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在工地不给工资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在工地不给工资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一、在工地不给工资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在工地不给工资怎么办?1、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投诉举报电话详细咨询当地劳动部门。2、当地人民法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3、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劳动仲裁的时效:60日;即劳动者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但很多劳动者一直疑问,怎么界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规定,拖欠工资的争议,以劳动者收到用人单位的“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否则以“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作为标准。)4、当地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特别提醒:职工要注意在工作中保存工作服、工作证、考勤卡、工资卡、社保卡、同事证明、工作来往等证据,方便维权。二、拖欠工资几天算违法?按照《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的规定,工资必须按月支付。超过约定的工资发放日,就应视为拖欠工资。”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后双方也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在合同中也是规定了工资报酬的具体金额以及具体的支付时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也是属于违约行为,所以劳动者是可以依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来索要赔偿费用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起诉离婚怎么才算立案呢?
    生活中,我们常常见到夫妻间因为性格不合、家庭矛盾、不孝敬父母等各种矛盾的逐渐累积或叠加而导致婚姻关系的破裂,如果双方无法友好协商达成离婚的话,其中一方可以进行起诉离婚。当一方起诉离婚时,只有得到立案受理方为有效。那么,起诉离婚怎么才算立案呢? 一、起诉离婚怎么才算立案之立案需要...

·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常见的合同类型,买房和买房通过协商一致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卖房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买房,买房需要支付协商的价款。那么您知道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怎样的吗?今天我们为大量列举了一份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邮编:...

·工行个人消费贷款条件是什么?
    工行个人消费贷款条件是什么,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工商银行个人消费贷款条件 (一)个人消费银行贷款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贷款年龄在6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借款人用于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并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征信无不良记录; ...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如何制定?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如何制定? 一、卖方不履行合同时如何计算违约赔偿 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 如果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在不断下...

·解除合同补偿金包括哪些?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解除合同补偿金包括哪些?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一、解除合同补偿金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

·关于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有什么规定?
    理论上来说,结婚是双方在自愿平等条件下达成的,双方考虑的都是顺利地走下去,但是,实际情况有时候可能并不能如人意,一旦牵涉到终止婚姻的问题,就可能牵涉到财产问题。关于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法有什么相关规定?我们为您整理如下。 一、《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盗窃罪从轻情节包括哪些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判定犯罪行为人具有法定情节的,就应当根据刑法规定的标准,决定对其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决定对其从重处罚。在盗窃案件中,可以认定具有盗窃罪从轻情节包括哪些呢?在构成盗窃罪的情况下,罪犯可以同时被判缓刑吗?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盗窃罪从轻情节包括哪...

·法院怎么才能判决离婚,判决离婚的标准有哪些?
    夫妻感情破裂的话,可以选择离婚。但是有的时候夫妻可能因为就离婚事项无法协商一致,而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法院怎么才能判决离婚呢?这是很重要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法院怎么才能判决离婚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2、夫妻感情破...

·民政机关登记错误导致重婚如何处理?
    民政机关登记错误导致重婚如何处理?民政机关登记错误导致重婚的处理办法是:1、民政局婚姻登记错误,造成重婚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婚姻登记行为。2、婚姻登记行为撤销后,婚姻关系自行解除,不需要再提起民事诉讼。3、当然,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仍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来...

·没结婚证能给孩子落户吗
    没有结婚证,有出生证明可以随母办理上户,要随父上户,需要做亲子鉴定,可以随父办理上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要求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