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要是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约定是属于八小时工时制的话,那么一般就称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要是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约定是属于八小时工时制的话,那么一般就称
您的位置:首页  »  
 

要是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约定是属于八小时工时制的话,那么一般就称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要是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约定是属于八小时工时制的话,那么一般就称之为全日制劳动工,此时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就是全日制劳动合同书。具体关于这个劳动合同书的内容,我们已经整理了相关资料,在下文中为您提供一份全日制劳动合同书范本,帮助你进行了解.
  
  全日制劳动合同书范本
  
  甲 方:
  
  乙 方:
  
  签 约 须 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住 所
  
  劳 动 用 工 登 记 证 编 号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通 信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是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地点在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所在的岗位实行下列第 种工时制。
  
  1、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经人社部门批准。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特点等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甲方应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所在岗位及技能水平、劳动成果等情况,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下列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 元/月,绩效工资(奖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 元。
  
  3、其他形式。
  
  第九条 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每月 日为发薪日。
  
  第十条 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或本单位《集体合同》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甲乙双方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内,乙方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等事项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内容与国家、省有关新规定相悖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条 本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及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不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作出怎样的约定,在协商一致之后都是必须要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然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上述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一份全日制劳动合同书范本的内容,您可以适当的了解一下。?

·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对于工程质量想必您都不陌生。工程质量如果发生了问题,就是我们常说的豆腐渣工程,所造成的后果是不可估量的。所以,在生活中,各单位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把关还是比较严格的。可是,总有一些建筑工程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再投入使用后,会发生一些质量问题,接下来...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款单的格式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款单的格式是什么 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作为开发商和建筑商企业最为关注的一部分,工程质量也可以说就是企业的生命。在企业内部不断关注建筑工程质量的同时,国家也通过各种各样的政策和手段在规范建筑工程质量。如果建筑工程质量存在什么问题的话,会对相关单位进行罚款。下面我们...

·国外办理结婚证,在国内起诉离婚的结婚证书的认证
        现在中国公民到国外留学、经商、工作、居住、旅游、移民的越来越多,因此在国外注册结婚领取结婚证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可是一旦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想要离婚问题就会变得麻烦。如果在国外离婚呢,还需要到国内法院办理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认可,无疑还得...

·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当天办理质押登记吗?
    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当天办理质押登记吗? 一、 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当天办理质押登记吗 定期存单质押贷款需要在提交贷款申请获得批准的时候采取进行质押登记。 二、 存单质押登记手续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存单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

·医疗事故罪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司法实务中,一旦认定为医疗事故罪,必将面临着严厉的刑事处罚,那究竟认定医疗事故罪的标准是什么?而医疗事故罪的立案条件又是怎样的呢?我们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帮助您更好地认定医疗事故罪。 一、医疗事故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立案是医疗事故罪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一般来说发生工伤之后大家最需要知道的就是如何运用
    一般来说发生工伤之后您最需要知道的就是如何运用法律的途径帮助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在工伤认定的流程方面需要您的了解,发生事故的伤亡之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去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的认定,那么在拿到认定工伤决定书后怎么走程序? 拿到认定工伤决定书后怎么走程序? 1、单位员工工...

·知识产权合同审核费用是多少?
     一、知识产权合同审核费用是多少? 知识产权合同包括著作权合同、专利权合同,商标权合同等,其系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知识产权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律师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

·贷款买车流程是什么,条件是什么?
    贷款买车流程是什么,条件是什么? 一、贷款买车的条件是什么? 1、具有有效身份证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能提供固定和详细住址证明;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个人社会信用良好; 5、持有贷款人认可的购车合同或协议; 6、合作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危险驾驶罪
        《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就是俗称的“飙车”。 另一种是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驾驶人的血液酒精检测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

·一、劳动合同工资写3000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一、劳动合同工资写3000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劳动合同工资写3000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所得、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扣)税额、应补(退)税额等情况,如实填写并报送《个人所得税...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