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怎样证明是欺诈合同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怎样证明是欺诈合同的?
您的位置:首页  »  
 

怎样证明是欺诈合同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怎么证明合同是属于欺诈的可以结合合同欺诈的特点来搜集证据。合同民事欺诈有四个特点:1、欺诈人发出欺骗性或虚假性的邀请,诱导对方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采取欺诈手段实现签约目的。2、欺诈人对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及有关关键性事实作虚假介绍,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向对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致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承诺,以实现其订立合同的目的。3、所签合同生效后欺诈人通过双方履行该合同,达到其获取不法利益的目的。4、目前合同欺诈的突出特点是欺诈人一般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或具有一定的实际履约能力,同时可能还积极履行所签合同的部分条款,即通过履行一定的合同义务,从被欺诈方获得不法利益。二、相关规定欺诈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欺诈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如果合同当事人一方存在欺诈行为,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而言是不公平的,所以法律规定欺诈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当事人追认合同的效力,如果追认了合同,撤销了合同就无效了。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互殴中过失犯罪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互殴中过失犯罪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互殴中过失犯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刑法》第十五条规定: 应当...

·信用卡欠钱算夫妻债务吗
    随着时代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突出进步,人们的消费方式越来越不多元化,信用卡消费在各式各样的消费方式中占比不断加大,信用卡还款问题也越来越复杂,那么,信用卡欠钱算夫妻共同债务吗?如果正处于夫妻双方婚姻正常时期,其中一位使用信用卡并造成的欠款,若当事人离婚了或者被银行催缴、追债,信用...

·并购基金的兜底协议书具体是什么内容?
    并购基金的兜底协议书具体是什么内容? 并购基金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讲比较陌生,而并购基金的兜底协议书指的是什么,那普通投资者更是一头雾水。但了解这些知识对投资者是有利的,为了方便您了解这方面是知识,让投资者能保护自己的权益,下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

·《民法典》和旧婚姻法的区别主要在于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其实任何一部新法在出台以后,都是需要有一段的适应期的,就比如我国的《民法典》也是如此。有很多人都已经习惯了按照旧婚姻法当中的相关法条来处理自己的婚姻关系,直到《民法典》出台以后,新旧两部法律可以说差别非常多。婚...

·抚养费不会因为抚养权的放弃而丧失
    抚养费不会因为抚养权的放弃而丧失,放弃抚养权还是要给抚养费。 父母对子女应尽的抚养、教育义务是不应该也不能够放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条文如下: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一、交通事故住院保险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住院保险赔偿吗?可以赔偿,受害者因车祸住院的,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根据事故责任和具体的损失等实际情况进行赔偿:1、首先应该由保险公司根据事故的责任,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全额赔偿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构成残疾的,还应该根据伤残等...

·一、交通事故拖着对谁不利?
    一、交通事故拖着对谁不利? 交通事故拖着对双方都没有好处。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不愿意处理的,可以要起诉到法院。 1、先找交警,让他们出交警事故事及相关证明,警员会帮你弄及的。 2、到法院进行民事起诉。要提供对方就医的证明,给对方及交警的收据...

·生育权的法律保护
    1、我国法律规定的生育权是指公民享有生育子女及获得与此相关的信息和服务的权利。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自由而负责地决定生育子女的时间、数量和间隔的权利。 2)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不生育也不应当受到歧视。 3)在生育权问题上夫妻之...

·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企业融资方式是指企业融资的渠道,它主要是以企业为主体融通资金,为实现资金供求的平衡而存在。它的运作可以使企业在资金短缺时,能筹得适当额度的资金;在资金盈余时,能获取最大的收益。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呢,下面将为你一一介绍。 一、融资方式 1、银...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区别在哪?
    离职时每个人几乎都会碰到的事,工作离职时,一般都会办理离职手续的,那么你知道在离职时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有区别的吗?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 一、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区别在哪?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