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疗事故责任和医疗损害责任有什么区别?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医疗事故责任和医疗损害责任有什么区别?
您的位置:首页  »  
 

医疗事故责任和医疗损害责任有什么区别?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医疗事故责任和医疗损害责任有什么区别?第一,在法律适用方面。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要适用《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则要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配套的的法规文件。第二,在医疗鉴定方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律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则可能需要司法鉴定。第三,在损害赔偿方面。医疗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最显著区别就表现在赔偿项目、赔偿系数和赔偿数额上的不同。1、赔偿项目。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包括11项,而人身损害赔偿包括12项,二者除了在项目计算上存在差异外,后者较前者还增加一项“死亡赔偿金”。2、赔偿系数。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要考虑责任程度、原发疾病、事故等级等因素,而人身损害赔偿则要考虑过失参与度、责任程度、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收入差异等因素。3、赔偿数额。如前所述的各种区别,直接结果就是造成赔偿数额的差异。其中主要差别就在于“死亡赔偿金”。二、医疗损害和医疗事故的区别是什么?要了解医疗损害责任和医疗事故责任的区别,首先我们要了解医疗损害和医疗事故之间的区别1、性质:医疗事故鉴定属于行政范畴;医疗损害的提法属于民事纠纷范畴;2、程度:即使最低级别的医疗事故也是有一定的标准的,也就是说构成医疗事故就一定存在医疗损害,但是存在医疗损害的却不一定能够构成医疗事故。3、鉴定机构:医疗事故鉴定是由各个地方的医学会来完成的;医疗损害鉴定是社会鉴定机构完成,可以跨省委托鉴定。4、后果:构成医疗事故的案件,医方不仅要进行赔偿,还要负上相应的行政责任;医疗损害医方仅需要付赔偿责任,但是现在很多医院只要是医生有相关的案件,都会影响医生职称的评定,升职位等等。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医疗事件,一般来说,医疗事故的发生是需要受害人的受损状况达到一定的鉴定的标准时,才可以被称为事故的,如果没有达到事故的标准,但是又构成损害的,那么就只是医疗损害,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就没有医疗事故那么重。
  
  
  

·一、交通事故后的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后的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

·徇私枉法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现实社会中,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还很严重的,它严重破坏我国的法治社会建设。那么,在法律上,徇私枉法罪的立案标准究竟是什么呢?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徇私枉法罪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解答。 一、徇私枉法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刑讯逼供罪过了追诉期还能起诉吗?
    刑讯逼供罪过了追诉期还能起诉吗? 刑讯逼供罪过了诉讼时效也可以起诉,但是如果对方当事人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法院应当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或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刑讯逼供罪诉讼流程如下: 1、刑事诉讼程序——立案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

·商标侵权罚款交不起如何处理?
    商标侵权罚款交不起如何处理?商标侵权罚款交不起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申请强制执行。2、分期执行。3、可执行的前提是法院判决胜诉,且判决生效。法院会去查明对方名下的财产,如果是公司的话就是公司账户、实物出资等等;个人的话财产会广一些,包括房产、账户、股票、车辆等等。4、不能执...

·办假离婚贷款注意事项
    我国的房价一直处在居高不下的状态下,特别是在一线城市这种状态显得更加明显,很多城市出台了限购政策,这种政策使得很多人选择通过办理假离婚来进行贷款,以此来躲避政策带来的不利因素,今天我们主要为您讲解办假离婚贷款注意事项。 一、办假离婚贷款 假离婚证去办理房贷不但没有用,还会被虚假资...

·公民无论是第几次购买房子其实都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否则就有可
    公民无论是第几次购买房子其实都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否则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实践中,由于第一次买房经验不足,因此需要购房者注意的地方也就相对的要多一些。那到底第一次买房子要注意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第一次买房子要注意什么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

·构成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如果行为人出于故意向走私、贩卖毒品等的毒品犯罪分子提供毒品,也不构成本罪,而应以走私、贩卖毒品罪或者其他...

·倒卖文物罪怎么处罚
    文物不能再生产,它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是不能以一般财物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来计算的。当前盗窃、盗掘、非法经营和走私文物的案件频发,国家也加大了打击这类犯罪的力度。那对于倒卖文物罪怎么处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分析解答。一、倒卖文物罪怎么处罚 倒卖文物罪,是指以...

·贵州铁建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范本是什么?
    贵州铁建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范本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经常进行工程承包的竞标,对于工程来说,质量是需要检测的,质量检测有一个规范的合同。但是在现实的生活中,很多人并不了解和工程质量检测相关的知识,比如说贵州铁建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范本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贵州铁...

·婚内出轨了怎么办
    婚内出轨了怎么办 一、婚内出轨了怎么办 法院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 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