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何消除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如何消除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
您的位置:首页  »  
 

如何消除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如何消除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 一、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的不良影响
  如果存单质押贷款到期,贷款机构会直接从存款中扣除,并且记录你的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征信。个人不良征信有什么影响呢?
  不良信用记录主要有两大负面影响,一是对借款人今后贷款有影响,一是对借款人的信用活动有影响。
  信用记录作为个人的“经济身份证”,对贷款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拥有好的信用记录,在申请贷款时,较能得到银行的信任。而有不良信用记录,借款人今后不管贷款消费,还是贷款经营都会比较难,只要是贷款,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有的银行会降低贷款额度,有的银行会提高贷款利率,有的银行甚至会直接拒绝借款人的贷款申请。
  有了不良信用记录,千万不要有“破罐子破摔”的心理,长期不按期还款,这样会导致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
   二、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消除的方法:
   (一)与银行沟通,争取消除
  如果是非恶意或者不可抗力因素(比如地震、海啸)等而产生贷款逾期,这种情况可以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或前往银行网点,诚恳说明自己的情况,并且附上以后按时还款的保证书。如果银行还没有上报央行征信系统,那么,贷款逾期记录是有可能消除的。
   (二)保持良好还款,替换原来的记录
  如果因为自己粗心大意,那么,想要消除贷款逾期记录只能在接下来保持良好的还款。由于个人征信记录是随着个人信用活动不断刷新的,所以,保持良好的还款,那么新的记录会逐渐覆盖原来的贷款逾期记录。
   (三)等待五年,自然消除
  如果贷款逾期很严重,上述方法都不起效果了,那么,就只有用最后一种方法,即等待5年。因为央行规定个人贷款逾期记录的保存时间是5年,5年后,这些记录就会自然消除了。不过,贷款还是要偿还,不要以为5年后不良记录会消除就可以不还贷款,这样,银行甚至可以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关于如何消除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的方法的所有总结了,我们都知道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的不好影响,因此一定要正视该问题,不要置之不理,可以通过上述列举的方法来消除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保持良好的信用,也是对自己起到了负责人的态度,省去之后诸多不必要的麻烦。

·不能办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的离婚方式主要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双方自愿,并且协商一致。而在有些情况下,即使双方自愿,也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具体来说,不能办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呢?以下是我们带来的具体介绍。 一、不能办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如果有以下情况,当事人是不能通过婚姻登记处办理...

·土地承包权如何继承有哪些相关内容
    土地承包权如何继承有哪些相关内容 土地承包权如何继承 因家庭承包还是其他形式的承包不同而继承权不同。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的类型分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将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

·假造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么?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员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要给员工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现实生活中,有些员工还没有完全办好离职手续,就到了另外单位上班,这时就通过假造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来说明已经和原单位没关系了。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造假吗?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的说...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流转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流转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流转范本 甲方(出让方): 乡(镇) 村 组,农户姓名 身份证号: 住 所: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债务人欠钱不还是否构成犯罪
    欠钱不还是否构成犯罪欠钱不还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报警的话,公安也只会建议到法院起诉,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构成犯罪。首先,可能构成诈骗罪,如果在借钱时主观方面就抱着不想归还的心理,客观上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而借钱,数额较大就构成诈骗罪,在认...

·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最新版
    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最新版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编号: 甲方: 乙方: 双方代表经认真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

·做司法鉴定需要什么手续?司法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经常有人会问,做司法鉴定需要什么手续,司法鉴定需要什么材料呢?今天我们就在此给您做个回答。首先,不同类型的鉴定是需要提供不同的鉴定材料的,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但大体上很多材料是相一致,今天我们就来学习下司法鉴定的相关知识吧。 司法鉴定受理,实质上是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与鉴定委托方经过...

·申请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实践中不管是申请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除了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离婚材料外,同时也是会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离婚的。当然,既然离婚方式不同,那对应的离婚程序也不一样。那其中申请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申请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去法院...

·道路交通事故误工损失日的时间是怎么算的?
    道路交通事故误工损失日的时间是怎么算的?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

·一方在离婚前隐藏财产的,离婚财产处理
    如今,夫妻财产呈现多元化,除了之前的现金、存款外,还会涉及知识产权、股权等等。而在离婚之前一方隐匿、转移财产,甚至编造假债务的情况时有发生。离婚一方隐藏财产怎么办?对于隐瞒、转移的离婚财产又该如何处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一方隐藏财产怎么办 离婚时,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