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品房惩罚性赔偿法条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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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惩罚性赔偿法条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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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惩罚性赔偿法条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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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惩罚性赔偿法条是怎样的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2、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二、房屋买卖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1、二手房买卖中承租人纠纷
  
  
  合同签订完之后,很可能会出现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而导致原先的买卖合同无效,因此为购房者带来了一系列的纠纷。所以,购房者买房之前,一定要做好调查,确保是否有承租人的存在,如果有,应该要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承诺。
  
  
  2、中介费纠纷
  
  
  很多人买房是通过中介,因此通过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很有可能因为一些原因无法履行,这个时候购房者想要回中介费,但是中介机构却不退。对于这样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应该查看合同没有履行的原因是否是中介方面的问题。签订协议的时候,最好在协议中约定好中介费的退回情况。
  
  
  3、房屋广告虚假纠纷
  
  
  售房者买房的时候很喜欢对自己的房屋进行美化,比如形容房子有美好的环境、有假山、有公立学校等,但是最后购房者收房的时候却发现与形容的完全不符。对于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应该将广告中有的事物写进合同中,并且约定好虚假的话应该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4、共有房产单独处分纠纷
  
  
  一般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的时候容易出现这样的纠纷,购房者事先没有进行详细的调查,也没有看房产证,很有可能出现合同解除的风险。所以,购房者买房之前一定要查看房产证,询问财产是否有共有关系。
  
  
  综上所述,对于商品房惩罚性的赔偿规定在最高的司法解释当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在签订好了房屋买卖的合同之后,又将房子出卖给别人的,那么就应当承担房款的一倍的赔偿责任,或者隐瞒房屋质量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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