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旷工两天被辞退可以拿失业金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旷工两天被辞退可以拿失业金吗?
您的位置:首页  »  
 

旷工两天被辞退可以拿失业金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旷工两天被辞退可以拿失业金吗
  
  旷工如果没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的情形,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拿到经济补偿。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一)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2、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下列五种情况:
  
  1、劳动合同终止,由企业提出不再续订的;
  
  2、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不少人认为,用人单位因为旷工的原因而开除了劳动者,肯定属于非因本人原因中断就业,就一定可以领取到失业保险金。但其实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这仅仅只是条件之一,除此之外还需要满足其他的条件规定,那么最终才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
  
  

·抢劫罪的特点包括哪些?认定抢劫罪要注意哪些
    虽然很多犯罪之间都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如抢夺罪与抢劫罪,但毕竟还是有不一样的地方,因此《刑法》中才会规定为不同的犯罪。每个犯罪都是有自己的特点的,那其中抢劫罪的特点包括哪些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抢劫罪的特点包括哪些 抢劫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为...

·车位租赁协议范本怎么写?
    现如今,汽车已然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代步工具,当然,汽车也需要有“容身之处”,现实生活中,租赁车位的行为就是比较常见的。那么车位租赁协议范本怎么写?有什么注意事项?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车位租赁协议范本怎么写? 车位租赁协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

·疫情期间房贷申请如何进行?
    疫情期间房贷申请如何进行?疫情期间房贷申请应当根据金融机构所出台的具体的方法来进行,一般情况下需要首先和金融机构取得联系,得到申请表格,然后进行完整的填写,进而提交。疫情下还房贷可以根据国家的要求申请延期还款,据银保监会网消息,1月26日,银保监会下发通知,要求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

·淮安市工伤鉴定九级赔付标准是怎样的
    众多周知,不同的工伤级别,其赔付标准和待遇也是十分不同的。当已经鉴定工伤为九级的情况下,公司的赔付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将以江苏省淮安市为例,为您详细介绍淮安市工伤鉴定九级赔付标准和应享受的待遇是怎样的。 一、九级伤残赔付标准 九级伤残具体的赔偿为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

·只开票没合同用交印花税吗
    要的,要不要交印花税,不是根据有没有合同来判定的,而是根据购销的实际关系来判定。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

·工伤鉴定后去哪里报医疗费?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失误或意外导致身体受到伤害时,应尽快至医院进行医治,医疗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予以垫付,待工伤职工的身体得以康复或者伤病得到控制或稳定好转,就可以办理后续的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和工伤赔偿等手续了,那么,对于用人单位或职工先期垫付的医疗费用,工伤鉴定后去哪里报...

·校车超载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众所周知,孩子是国家发展的未来与希望,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是每一个社会人的责任与义不容辞的义务。但是由于法治的缺失,一些无良学校在校车接送问题上出现了超载的情况,严重威胁了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那么校车超载处罚的标准是什么呢? 校车超载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超过20%多8人的,处记12...

·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当代社会,征收土地无论是对于国家还是对于被征收土地的农民们来说都是一件大事,国家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农民们则是比较关心自己能得到多少征地补偿款。为此,国家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对征地补偿问题进行规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以成都为例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成都市...

·商标法行政复议的特点是什么?
    商标法行政复议的特点是什么 我国公民在依法给公司注册商标的时候,都是直接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就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也是属于国家管理的行政机构,行政机构作出的决议,当事人如果存在争议的话都是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的,我国新制定的商标法当中也规定了行政复议。下面我们要了...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