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买卖合同以及要求履行买卖合同的诉讼费计算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买卖合同以及要求履行买卖合同的诉讼费计算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买卖合同以及要求履行买卖合同的诉讼费计算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买卖合同以及要求履行买卖合同的诉讼费计算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买卖合同?
  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74条、第175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互易等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
   二、买卖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二、什么是买卖合同的诉讼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
  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三、要求履行买卖合同的诉讼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买卖合同发生争议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级别 标的额 费率 增加数
  受理费=标的价额×本级费率+本级增加数
   要求履行买卖合同的诉讼费计算,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对买卖合同中牵涉到的问题肯定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买卖过程中,买卖合同发生争议时,要怎么维权,维权过程中诉讼费的多少也心中有数了。当然,对于不同性质的买卖合同,面对不同的情形,我们不能千篇一律的来处理,更多的时候,我们还是要通过咨询相关律师服务机构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前 言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运用医学及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结合检案实践经验,在归纳、衔接原《人体重伤鉴定标...

·民法遗嘱继承的条件有哪些?
    民法遗嘱继承的条件有哪些?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2、立遗嘱人死亡;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般15日内认定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般15日内认定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交通强制险条例内容 我国的私家车数量快速的增长,伴随着汽车
    交通强制险条例内容 我国的私家车数量快速的增长,伴随着汽车数量的增长,交通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各类交通事故也层出不穷。交通事故的发生也产生许多的责任纠纷,这些纠纷就含有事故的赔偿责任,而交通强制险就是为了解决这种赔偿责任,保护受害人的权益而设立的。那么,交通强制险条例有哪些内容呢...

·为了解决长租公寓租赁存在的各方面问题,改善人们的住房条件,推
    为了解决长租公寓租赁存在的各方面问题,改善人们的住房条件,推动房租租赁市场健康发展。针对长租公寓的发展痛点,武汉租售同权下公寓房租赁的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市场主体、税收、融资贷款、租赁房源。2017年7月24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示了《武汉市关于开展培育和发...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经过堪验调查、检验、鉴定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事故责任认定:

    ...

·离婚协议书有债务约定怎么处理
    离婚协议书有债务约定怎么处理1、协议离婚时需要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进行约定,如下:(1)在财产问题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共同财产具体数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财产的法定手续等等;(2)在子女问题上,涉及到合适抚养方式的选择,抚养费的合理确定,探视方式的确定等等;(3)在债权债务...

·一、离婚老婆不抚养小孩不想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老婆不抚养小孩不想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的时候女方不想要孩子抚养权,又不想给付抚养费的,男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

·保险人的违约行为有哪些
    保险人的违约行为有哪些 一、什么叫保险人违约 保险人又叫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的组织和个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人违约是指保险人未能履行法律规定的一些责任与义务,如,未能履行说明义务,不按时赔偿,未及时签单等,都可构成保险人违约。...

·刑事案件能不能转民事案件?
    一、刑事案件能不能转民事案件 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刑事案件是不呢转化为民事案件的。民事案件是我国公民内部的一些矛盾纠纷,一般都是关于合同、财产、婚姻、公司等问题形成的经济利益或权利纠纷,可是刑事案件确实危害到了社会秩序并触犯了刑法的犯罪行为,必须要受到严厉的处罚。 《民法典》(...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