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签订出版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签订出版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签订出版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签订出版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
  
  一、签订出版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通常来说,出书签订出版合同时,最应该注意以下条款。
  
  1、合同年限。你若签十年的,那么你十年之内就没法再在其他出版社出版了。个人建议签三年,最多不超过五年。
  
  2、稿费约定。可以一次性买断,也可以拿版税提成。个人建议拿版税提成,特别是当你对自己的作品销量很有信心时,版税会让你挣得更多。
  
  3、稿费支付。这个一定要明确。你若不提出来,有些出版社会默认为实际销量给你结算稿费,这个就没谱了。通常都是出版社告诉你销了多少就是多少,你很难去出版社查证实际销量。最好的办法就是约定图书出版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结清首印数稿费。
  
  二、出版合同双方义务有哪些?
  
  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主要包括如下。
  
  1、著作权人的主要义务:
  
  (1) 不得一稿两报;
  
  (2)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不得剽窃他人作品;
  
  (3)依约定期限交付作品;
  
  (4)在约定期限内尊重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
  
  2、出版者的主要义务:
  
  (1)依约定质量、期限出版作品;
  
  (2)不得擅自转让专有出版权;
  
  (3)支付稿酬;
  
  (4)尊重作者的署名权,保持作品完整性权;
  
  (5)重印、再版图书的应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
  
  (6)因故不能出版的应按一定比例支付基本稿酬,并将稿件退还作者;
  
  (7)妥善保管原稿件,若原稿件毁损灭失,则承担不低于基本稿酬50%的赔偿责任。
  
  三、出版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综上所述,作者有了新作品后,要想让作品面世,就要通过出版社排版。确定好出版社等相关事宜后,下面就是和出版社签订合同,用书面方式将出版过程中注意事项确定下来。尤其要对稿酬支付方式写清楚。双方因为出版合同发生纠纷,可以找相关部门调解。
  
  

·请问行政拘留就一辈子污点吗?
    请问行政拘留就一辈子污点吗? 我们可能有的时候会犯错误,但是如果这个错误比较小,可能会涉及到行政拘留,也是蹲在看守所,而且心里也是特别害怕,怕以后自己正常生活都会被破坏,那么行政拘留就一辈子污点吗?下面由本站的我们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1、行政拘留跟刑事拘留是一样的吗? 行政...

·如果盗刷信用卡是否判刑
    如果盗刷信用卡会判刑吗?。1、盗刷他人信用卡属于盗窃行为。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

·继承房改房产权证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人们的生活离不开房子,房改房与普通的房子不同,如果要对房改房进行买卖,需要了解一下房改房的买卖政策。买卖房子离不开产权证,我们都希望产权可以一直属于自己。若是要继承他人的房子,办理产权的手续会有些不同,那么,继承房改房产权证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请看下文。 一、继承房改房产权证...

·交通肇事面部伤残十级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肇事面部伤残十级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面部伤残十级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

·宝宝一岁离婚会怎么判,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
    一、宝宝一岁离婚会怎么判如果夫妻不能离婚时就孩子抚养权协商不下,而向法院起诉争取小孩抚养权的,那么小孩抚养权离婚法院会怎么判呢?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一)两周岁以下的小孩怎么判?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

·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复婚的规定
    

离婚后又申请复婚,应按结婚的规定办理。

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按下列情况处理:

一、如果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应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

二...

·终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情况?
    终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情况?1、劳动合同期满,企业应及时办理相关的终止手续。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也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为了防止纠纷,企业最好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续签或...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则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交通事故责任人对事故损害后果承担赔偿损失和负担医疗费用的义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就车、物损失而言,这是指事故直接损失的全部内容,
而不包括事故的间接损失。
2...

·职工离职经济补偿金缴个税(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
    职工离职经济补偿金缴个税(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

·夫妻离异信用卡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夫妻离异信用卡债务是共同债务吗?信用卡债务不一定是共同债务,信用卡消费发生在夫妻存续期间,没有特别说明是个人债务的,应当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但现实情况中,个人开通信用卡而对方毫不知情的情况很多,直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难免草率。《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