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ʦ绰13951899110
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λãҳ  »  
 

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www.nj48.com Ͼͬʦ

    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八条 违反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调查:
  
  (一)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00元以上的;
  
  (三)在矿山安全生产事故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情形。
  
  《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处理危害安全生产刑事案件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组织、指挥、经营生产经营的负责人、经营者、实际控制人、投资者等,以及直接从事生产的经营者。
  
  第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刑事主体包括负责生产经营组织,指挥或管理的人员,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和其他人员。
  
  第五条 明知存在事故隐患和继续工作风险,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反本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一)利用组织、指挥、管理的权限,强迫他人违反规定工作的;
  
  (二)强迫他人以胁迫、胁迫、胁迫等手段违反法规的;
  
  (三)故意隐瞒事故隐患,组织他人非法经营;
  
  (四)强令他人违反规章制度的其他行为。
  
  第六条 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二、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造成安全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三)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其他情形。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安全事故的,视为“发生严重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有关负责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二、第一百三十六条和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并因执行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二、第一百三十六条之二、第一百三十九条而发生安全事故,责任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三人以上死亡或者十几人重伤,以及事故的主要责任;
  
  (二)造成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三)其他情形。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有关负责人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十二条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三条至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犯罪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严惩:
  
  (一)未取得安全许可证或者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被临时扣留、吊销或者撤销;
  
  (二)关闭或者销毁必要的安全监测、报警设备;
  
  (三)有关部门或者个人发现并提出事故隐患后不采取措施的;
  
  (四)一年内因生产安全,犯罪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五)以欺骗、贿赂等手段逃避、阻碍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
  
  (六)安全事故发生后,为逃避责任而转移财产的;
  
  (七)其他加重处罚的案件。
  
  前款第五款规定的行为实施,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的犯罪的,依照多项犯罪合并处罚的规定处罚。
  
  第十三条 有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或者参加事故抢救,或者积极配合调查,积极赔偿损失的,可以从轻处罚。
  
  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立案标准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结果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结果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
  
  (1)致人死亡1人以上的;
  
  (2)致人重伤3人以上的;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或者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害的。
  
  又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条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第九条的规定,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案(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根据刑法第134条之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特别注意的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罪过形式只能是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否则,不构成本罪。
  
  在矿山、工厂或者是林场等地区工作的人员,都是有生命危险的,此类场所若是有一人死亡,同时两人重伤,就会构成重大类型的事故,若没有人死亡,但是导致了五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此时也属于重大类型的责任事故,责任主体会被判处刑罚。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国家赔偿义务主体是哪个?
    一、国家赔偿义务主体是哪个? 国家赔偿责任主体是国家,即对于国家机关,含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违法执行职务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由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由于《国家赔偿法》是调整刑事赔...

代位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代位继承和普通继承相比,较复杂。一般法定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之后为其他直系亲属,适用于继承发生时当事人未出现隔代的情况。而代位继承适用于三代人参与继承的情况,即第三代代替已经逝去的第二代继承第一代逝去时所留下的遗产。建议提前写好遗嘱确定财产归属。以下是代位继承权的法律规定...

强奸罪是否开庭审判法律依据是什么?
    强奸罪是否开庭审判法律依据是什么?开庭审理是普通程序中最基本和最主要的阶段,是当事人行使诉权进行诉讼活动和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进行审判活动最集中、最生动的体现,对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民事案件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开庭审理能够确保人民法院审判权的正确行使。通过开庭审理,审判人员按照民事诉...

判缓刑后如何缩短刑期
    判缓刑后缩短刑期必须有重大立功表现。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的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低于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退该如何补偿员工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退该如何补偿员工 如果劳动者没有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辞退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即二十一个月的工资。一般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

胎儿可以继承遗产吗,遗嘱应为胎儿保留份额吗
    遗腹子是指在尚未出生之前,父亲就去世的孩子。对于这样的孩子,此时还不能算人,仅仅是胎儿,那么胎儿可以继承遗产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你答案。 一、胎儿可以继承遗产吗? 为胎儿保留遗产时,并不意味着该胎儿此时即已继承了这份遗产,因为此时胎儿还无权利能力,只有等到胎儿活...

刑事拘留了手机卡能补吗
    不能。因为现在的手机卡都是要本人带自己的身份证证件办理,当事人已经在看守所里,身份证件已经被警察给没收了,所以是没有办法进行办理。但是如果当事人的卡是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理的,是可以进行补办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

公司一直不缴纳社保怎么办?
    公司一直不缴纳社保怎么办? 一、公司一直不缴纳社保怎么办 如果公司一直不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依法进行索赔。 公司将面临以下后果:劳动者因为单位不交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1个月的补偿金。单...

夫妻共同财产都指哪些2023
    夫妻共同财产都指哪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都有什么内容?
    如果对于我们国家的相关工作人员,当他们因为某些个人案件,而被国家赔偿的情况发生时,那么他们可能会通过检察院的相关举措来进行维权,所以我们来了解一下,对于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的相关工作的规定是什么?根据相关的说法,应该是行使检察以及审判等相关权利。 一、检察机关国家赔偿的范围 我国《...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