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客户在商场摔伤责任划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客户在商场摔伤责任划分
您的位置:首页  »  
 

客户在商场摔伤责任划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客户在商场摔伤责任划分(一)客户在商场 ?摔伤责任 ?界划分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从事经营活动场所的商店,对于顾客必须承担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如果疏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导致了受害人的损害发生,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就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对每一个顾客做出了告知,这也就是法律里面的告知的权利和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商场应当赔偿摔伤顾客的医药费。因为商场未进行地面保洁工作,没有采取防滑措施而导致顾客发生意外事故,这就是商场的过错,所以要承担部分责任,赔偿顾客损失。如果在商场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尽到照顾、保护顾客义务的情况下,发生摔倒跌伤事故,商场就没有过错,可以不赔偿。
  3、【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4、【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 ?避免客户 ?摔伤商场该怎么做
  顾客在商场购物,商场应该提供安全的服务,如“小心地滑”“易碎勿碰”等,避免消费者误会。商家应对顾客受伤负责。关键在于商场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未尽到,需要承担与之未尽到义务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就不需要赔偿。
  作为顾客在享受商场购物乐趣时不要忽视周围一些小小的安全隐患,如果在商场购物时不慎摔伤,应及时保存或复制一份监控记录,这在之后的赔偿问题上能争取更多利益。无论是商场还是客户都应该注意一些安全隐患,防范于未然。以上就是对“客户在商场摔伤责任界划分”的回答。

·有限公司法人跑路后果是什么?
    有限公司法人跑路后果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一家公司都是一帆风顺的。市场上每年成立数千家公司,也有数千家公司倒闭。有一些是经营多年的公司,这个时候就经常会出现违法犯罪小能够为。比如说跑路。那么,有限公司法人跑路后果是什么?今天,我们给您答案。一、法人跑路后果公司亏欠倒闭法人...

·如何区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发展,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内的体制改革带来了种种不利因素和压力,各类犯罪不断增加,有单位,也有个人,都严重威胁着社会的稳定。同一种罪中,如何区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区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

·车辆检查内容?
    车辆检查内容有哪些 汽车年检是我们现实中极其常见。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任何机动车都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年检,如果没有通过年检的事,不可以在在道路上进行行驶。而具体能检查又包括哪些范围呢?今天就由我带大家一起去看一看。 首先是关于汽车的外观检查: 1.检查人员通过简单...

·在我国回迁房都是小产权吗?
    在我国回迁房都是小产权吗? “小产权房”“大产权”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而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

·装修合同书模板应该要怎么写?
    装修合同书模板应该要怎么写? 一些业主在购买房子之后,可能会涉及到的就是装修,那么我们知道装修也是要有合同的,那么装修合同书模板应该要怎么写?根据我们国家的有关规定,装修合同也是为了维护业主在装修期间的合法权益,能够受到保障,并且一定要包含有关装修建材以及时间规模的相关规定。下...

·强奸罪如果不谅解怎么办?
    因为一时的精虫上脑而犯下的强奸案已是屡见不鲜。侵犯者为图一时的爽快,给受害人造成了身体上和精神上的永久创伤。强奸罪一旦犯下,等待你的只有法律的制裁和道德上的无尽谴责。强奸罪是人身侵害案件,特别是侵犯了被害人的性自主权,因此被害人的谅解,在量刑时能起到相当大的作用。那么,强奸罪如果...

·商标权是一种什么权,具体包括哪些权利
    商标权是一种什么权,具体包括哪些权利商标,是我们日常生活中购买商品上的标志,可以区分不同厂家的商品,凸显个性。而商标权指的就是有关申请商标、商标维护等与商标密切关联的权。本文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商标权是一种什么权。 一、商标权的概念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合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

·嫌疑人不认罪定罪可以吗?
    在如今的社会上,当我们的人身安全受到危险或者权益受到损害我们都是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向法院诉讼来保护自己的,但是也不是所有的事情向法院诉讼都会受理,也不是所有的事只要我们诉讼就能得到相应的赔偿或者让对方定罪的,那么嫌疑人不认罪定罪可以吗,下面您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嫌疑人不...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申请补助吗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申请补助吗 一、什么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 对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样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对其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