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刑事辩护庭审实战ʦ绰13951899110
刑事辩护庭审实战
λãҳ  »  
 

刑事辩护庭审实战

www.nj48.com Ͼͬʦ

    一、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这是刑事辩护中应变能力的基础。准备工作做得扎实,方能有备无患,应变自如。庭审前的准备工作主要

  

  1.认真阅卷。律师阅卷的目的不在于简单地了解案情,而是从整体上全面掌握案情,认真分析、发现矛盾。首先要运用案卷材料中的事实去印证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是否成立;其次要考察证词之间的矛盾、分析是否具有排除矛盾的可能性。尤其是考察被告人口供是否相一致,若有矛盾,就要分析其是否符合客观规律;再次还要考察在侦查、预审过程中有无侵犯被告人诉讼权利的行为等等。通过认真阅卷,就可以把握全案事实、情节、时间、地点、手段、动机和目的,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无论庭审中出现什么样的变化,都能够较好地作出反应。

  

  2.作好阅卷笔录。律师在阅卷以后,应摘记材料,主要摘记被告人的供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鉴定意见以及可能在辩护中使用的材料。摘记材料是律师发表意见的基本依据,它有利于律师在法庭上及时准确地运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律师摘记材料既不能断章取义,也不能人为的加工修改。否则就不能客观公正的进行辩护。律师只有在掌握了第一手材料以后,才能够在法庭上举一反三,及时提取材料去适应庭审变化,把握矛盾,争取主动。

  

  3.开庭前应充分论证自己的辩护观点和辩护意见。目的在于将自己的辩护观点和意见建立在可靠、可行的基础之上,这就要求律师在拟定辩护观点和意见的时候,要考虑公诉人可能从哪几方面反驳,公诉人可能要提出哪些指控材料和意见。尤其是无罪辩护案件,律师必须持慎重态度,反复推敲,反复论证。凡是经过周密思考的辩护观点和意见,都能够较好地估计庭审中可能出现的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就能用不同的辩护方案去积极地适应庭审变化,胸有成竹,以不变应万变。

  

   二、庭审中的辩论。

  

   1.认真听取公诉人发表公诉词。在一般情况下,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罪名的认定是不会改变的,但在特殊情况下,公诉人可能追加部分犯罪事实,甚至会出现新的罪名。因此,面对这一变化,辩护律师必须迅速作出反映,处理方法大致可以分为:

  

  (1)要求公诉人出示证据当庭核实,如果证据客观真实,足以认定,可作有罪辩,并寻找其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材料;如果证据有矛盾,不足以证明犯罪,就可以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罪辩。

  

  (2)律师同公诉人就追加的犯罪事实分析意见分歧较大时,就可以向合议庭提出补充调取证据的意见,并建议合议庭暂时休庭,待调取了新的证据以后,再重新开庭审理,以免影响辩护效果。运用上述方法,辩护律师就可以从被动变为主动,从不利转为有利。这样既能使追加的罪名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帮助法院正确适用法律,同时也能较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2.认真观察和听取被告人在法庭上的供述和辩解,注意其在法庭上的思想变化,一旦发现被告有翻供,而且供词发展符合规律时,辩护律师就应该重新分析,重新判断,重新拟定辩护观点和意见。显然,辩护律师的这一工作是十分艰苦的,既要考虑被告翻供是否可靠,又要注意公诉人对此所作出的强烈反映。因此,律师就必需果断地作出合理、合法、不失分寸的应变对策,使合议庭基本上能够接受辩护律师的意见。如果公诉人一味地认为被告人翻供,态度不老实,律师必须拒理反驳,并强调检察机关有举证的责任,在未印证被告人翻供的事实以前,不能认定被告人“态度不老实”。并要求法庭调取新的证据以后再行审理。这对于辩护律师来说,既争取了时间,又能够帮助法庭正确执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3.认真听取审判员对被告人的提问,并作好记录。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弄清审判员提问的重点,以便在辩护中有的放矢。在庭审调查中,审判员往往侧重某一方面反复讯问、反复印证,这实际上给辩护律师间接地揭示了案件的重点,而这一重点恰恰是法庭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果律师在辩护词中没有这方面内容的、或者薄弱的,应尽快增加充实,从多重角度帮助法庭正确解决问题。如果律师不重视审判员的发问,就不能较好地适应辩护的需要,洋洋万言,漫无边际,不着重点,必然不能取得合议庭的理解,律师的辩护也不能达到目的。因此,重视审判员的提问,是提高律师庭审应变能力的重要方面。

  

   4.认真搞好第二轮以后的庭审辩护,它不仅是对第一轮辩护观点的补充,更重要地是针对公诉人提出的问题、对庭审中出现的新问题作更深层次的说明和完善。这就要求律师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雄辩的口才,扎实的法律知识,敏捷的逻辑思维能力,才能较高质量地完成辩护任务。在通常情况下,辩护律师的第一轮辩护是预先拟定的,一般不会发生意外的错乱,而第二轮以后的辩护就很难估计庭审变化去事先拟定,往往靠在法庭上临时发挥,没有时间从容不迫地拟定二轮以后的辩护词,最多只能草拟辩护提纲,迅速地反映,靠口语表达能力来完善自己的观点,反驳公诉人的指控。律师如果缺乏这一熟练的应变能力,必然应变迟钝,吞吞吐吐,不知所措。因此,重视这一阶段的刻苦训练,对于提高辩护律师的应变能力是极其重要的。

  

   5.在庭审辩护中,要抓住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有本质联系的实质性问题辩护,切忌舍本求末。不要对起诉书中的个别字、个别语法,公诉人的某一句无关紧要的话抓而不放,夸夸其谈,哗众取宠。这样做不仅仅不能较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也必然引起公诉人和合议庭的反感,影响庭审效果,降低律师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

刑诉法223条规定内容释义
    在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刑事诉讼时都是实行三审终审制,我国由于国情特殊,刑事讼诉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按照常理来说,二审应当和一审一样,实行开庭审理。但是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需要二审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是非常少的。对于这些少的案件中,哪些应该需要二审法院开庭审理呢?我们来看下刑诉法2...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还要判刑吗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还要判刑吗在对刑事案件侦查起诉阶段,其实可以依法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包括了监视居住,这属于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一般在规定的时间内都是不能离开其住所的。那么实践中被监视居住还要判刑吗?这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走详细解答吧。《刑事...

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多久?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

祖父母有抚养孙子的义务吗
    祖父母有抚养孙子的义务吗在孩子的父母有监护能力且未被撤销监护资格的情况下,祖父母无抚养孙子的义务, 不承担抚养管理孩子所产生的必要费用。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离婚不能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影响...

一、离婚转移财产时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一、离婚转移财产时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离婚转移财产时举证责任由举证一方承担。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的...

劳动仲裁公司无理由辞退员工可以申请吗?
    劳动仲裁公司无理由辞退员工可以申请吗?可以申请的;劳动仲裁一般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

构成假冒专利罪法院如何判刑
    构成假冒专利罪法院如何判刑 一、构成假冒专利罪法院如何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假冒专利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 1、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给专利...

实行双罚制的单位犯罪有哪些?
    实行双罚制的单位犯罪有哪些?如果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

一、没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没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没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应当是按照是否有人身和财产损失来进行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可见,是否发生“接触”,不是构成交通事故...

什么是共犯中止?
    共犯中止是指在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人自动中止犯罪的行为。应当视情况区别对待: 1、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后,然后极力劝说其他人放弃犯罪,如果其他人接受了劝告,放弃本来可以继续下去的犯罪,全案都是犯罪中止;但是,如果一人中止后,其他共犯不愿意中止,但...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