  商标申请注册无论是自己提交申请注册还是委托代理机构申请注册,商标是否注册成功都存在风险,如果申请商标注册失败,申请规费1000元(商标商品和服务种类10个以内)商标局不予退还。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代理费也不退还,现在不允许风险代理,但是代理机构可以再次免费提供代理服务。
   二、商标注册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1、以企业作为申请人申请注册,应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者在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申请人公章。
  2、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纸张或用照片代替(用A4纸打印也可以接受),图样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
  3、申请书,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用正反面打印。申请人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中的地址一致,营业部的地址和通信地址都不能作为申请书中的地址,否则不予受理。不委托代理机构的,代理机构相关的项目内容空着不填。《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应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八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中国商标网和商标局大厅都可以查询。如果选择的“商品、服务项目”种类超过十个,每超过一个申请注册规费相应的增加100元。填写商品和服务项目种类时只写名称,不写具体的编号,列举结束后加盖截止章(可以用括号内截止代替)。
  4、商标局提交材料,交纳规费,商标局会在2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向申请人寄发受理通知书,如果材料不全或者有个别不正确之处,商标局会寄发商标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须在一个月内根据通知要求补正申请材料。
  关于商标注册的方式,其实主要就是自己注册与委托注册。实践中,很多人由于缺乏注册商标方面的知识,因此觉得自己注册商标是很麻烦的,于是就会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来帮助自己进行注册,只不过此时除了注册商标的费用外,还需要支付代理机构一定的代理费。

·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
    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相信您都知道,房屋对我们自身而言有多么的重要。因此,为了证明房子的归属权,以及保证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时候需要相关的证明文件,来证明房子的归属。实际中,房屋的获得方式有很多种,那么,对于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下面我们为您解答这一问...

·冒充国家职员招摇撞骗三万判多少年
    冒充国家职员招摇撞骗三万判多少年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归谁 孩子抚养费如何计算
    一、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归谁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

·陕西省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陕西省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

·持枪抢劫的司法解释
    持枪抢劫属于抢劫犯罪中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此时对犯罪分子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虽然我国对抢劫罪做出了司法解释规定,但并没有单独规定持枪抢劫的司法解释。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最新的抢劫罪的司法解释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试用期主动离职公司什么时候发工资?
    试用期主动离职公司什么时候发工资? 试用期主动离职公司什么时候发工资? 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时一并结清工资。但实务中,公司处于财务方面的便利,辞职所在当月工资,公司通常在规定工资发放日发放。就是说,你在职的时候工资什么时候发,辞职当月的工资也在通...

·新经济时代,建设工程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使各类
    新经济时代,建设工程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使各类建筑更加美化,而建设工程合伙合同有时会存在各种问题,有可能造成建设工程合伙纠纷,双方当事人直接去法庭解决。那么“建设工程合伙纠纷判决书”的制作要求是什么,为您解答。 一、形式要求 判决书的制作,在形式上应当具备规范性、创...

·一、存量房网签备案的范围是否有明确规定?
    一、存量房网签备案的范围是否有明确规定?房网签备案的范围是有规定的,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开展房屋转让、租赁和抵押等交易活动,实行房屋网签备案,实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照房地产市场监测指标体系和数据标准,建立和...

·通常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多数因为感情不和,感情都已经破碎了,在财产分割方面就没有必要让着对方了,能多分一点是一点。而在夫妻财产中,房子又占有着很大的比重,财产分割时房产分割也就成了重点,那通常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割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未取得完全产权或还未...

·离婚案关于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
    离婚后出于对孩子的感情,夫妻双方经常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发生争议。几乎是所有人都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那么离婚案关于孩子抚养权该怎么争取呢。我们可以从法院的判决中找到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的主要依据,从判决依据的角度逐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一、离婚案关于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